统计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建设开拓务实、廉洁高效的文明单位,我们围绕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言行文明、群众满意的民政队伍的创建目标,开展了有声势、有力度的创建活动。现将我局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
想,提高认识,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2005年被区表彰为“市文明单位”。因此,我局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的重点是巩固原有基础,着力创新提高,按照文明单位考评标准和目标要求,注重创建特色,不断充实提高,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和可操作性。
1、认清形势任务,明确创建目标。局党委及时研究,对争创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对当前民政工作所面临的新的形势和任务作了全面分析,结合当前民政工作特点,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创建内容、实施步骤等方面作了明确和强调,从而统一了全局干部职工对创建文明单位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局主要领导在会上对创建活动作了动员讲话,强调了三点:一是高标准制订创建规划,对照考核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在巩固原创建文明单位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务实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并与贯彻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二是要求各科室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克服松劲思想,根据局总体部署作出具体安排,把建设服务优、作风正、环境美和廉洁、高效、务实的文明单位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三是齐心协力,人人参与,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2、制订实施意见,建立领导小组。按照区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民政部门的工作实际,制订了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意见,并建立了局“一把手”任组长的创建文明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使之目标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到岗、措施有力,确保创建各项工作的及时到位,做到了思想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
3、开展专题调研,改进工作作风。为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把创建文明单位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从年初开始,针对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了八个方面的专题调研提纲,特别是对最低生活保障和弱势群体救助、老龄工作和社区居委会两房建设等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研,并提出了“下基层、搞调研、强服务、树新风、解民难、塑形象”的调研工作要求。局主要领导带头搞调研,深入基层,走村进户,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百姓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在局领导的感召下,全局上下形成了一个“访千家万户,知人间冷暖,做百姓朋友,解群众忧愁”的良好调研氛围。近两年来,已有十余篇调研文章发表在省、市有关报刊杂志及区级刊物上,对帮助指导工作,改进作风和进行领导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还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机关作风建设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电子信箱、聘请行风监督员以及领导接访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行风建设、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和不足,使民政工作进一步贴近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更加熟悉民政、了解民政,从而使创建工作民政工作有了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围绕目标,注重结合,抓好创建特色
创建文明单位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广大群众的利益。为此,我们把创建活动的落脚点放在“民”字上,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标准。同时,坚持创建活动与中心工作、自身建设同步进行,使创建活动成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
1、注重创新创优,提升民政队伍整体形象。围绕“三优一满意”,突出“民”字,把“为民、利民、便民、安民、乐民”作为创建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落实机关部门联系镇、联系社区、联系村、联系户的“四联系”制度、“一岗双责三服务”活动和“下访工作日”制度,局领导和各科室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实实在在帮助基层和群众及时排忧解难,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二是建立规范的临救临补申报审批程序化制度,切实关心特困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认真做好临救临补各项工作,严格规范各项申报审批程序,避免随意性,克服盲目性,增强扶贫济困的针对性,把关爱弱势群体的各项工作做准、做好。三是坚持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实施“阳光”操作,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做好低保工作,努力做到一户不漏、一个不偏,使低保工作达到应保尽保。四是实行信访工作督查制度,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凡是群众来信来访要求解决的问题或反映的情况,都能及时给予答复解决,领导批示的特急信访件,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无故推诿、拖延或故意刁难、顶着不办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较大影响的,取消该科室(单位)的先进评比资格。五是深化政务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坚持“四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将涉及民政行政事业性的各项办事程序、收费内容和标准全部向社会公示,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在建设办公楼和区社区服务综合楼的过程中,实行建设项目
招标公开和工程建设廉洁承诺公开,受到建筑单位的好评。
2、做好结合文章,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效能。把创建活动作为推进民政各项建设的总抓手,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业务建设有机结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养。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建立了《民政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项制度》,局领导班子集体和局领导个人作出廉洁从政承诺,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一些涉及人事安排、机构变动、大额资金使用、救灾救济款物安排等重大事项都由集体研究决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行风建设更加深入。在巩固“公开政务、规范服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主题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机关各科室紧密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根据文明单位的创建标准、工作措施,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目标,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和团结意识,培养“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作风,为全面履行民政职责,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是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常抓不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廉洁从政等专题教育,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增强了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性和使命感。全局同志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为民排忧解难。政策业务学习持之以恒,针对民政职能增加的新情况,组织全局同志学习有关老龄工作、帮扶工作、婚姻登记条例等政策法规,扩充业务知识,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坚持每月一次的工作讲评制度,善于总结经验,肯定,找出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根据民政工作接触面广,社会性强的特点,又适时提出了民政工作人员必须掌握“三会”技能的要求,即会写、会讲、会操作电脑。经过不断实践,现大部分同志都已能结合本职业务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和请示件、信息稿;能根据不同对象做群众工作,接待来访;能自己动手打印简短的文字材料,民政工作的整体效能得到了提高。
三、突出重点,关注热点,努力为民排忧解难
为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取得更好成效,我们注重突出重点,对群众比较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研究解决,使民政工作更好地取信于民。
一是慈善会筹备工作基本就绪。成立慈善会,是完善社会救助、关爱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也是今年我局为民服务十项奋斗目标之一。按照杨杰书记在动员会上提出的要求,加快区慈善会筹建步伐,落实了全区福利企业30万元慈善基金的任务,目前全区已筹集慈善创始基金264万元。慈善会将于近期正式成立。
二是着力抓好社区减灾平安行试点工作。普及减灾知识,增强社区群众减灾意识,提高社区群众避灾自救能力。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的肯定。
三是全力抓社区“两房”建设。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的积极呼吁下,市、区政府将社区“两房”(办公、活动用房)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经过市、区机关部门与社区挂钩共建,55家社区全部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社区“两房”面积已达13728平方米,社区用房平均达232平方米,其中“两房”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的有11家。
四是“三无”供养标准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新《五保供养条例》出台以后,我们对全区五保供养工作以及“三无”人员的供养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材料上报区政府领导。4月份,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从2006年5月起,五保供养经费按标准纳入区、镇(街道)负担,人均供养标准达3000元以上,供养标准在四市二区处于领先。五保老人逢人便说:“我们也吃上了皇粮”。
此外,还适当提高城市集中、散居“三无”人员生活费标准,集中供养人员由人均每月258元调整为300元,散居人员由人均每月208元调整为250元。
五是城乡低保工作日益规范。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落实工作,严把低保“进口”,畅通低保“出口”,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行政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了全区1447户2835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年发放保障231万元。
回顾两年来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创建标准的高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各项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服务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克服薄弱环节,使创建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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