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作文400字
我,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令我骄傲的部位有很多,眼睛、鼻子、嘴巴.......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手,因为,我有N个理由。
我的手很细,也很长。这双手长16CM,宽8CM,厚2CM,每根手指约宽2CM。也许以后长得会比张迎善还大哟!它不胖,骨头上只有不多的肉,不像熊雨婷一样肉嘟嘟的,这细而长的双手使我的生活方便了许多。
我的手有许多“特异功能”。读到这儿,你可能会问“你的手又没有魔力,怎么会有‘特异功能’?”告诉你吧,我的手的“特异功能”就是一个关节软。我可以把关节撇出声音而不痛,还可以使骨头自己发出“咚咚”的.声音,使指头第一关节弯曲,第二关节和第三关节打直......这些“特异功能”,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不过——羡慕吧?妒嫉吧?
美中不足的是,我的手上实在是有太多汗了。在炎热的夏天,我握着钢笔写字。不用看,就知道那钢笔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写字时,手上的汗水也会浸到作业本上,使我的钢笔一写到被汗水浸过的地方就会.......(此处自己实验)所以,夏天,纸是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的手上从来不会起茧,只要一起茧,就会被汗水泡,最后就会不见了。总之一句话:不管在任何一点,任何时间,你摸我的手总是湿的、软的。
我的手既有优点又有缺点,但我并不遗憾因为每个人不是十全十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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