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言叔父的长信散文
去年8月1日,我收到大叔发自贵阳的一封长达5万字的信,信前列有《信的条文检索》,共列17项数小项,皆标有页码。这封从3月29日夜晚开始动笔的书信,到7月17日午夜1时40分完成,共历时3个半月之余,先后共书写了58次,几乎每次停笔都是夜半或天明。这些在信内都有记载。
我作为72岁的侄儿,读罢84岁的叔父的长信,真是感慨万千。大叔是抗日的老干部,离休以后,打门球、学篆刻、攻摄影,还要博览群书,几乎天天都要挑灯夜战,忙得不亦乐乎。尤其让我感动的是,大叔对我这个“老侄”,始终如严师般地关怀教诲。就拿这封长信的第八节,他标有“肇庆之‘高’是高要,而非江苏之‘高邮’,相隔几省数千里,两相混淆不对头!”来说,那是指我的新书《曲洪智作品选》中的一篇散文《故乡的山》而言的。
我每发表一篇文章几乎都寄给大叔看,而大叔总能找出一堆毛病。诸如“磨道里的驴听喝声”中的“喝”应为“哈”、“轰堂大笑”中的“轰”应为“哄”等等。经过查对,他挑出的所有毛病都是“铁证如山”,让我十分信服。当《故乡的山》在报刊上一发表,我照样寄给了大叔,大叔回信照样指出了一些毛病,其中最为关健的是,我在文中记述家乡一位古人曾任“广东肇高廉罗(肇庆、高邮、廉州、罗定州)道按察司副使---道台。”当时大叔在回信中指出“高邮”乃“高要”之误时说:“‘高邮’远在江苏省长江以北的扬州地区,清代的‘扬州府’,而‘肇高廉罗’均在广东省,其中之‘高’指的是‘高要’。”并以他查证的许多书目为证。可事隔几年,我早把此事忘到脑后,去年新书出版时,仍以“高邮”出现。大叔看罢新书,可以说是“勃然动怒”!在这封长信中说:“经查找当年我给你去信的底稿及侄2005年11月15日写来的回信,其中有‘……如果有机会出书,将根据大叔提供的资料充实《故乡的山》一文’云云。可既然勘误信收到了,侄也作了上述回应,何以又让谬讹在后来出书中故地‘登场’呢?”为了证实这个“‘一粒鼠屎毁了一锅汤’、‘一泡鸡粪坏了一缸酱’的决非一个‘白’字的小错,”大叔又连夜查阅了台湾版繁体字精装40册的《中义大辞典》、上中下3册的《辞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省地图集》中关于“高邮”、“高要”的章节。“通过以上认真查证,更可斩钉截铁地断言:‘高要’跟‘高邮’毫不相干,把‘肇高廉罗’之‘高’大错特错地扯到一起,纯属无稽之谈!诚望吾侄今后参考使用即使正规出版的素材资料,也要动动脑筋,识真辨假,以免上当。”
大叔为使我纠正“让人笑掉大牙”的大错,尽速回收“高邮”之害,他在长信中建议:“请侄即速把《作品选》中的文章,亲自聚精会神仔仔细细审校审校,把所有的差错全部校对出来,然后连同‘高邮’之误,按书的出版册数,印制‘勘误’专页,按书的去向,逐册寄给之,以便尽早地消除和挽回不良影响。”最后加嘱一句:“文章千古事,切勿漠然之。”
大叔不仅对我的文章如此认真对待,对别人的文章也同样“叫真”。当我寄新书给大叔时,顺便把我场内部刊物《江柳文学》寄去一册。当他看到其中我的.文友李丕显一篇文章引用了一句:“嘤其鸣矣,求其发生”,在这封长信中大叔嘱我:“请转告李君,他的文章很好,可‘金无足赤’、‘碧玉有瑕’,他文中引用的‘嘤其鸣矣,求其发生’,出自《诗经.小雅.伐木》中的第一首第五、第六两句。但是,第六句的‘求其发生’应为‘……声’。”另外,在这次大叔寄来的长信中,还有3件附件。附件2是他《读<窥视中国>(摄影集及其文字说明)之孔见》,他指出的错误及建议,竟整整写满了3页稿纸,皆如实告知作者。
说实在的,当我读完这第八节,特别是结束时的几句顺口溜:“俺哥儿四个‘走了’仨,暂剩大叔没拔蜡,视侄如子责任大,我不发话谁发话!见舛不言装聋哑,岂不愧对你爹妈……”时,我已是老泪纵横!我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身边仍有一位严师加父爱的大叔在呵护着我,教导着我,使我顿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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