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中读书笔记1500字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中读书笔记1500字(1)
很早就开始觊觎此书了,但是碍于想要看的太多,所以久久未能一睹芳容。这天最后看完了。看完的第一感觉就是,塞林格这家伙真够味儿,结局居然来了个悬而未决。好吧,我想说的是,小说的最高境界不就是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么?如果这样说的话,塞林格这家伙就真的成功了(引用了作者著作里面的惯用词语,算是对作者的肯定吧,毕竟我是不爱说脏话的)。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展开述说,让人身临其境。出色的心理描述使人很容易把握文章的脉络,以至于不会感觉生涩难懂,相比《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这部小说浅显易懂多了。当然,这两部著作是不能拿来作比较的,毕竟都不是同一类型的著作。但是因为我是同时看这两本书的,所以尽管他们在本质上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就我个人而言,因为思考到理解层次上的话,它们对于我来说就必然有共通性了。
根据小说的情节,我料想,主人公霍尔顿会挂掉的,毕竟他的思想在一步步堕落(照理说就应不算是堕落,他只是生活在自我的精神世界里不能自拔,不能更好的融入到这个社会中去,不能很好的与人相处,鄙夷一切媚俗虚伪的东西罢了),一步步走向无可救药的境况,他的脑子也因酒精的麻醉和厌世的情绪而导致思维的混乱。骨子里的反叛特性在他的内心世界表露无遗,但是却因为世俗的眼光而不得不压制自我心灵最深处的呐喊。他向往东方哲学,他的愿望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没有喧嚣,没有斗争,没有鄙夷,没有媚俗,没有压迫,没有强制的完美愿望,有的只是一群单纯天真的玩耍的小孩。多么纯粹的想法哟,但是也仅仅只是愿望、梦想罢了。能实现的梦想不叫梦想,只有那些实现不了的梦想才叫梦想。霍尔顿明白这样的梦想是不能实现的。所以退而求其次,做不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他就选取隐居山林,一样能够逃出这个纷繁的世界。就在要付诸行动的时候,小妹妹菲比及时拯救了他。怎样说呢?与其说是拯救还不如说是让他摒弃了出世的想法罢了。有一种说法叫做“委曲求全”,霍尔顿的最终妥协也算是一种博大的求全方式吧。我觉得这样理解能够稍微舒坦一点,这样比较对得起我的内心,因为有时候我也有霍尔顿这
样的想法,但是现实却总是把我拉回来了。(菲比的能耐是我所料不及的,这也是导致我没能准确预测结局的原因。但是,毕竟霍尔顿太爱菲比了,我也爱菲比。看菲比的那一段,我总是想到的是我的妹妹,呵呵,以至于感觉个性亲切。所以这样的结局也是情理之中的。)
小说中这么一句话:“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的活下去!”把“委屈求全”这个成语诠释得淋漓尽致,也就是说一个成熟的人懂得怎样去委屈求全。这让我想到一句话:“一个真正自由的人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而是不想做什么就能够不做。”细细想来,多么让人纠结矛盾的两句话哦。给你一个选取题,你是要成熟还是要自由?到此为止,我又想到另一个问题,一个关于智者和圣人的问题。大凡智者不必须能成为圣人,而圣人在我看来就应都是智者,就算他们没在某个学科领域内有所建树,但是他们的心境已经能够折射出他们就是一个智者,因为他们能够在成熟与自由之间游刃有余地做出选取,或者他们根本不用选取,因为他们两者兼有,这是你我此等凡夫俗子所不能企及的。很悲戚地承认,我不是一个成熟的人,更不是一个自由的人。如此种种,我还是一个存在很大提升空间的人。
言尽于此,这部著作给人的感想不会只有这些,我暂且写上这么一些,相信我哪天重新翻看必须还会更有一翻感慨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中读书笔记1500字(2)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厌恶学校,厌恶同学,厌恶父母。他甚至厌恶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厌恶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厌恶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能够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之后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光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能够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我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明白。
当然他能够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应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我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菲比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盼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我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中读书笔记1500字(3)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以前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光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悲哀欲绝。之后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貌,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十分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之后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取了逃离,戴着自我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生意对联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我的妹妹菲?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最之后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下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下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以前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下,放下掉有过的完美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之后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取把自我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我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我,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这本书读完很长时间了,那时也写了一些东西,总想着有时间再梳理一下自己的思绪与心情,写写感受,但是时间越长越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读到肚子里的那些文字如同几瓢粮食,经过长时间的发酵,慢慢变成了酒,随着时间的推移,酒没有了醇香,更找不到辛辣,变得和水一样清淡,或许空气中还能留些许的气味,那也只是一丁点而已吧。那最初的文字,那最初的想法,都只是一丁点淡淡地气味似的心情了。不过这本书真的不错,很是值得多读几次的。
实际上,生活中的许多事都是这样的。过去了,不知道如何去表达,只留下淡淡地气味似的心情。也挺好玩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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