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煤炭运输合同
甲方:鄂尔多斯市顺兴亿达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四道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一、合同期限:
二、货物名称:煤炭
三、货物数量:
四、起止地点:
五、运输价格:56元/吨,以后随行就市
六、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卸货方实收计量为准(按矿发数量的千分之三为途中损耗数量,超过的按150元/吨扣减运费),甲方凭收货方过磅单结算,随到随结,不得拖延,运输发票甲方根据运输量给乙方提供,税费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对承运的煤炭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耗。
2、运输途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与乙方没有关系,由此造成损失的协商解决,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车辆必须服从乙方煤场人员指挥,不得私自插队、无理取闹等。
4、乙方因资金紧张等造成运费结算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组织车辆及时运输,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双方在运行当中发生的具体事宜,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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