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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工程调研报告范文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起着决定性作用,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重要战略意义。为此,加快生态公益林发展,建设生态家园,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为了积极响应省市开展“公益林宣传年”活动的号召,及时调研总结我县公益林实施十周年以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县林业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生态公益林调研组,于5、6月份,深入全县各乡镇和国有林场,采取听取汇报、座谈、入村走访、实地察看等方法开展调研,在全面了解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资金使用和发放等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群众对公益林建设保护与利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效
(一)、基本情况:
XX县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位于湖南省西南部,雪峰山脉东麓,长江中段、洞庭水系资水上游,辖12个乡,10个镇,565个自然村,29个居委会,总人口80万。全县土地总面积329.4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199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78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7.03%。
(二)生态公益林建设历程
2001年,我县启动国家级公益林试点工程,共区划界定国家级重点公益林43.49万亩,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
2002年4月5日,发布《XX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通告》,贯彻落实《森林法》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方针和政策,落实管护措施,加大对破坏国家级公益林案件的打击力度。
同年6月,县林业局、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林科所均设立公益林管理工作机构,产生了一支作风过硬、工作负责的公益林管理工作班子,并通过竞选上岗,全县共聘用了156位公益林护林员。
2004年,区划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0.86万亩。
2006年,补进国家级重点公益林2万亩。
2007年,区划省级公益林28.1万亩,并纳入省级财政补偿,国家级公益林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面积扩大到49万亩。
2009年,国家级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面积扩大到54.35万亩。
2010年1-3月,国家级公益林进行部分调出和补进,净增2.19万亩。省级公益林进行补充区划和部分调出,净增省级公益林30.39万亩。
2011年2月,经国家林业局及省林业厅批准调出国家级公益林128.4亩,调出省级公益林655.5亩。
(三)生态公益林资源现状
经过几次区划界定和调整,至目前我县共有公益林总面积113.2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58%。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4.78万亩,涉及5个国有林场、22个乡镇399个村;省级公益林58.42万亩(其中30.92万亩尚未列入补偿范围),涉及5个国有林场20个乡镇296个村。
1、公益林资源结构及林地面积分类:
按保护等级分:二级31.383万亩、三级83.575万亩。
按权属分:国有27.358万亩、集体47.703万亩、林农个人39.897万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产权明晰到户的未统计在内)。
按地类分:乔木林地81.874万亩、竹林地15.356万亩、疏林地1.579万亩、灌木林地8.431万亩、未成林地4.728万亩、苗圃地0.04万亩、无林地2.949万亩。
按林种分:防护林95.014万亩、特种用途林19.944万亩。
按生态区位分:江河两岸4.165万亩、荒漠化与水土流失严重地区30.366万亩、邵怀高速公路、320国道两旁29.675万亩、县城周围生态区12.08万亩、省级森林公园5.592万亩、生态型国有林场11.072万亩、其它区位22万亩。
2、公益林林分结构
按龄组分:幼龄林21.291万亩、中龄林15.966万亩、近成过熟林44.24万亩。
按优势树种分:杉木37.663万亩、松类23.251万亩、阔叶类16.24万亩、杨类0.048万亩、柏类4.295万亩。
生态公益林中天然阔叶林15.28万亩,天然阔叶林中原始次生林面积3.3万余亩,分布在罗溪乡的铁山村、枞山江村、田坳村、安顺村、罗溪村和小麻溪村,罗溪林场的芭尤江工区、大山工区和胡塘工区,长塘乡的双峰村,桐山乡的浦板溪村,石柱乡的兰溪村和燕岩村。
(四)、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主要成效
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开展十周年以来,推进我县构建了功能完善、效益明显的森林生态体系,在发展洞口经济、保障人民健康生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体现了明显的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效益日益显现。
林地和有林地面积逐年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生物量显著增多。有林地面积 2001年为156万亩现为174万亩。森林蓄积量2001年为568万立方米,现为784万立方米,2001年有林地亩均蓄积为3.6立方米,现为5.4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49.92%增加到57.03%,林分平均郁闭度由0.48增加到0.67,林分质量上升,森林健康状况良好,健康和基本健康的森林占97%以上。森林碳汇能力,水土保持能力、水源涵养能力普遍增强,按照当前普遍采用的森林生态效益评估系数,推算出我县的森林共吸收碳948.6万吨,产生的价值为25.93亿,共释放氧气940.8万吨,产生的价值为34.78亿,共蓄水3.48亿立方,产生的价值为15.66亿,保育土壤及净化水质产生的价值为21.47亿。
2、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一是水源涵养能力增强,森林蓄水量增加,水资源日趋丰富,水质得到改善,抗涝抗旱能力增强。二是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很少出现泥石流、山体滑坡、山洪暴发等地质灾害。三是生物多样性提升,无论山区还是丘陵区,都基本上形成了乔灌草共存的完整的群落结构,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多了,活动范围也扩大了,以前隐藏在深山老林中野猪或其它保护动物,现在频繁出现在乡间小路上,鸟类的种类和数量也明显增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3、公益林补偿使林农得到实惠,同时也提升了林农生态保护意识。
从2001年至 2010年,我县用于公益林补偿资金共3033万元(中央财政支出2471万元,省财政支出562万元),其中用于公益林护林劳务费支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档案建立等支出473万元,直接补偿到林权单位和林农手中的金额为2560万元,补偿涉及到22个乡镇537个村18.3万户及5个国有林场,平均每户得到补偿为139元,得到补偿最少的户为18.5元,得到补偿最多的户为2048元。
4、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林农通过多种途径发家致富。
公益林的建设保护,改善了居住、投资和旅游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林农不再靠砍树变卖来维持生活,而是巧用多种方法发家致富,依托森林生态环境,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发挥生态林林地优势,林下套种珍贵树种、中药材、菌类和发展林下养殖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等均取得初步进展,探索出解决林区生态林保护与群众生活需要之矛盾的多种有效途径。
一是带动和促进了生态旅游。我县有回龙洲保护区、半江风景区以及罗溪森林公园等生态旅游区,每年来观光的游客达万人次以上,旅游及其附属产业给洞口带来的经济效益每年达1500 万元以上,比直接砍伐木材多5倍的收益。二是推动了农家乐园饮食休闲的发展。据初略估计,我县农家乐总数在160家以上,农家乐的发展,对解决林农再就业、解决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问题,起了很大的作用,给林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在每年1800万元以上,按照每立方米木材可销售得到300元来计算,需要6万立方米木材,可间接减少采伐9万立方米蓄积。三是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林农充分利用生态林林地资源和环境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业,农林牧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石江镇、竹市镇在公益林中圈养土鸡、火鸡和山鸡,罗溪乡、江口镇、大屋乡、桐山乡在公益林中种植天麻、食用菌及其它珍贵药材,都产生了丰厚的效益。四是促进了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前面说过,林地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水源涵养能力增强,丰富了水资源。全县水资源总量为50.25亿立方米,其中客水28.26亿立方米,自产地表水18.3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3.65亿立方米。境内有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147座,大小电站54座,装机容量 7.04千瓦。农村饮用水建设中,即降低了引水成本,水源都直接取自水源涵养林区,不需要打井和电排,天旱再久也是水源不断,又降低自来水净化处理成本,经过卫生部门检测,不经任何处理,水质即达到饮用和生活用水标准,做到直引直用。
二、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到位,机构配置完善,责任明确到人。
县委政府重视抓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安排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并于2002年发布《XX县人政府关于保护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通告》,广泛宣传教育公益林保护政策法规。县、乡、村级级成立公益林管理领导小组和公益林管理站。林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主体作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领导。公益林区划界定、调整、补偿资金管理与发放、公益林采伐管理、林地征占用管理、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都落实到责任人,县、乡、村层层签订公益林管理责任状,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级级签订了管护协议,并聘请了196名专职护林员,划分了管护责任区,对所有公益林进行日常管理和巡护。
(二)、完善制度建设,实行规范管理。
为了确保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运行,我县出台了《XX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实施意见》、《XX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XX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XX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奖惩有据,并且规范了公益林采伐审批制度和补偿资金兑现制度,对于公益林资源管理和补偿资金管理,自上而下,由县到乡,乡到村,村到户每年都要进行核查,一是核查公益林管护情况,二是核查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对不合要求的,通过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措施促使整改和纠正。
(三)、建立完整规范的公益林档案及信息数据库。
我们遵照湘林资[2010]83号文件要求,将公益林档案按“公益林资源、公益林经营、财务、制度法规和权益”五大类以乡镇为单位归档,实行专人专柜保管。纸质和电子档案各一套,资料完整对应一致。
我们完善了以林权为基础的公益林管理信息数据库,数据库中包含公益林资源小班图、公益林资源小班属性表、林权小班图、林权证表、林权登记申请表、公益林到户补偿面积表、补偿对象基本信息表、公益林护林员信息表。
(四)、积极探索创新管理和科学经营方法。
认真实践,努力探索,积极向上级争取森林抚育、优材更替、碳汇造林等项目。省厅在我县启动“优材更替”试点,旨在为给公益林改造、保护和利用探索经验、提供科学的依据。“优材更替”是调和公益林保护与利用矛盾,解决树种单一性、树木老龄化,生态效益低下问题的有效手段,我们对此项目十分重视。2009年完成以香樟、楠竹为主的优材树种更替造林418.5亩,2010年通过补植、抚育、施肥等手段,增加优材树种的比例,确保成活率95%以上,年平均生长高度70cm以上,安排专人进行管护和监测各项生长指标,向省市及时报送详细的试验数据,通过加强管理,增加投入来确保“优材更替”试点项目的成功。
(五)、加强管护力度,切实保护公益林资源。
护林员每月保证巡山20天以上,负责宣传公益林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预防山林火灾、预报森林病虫害,防止乱占乱垦、毁林造林和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各乡镇公益林管理站负责对护林员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检查考核,并实行奖惩挂钩制,负责公益林征占用林地、抚育、更新采伐和更新造林的现场调查核实和监管,负责公益林监测、防火和防病虫害,负责本乡镇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核发及档案管理。县局负责组织公益林区划界定调整、档案管理,负责公益林采伐审核和监管,负责全县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公益林资源管理和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进行核查。对各乡镇的公益林管理工作进行年中抽查,年底结合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联合森林公安每两年组织一次全面普查,查处破坏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抓典型,治重点,切实保护好公益林资源。
(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我县十分重视宣传工作。首先是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重视,通过各种会议宣传公益林建设保护的意义和政策法规,定期印发宣传资料,使国家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通过电视报刊做宣传报导,出动宣传车,引起社会各界人士重视,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三是完善宣传基础实施,在公益林保护区和交通要道处设立永久宣传牌,使之发挥良好的告示作用。四是各乡镇场都设立公益宣传栏,各村都订立公益林护林公约,并在公益林山场设立护林牌子,标明公益林山场名称、四至及保护内容。五是加强针对性宣传,对林农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
三、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面临保护与利用、保护与更新、公益林采伐与技术规程的矛盾。
在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方面,按照我们当地水平,每亩地租可达15元,都己超过补偿标准,如果按照商品林经营,每亩林地年利润应该可达到30元以上。再者,很多公益林如果按照商品林经营,己达到采伐利用年限,短期内可获得很高的收益。现在的木材行情较好,公益林的补偿资金却还是很低的水平,林农对公益林保护的积极性欠高。
在保护与更新的矛盾方面。我县公益林中有很多明显老化的人工杉木过熟林,还有历年遭受冰雪灾害造成的残次林,低效林,生态功能明显退化。按照现有的更新采伐规定,只能用小块状皆伐和择伐,一是采伐和更新成本高,更新期限过长,二是伐后更新的幼树缺光而生长不良,在下一轮的更新采伐中,基本会损毁,更新效果不良。
在公益林采伐与技术规程的矛盾方面。针对公益林采伐需要出台专门的技术规程,目前《森林法》、《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上都涉及公益林采伐的要求,但又不尽相同,比如《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和《十二五编限》中的龄组划分就不一致,没有明确说明采用哪个是正确的,在采伐审批中很难把握。
(二)、补偿资金“一卡通”有待于进一步落实。由于林改后,存在集体、股份、联合、个人等多种经营方式,迅速补偿到户存在一定的困难,特别是林改后分到千家万户的山场,难以及时落实“一卡通”。
(三)、区划界定遗留问题较多。由于每次的区划界定以及补充区划界定的工作时间都安排得太紧,仓促之下难免失误。一是存在不少的错划、误划以及漏划的公益林地;二是存在插花山、纠纷山等着很多权属不清的问题;三是存在部分村干部未经过村民或代表大会私自将集体山林区划为公益林的问题;四是存在林木林地流转后,被区划为公益林的问题。这些问题为今后的公益林资金管理和公益林资源管理埋下了不少隐患。
(四)、生态公益林改造任务比较大,改造资金投入不足:我县不少树种单一、树龄老化、群落结构简单、生态功能低下的公益林需要进行改造;因火灾造成的迹地、冰雪灾害造成的疏残林地需要重造,而公益林补偿绝大部分是要发放到户,缺少资金投入到改造和重造项目中去,资源建档、补植、抚育、灾后重造等每年需要上百万,而管护中可以支出的部分只有26万,仅靠管护支出每亩0.45元来承担公益林的防火防灾和灾后重建是远远不够的,资金缺口很大。
四、对策和建议
(一)、坚持不懈完善 “一卡通”资金补偿制度建设。为了保护林权权利人的权益,达到上级“一卡通”发放的要求,我们在2011年将以林权改革成果资料为基础,将每个公益林小班面积按新林权证权属落实到农户或经营单位,做到人、地、证、卡相符,完全实现公益林补偿资金“一卡通”发放,并建立公益林资金补偿数据库。督促乡、村级建立公益林资金管理专账,对集体所有和股份经营的公益林地的管护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做好明细账,并在村务栏中进行公示。
对原区划界定中的遗留问题,结合2011年公益林资金补偿“一卡通”工作,把公益林小班权属核实清楚,权属有变化的重新制做界定书,签订合同,清理出错划、误划和漏划部分,及时做好调出补进材料报请省厅和国家林业局审批。
(二)、坚持教育、管护、惩治并举,确保生态公益林保护到位。首先,要继续加大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大力宣传生态公益林对国土安全的重要性,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灾减灾的重要性,对提高环境质量,建立环境友好型的人居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公益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积极参与生态公益林保护。其次,要加快推进管护机制的深化改革。要进一步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监督,把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落实到位。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生态公益林资源安全构成的威胁,要加强对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的监测测报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应急机制。三要加大对盗伐、滥伐、毁林、侵占林地等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破坏生态公益林的专项打击活动,把专项打击与常年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活动结合起来,要严格依法依规从重惩处,确保我县生态公益林资源的安全。
(三)、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把科学利用与进一步提高林分质量结合起来。生态公益林不仅具备生态效益,还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要在保护好生态公益林的前提下,并在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通过以提高林分质量为目的限制性的木质利用,增加林农的收入和社会木材的供给,而且又根据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的要求,通过有针对性的替换树种,改善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提高生态和景观功能。要继续加大非木质利用的研究和探索,倡导公益林林下经济的发展,对已经取得成效的成功经验,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积极性。
(四)、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随着生态公益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管护工作的推进,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生态公益林林改后确权到户的林地所有者权益保障问题,零星盗伐和蚕食林地问题,生态公益林区的村农民生产生活用材、生活燃料困难的问题,限制性采伐后迹地更新投入和替换树种选择的问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监管问题等等,对这些具体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解决,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
(五)、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加大对公益林补偿力度,对需要改造和重造的公益林地投入专项资金。国家林业局和省厅对生态功能明显退化的人工纯林,调整采伐管理制度,允许进行皆伐后更新,对更新的树种、比例结构做出有利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规定,保证造好一片,再采伐一片,这样可以由林权人通过采伐林木的收益来进行重造,一是减轻财政压力,二是提高自主建设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
二是建议针对公益林采伐出台专门的技术规程,细化操作要求,统一操作标准,明确县一级对公益林采伐审批的权限范围。
三是建议由省市定期举办“公益管理工作培训班”,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各县市之间多交流公益林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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