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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工作的讲话稿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民族宗教工作宗旨,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重心,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求真务实,加强民族团结,积极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强化依法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积极促进民族经济发展
发展民族经济是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我们把引导和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一是开展了少数民族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 内容包括民族经济、民族教育、医疗卫生、民族成分、民族干部等。并对民族乡村的贫困人口以及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同时,深入民族乡村、民族企业进行调研,分析研究民族经济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趋势,为领导决策和做好今后的民族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是做好民族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的争取工作 抓住扩权强县的契机,我局积极于省厅及有关部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发展项目的立项,经过多次跑上去,请下来,并深入民族乡村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共立项目三个,资金现已全部落实到位。落实的项目是历年来最多。
三是努力上报民族乡集体办公项目的落实 抓住沧州市政府召开民族乡集体办公现场会机遇,我局协助两个民族乡镇从本地实际出发,并结合沧市民委成员单位帮扶方案,谋划筛选了3个切实可行的项目上报,通过努力目前,上报项目已明确了支援单位,正在协调研究落实。
四是组织召开了全市民族民营经济观摩会 为促进民族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局与市委统战部组织召开了民族乡镇,34个民族村及民族企业的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民族经济现场观摩会。参观了发展较快的民族民营企业并由部分企业家做了典型发言。对促进民族村干部及企业老板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 强化对宗教事物的依法管理
1、大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条例》于XX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好《宗教事务条例》,我局认真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首先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印发百余份《条例》大型壁挂宣传材料发放到各乡镇、有关乡村及宗教活动场所张贴,散发百余本《宗教事务条例》知识手册,让广大信教群众熟悉《条例》基本内容、正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办事。同时,开展培训活动。精心组织举办培训班,对辖区内宗教工作人员、活动场所管委会负责人、教职人员等进行培训,并组织其中部分人员参加省厅、沧市局组织的培训。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随着《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推进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首先在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全面施行民主化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并对宗教团体、教职人员登记造册,建立了档案。第二,各堂口举行重大活动做到有通报、有审批,对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的教职人员变化情况,外出参加宗教活动及外来人员活动情况等做到层层把关及时掌握。第三,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经常性走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督促并帮助他们完备各项制度。为达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研究起草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现正在讨论审定。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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