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时间稍纵即逝,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想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详情,有收获也有不足,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自查报告吧。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篇1
目前,我省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即将进入市级自评阶段,请各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16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等17个部门(单位)《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冀粮检〔2016〕78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评打分,客观真实地反映粮食安全责任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统一自评报告格式,规范打分依据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评报告的式样和要求
为便于各市撰写自评报告,我们制定了自评报告的参考式样(见附件),供各地参考。自评报告由文件正文和附件2部分组成。
(一)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自查评分情况、定性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关整改措施、对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六个方面。
(二)自查评分表。根据《2016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我们制定了《××市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自查评分表》。各市在自查评分时,要如实填写自查评分表,杜绝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对于减分事项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有具体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各市的自查评分表要用A3纸打印,并作为自评报告的附件附后。
(三)自评打分依据材料。自评打分的依据全部作为自评报告附件,单独汇编成册,包括封面、目录、正文3部分。按照自查评分表中的55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逐项提供自评打分依据材料。每项打分依据材料需设置文件资料清单,如“(1)耕地保有量文件资料清单”,清单需注明“编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等信息。
定性考核指标的相关工作资料要单独装订,汇编成册。
二、关于定性指标考核
近期,一些市在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预考核工作时,对冀粮检78号文件附件1《2016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中的考核计分方法存在疑问,集中反映在市级自查评分中是否要对定性考核指标进行打分。
现明确,市级政府在开展自评时,只对定量考核指标打分,不对定性考核指标打分。由省农业厅、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粮食局分别对相关定性考核指标进行评估打分。各市对定性考核指标的工作情况在自评报告中要单独反映,并附相关资料,作为省有关部门定性考核评价的依据。
三、关于文件资料的报送
各市的自评报告要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自评报告及其附件等全部文件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可以是扫描件PDF格式),存储光盘随正式文件、纸质材料一并于2017年1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同时抄送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报送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篇2
为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生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洽舍乡明确和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地方粮食储备。根据区粮食局《乡镇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标准(试行)》的标准要求,洽舍乡全面开展粮食安全生产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
对于粮食安全生产工作,乡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年初就以召开党委会的形式,对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工落实,该工作由乡长亲自主抓,副乡长谢志辉分管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由方泽基同志负责落实相关日常工作,乡内各部门协调处理将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全乡各村组。
二、积极开展全乡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年初分工,结合全乡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洽舍乡积极开展了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1、巩固和提高全乡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洽舍乡是山区乡,加上收到13630洪水的冲击,全乡可种植粮食的耕地和农田很少。为实现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洽舍乡对全乡的耕地和农田以及现在的耕种情况进行了摸底,并由乡内农技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对群众的耕种技术和种子使用进行指导,全面落实农机补贴。同时结合水利项目建设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对我乡的水毁农田进行修复复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2、落实地方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秩序
为确保山区应急粮食储备,根据上级要求,我乡对全乡各村的粮油供应网点的基本情况进行的调查,全乡共有供应网点6处,均为个体经营户,年供应能力为大米179.5吨、面粉20.5吨、油脂9.5吨左右。结合各村实际,为确保山区突发粮食事件能够实施应急供应,我乡也确定了洽舍村的蒋顺利和张村村的黄财胜为临时粮食储备点,并签订《粮食储备协议》。同时,为确保辖区粮食市场稳定,乡政府结合食品安全检查,开展或配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辖区的粮油经营户进行检查,开展相关法制宣传,严查进货渠道和粮食销售价格,防止陈化粮和不合格粮油的上市销售,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3、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为保证我乡粮食生产的安全性,我乡也注重对耕地污染的防范和销售渠道确保质量的引导。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管理越来越严格。在全体乡干的包村下组工作中,我乡积极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强调各乡干要加强食品生产安全性的引导,引导群众要充分利用有机肥,稳定和减少农药的使用。乡政府也在逐渐加强与区直相关部门合作和提升粮食质检能力建设。
今年以来,我乡的粮食生产和销售市场稳定,未发生因粮油生产、销售、消费的事件。今后,我乡也会一如既往的坚持粮食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粮食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粮食市场稳定,确保辖区的社会稳定。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篇3
根据《2015年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金食药安办〔2015〕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在市食药局我局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工作情况进行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 食品安全履职情况
(一)明确监管职责,履行部门职能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在粮食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责可以概括为,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许可。我局按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依据及范围,认真贯彻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做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建章立制
为加强对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粮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同时指定行发科、监督检查科及粮食流通监督监察支队负责粮油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粮油食品安全的宣传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建立责任制度,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
(三)遵守食安委工作规则,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落实《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遵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规则,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及时报送工作总结,认真讨论回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各类《征求意见的函》。
(四)广泛宣传,普及粮油安全知识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我局根据《金昌市2015年食品安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了细致周到的准备工作,为形式多样的宣传奠定了基础。按照市食安委会的安排,将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在6月16日上午文化中心门前广场的启动现场上,摆放粮食安全宣传展板6块,参加启动仪式领导1人,出动宣传人员12人,散发粮油安全知识彩页800多份、解答居民咨询50多人次。6月24日,我局又在粮食局机关门口举办了“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摆放涉及粮油安全知识的展板8块;现场展销粮油熟食品10个品种;精品杂粮小包装18个品种;散发粮油安全知识彩页2000多份;悬挂横幅2条;现场解答居民咨询100多人次。市局直各企业、事业单位也在同一时间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4条,散发粮油安全知识彩页1000多份。在5月17—24日粮食科技宣传周期间,悬挂条幅5条,发放粮食科技科普资料200多份。在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悬挂条幅5条,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宣传信息受众达千人。
(五)加强监督,保证粮油质量安全
今年2月初,我局由监督检查科及粮食流通监督监察支队组成检查组,集中3天时间,专人、专项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及社会涉粮企业认真开展了检查。
一是对全市4家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类性质的的粮
食及食用植物油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以及安全储存、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了检查。实地检查后,随机扦样14份,由我局所属金昌市粮油中心化验室进行检验,经检测,合格率100%,各类粮食及食用植物油符合粮食质量标准,储存安全。
二是对全市4家社会涉粮及面粉加工企业的豆类、小麦
和面粉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仓储技术规范及经营台账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仓储条件达标率低,台账基本规范。实地检查后,随机扦样9份,由我局所属金昌市粮油中心化验室进行检验,经检测,合格率98%。对存在的问题及不合格项责令整改。三是认真开展粮油库存检查。今年5月5日---5月7日,成立由市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市分行等5部门组成的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对全市辖区所有储存的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市(县区)级储备粮等政策性粮及各类商品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首先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能分工,设立了实物测量组、帐务检查组,负责具体事宜,分工协作。检查组首先确认了各承储企业的承储资格,重点核查了各级储备粮的轮换、国家临时储粮的存储情况,从以陈顶新、低收高转、先收后转等问题导向入手,认真核查了各类粮食实物和账务。
认真核对账务检查和实物测算,通过扎实工作,总的来看,我市储存各类粮食帐务处理程序规范,实现了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分帐管理,分仓储存的管理目标。各级储备粮的轮换严格执行国家《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以推陈储新的原则进行,按计划及时轮换,未超库存年限和轮空期,宜存率达标,轮换的有关财务和统计处理规范,严格执行“库贷挂钩、封闭管理”的规定,政策性粮食购销存没有以陈顶新、低收高转、先收后转等“转圈粮”行为。各类存粮统计账、财务账、保管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全部实现了专仓储存、专账计载、专人保管,无虫粮、没有霉变和发热粮,粮温正常,储粮设施完好,未发现储粮安全隐患。账、卡、薄规范齐全,仓储档案规范完整,所储存的各类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粮情稳定,储存安全,全部达到了“四无”粮仓标准,并于2015年5月10日---5月12日通过省上库存清查小组的抽查复核。
(六)加强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201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市粮油中心化验室和市粮油监察支队,核定人员编制各3人,目前已通过了国家粮食局的验收,并确定为“甘肃金昌国家粮食质量检测站”。粮油监察支队和中心化验室的各项工作正在逐步有序开展,为粮油监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七)积极开展“放心粮店”活动,惠及城乡居民
我局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开展“放心粮店”创建活动,预计年底可完成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粮油中心化验室和粮油监察支队,自成立以来财政没有核定或者拨付过任何业务经费,专业业务人员也没有调派到位。没有经费,专业人员不足,设备不全,没有抽检样品车辆,监管条件亟待改善。
三、建议
(一)强化力量,确保监管上水平。加强粮油中心化验室和粮油监察支队的建设,增加资金投入,配齐主要粮油品种的检化验仪器设备,增加专业人员,核拨专项业务经费,配置专用业务车辆,使其早日发挥应有作用,为保障我市粮油安全服务。
(二)治散治乱,成品粮油集中批发。目前我市各类批发粮油经营者规模大小不一,经营场所设施良莠不齐,有的库店分离,监管难度大。建议使不具备批发硬件的批发商入场经营,从源头上保证粮油质量安全。
虽然我局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还请各位领导予以指导。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粮油食品安全第一意识,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地把粮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实效,让全市城乡居民真正吃上放心粮油。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篇4
根据2016年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粮食安全责任书》和《关于印发〈2016年杭州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杭粮安办〔2016〕4号)要求,现将我县有关考核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截至2016年底,全县耕地总面积32.4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58万亩、标准农田面积14.20万亩,均超过了市政府对我县确定的目标考核任务。
(一)耕地保护
1.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制度,补充耕地面积和质量均达到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并在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系统完成备案。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经过前期调研,以及乡镇、部门征求意见,我县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水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试行)》,通过严格项目立项选址,提高规划设计标准,加强工程实施监管,提高财政奖补政策等措施,切实提高垦造水田标准和质量。
2.完成年度垦造耕地任务。2016年度,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垦造耕地任务为2600亩;我县实际共完成垦造耕地项目45个,规划新增耕地2846亩,新增耕地质量符合要求。
3.强化耕地保护执法监察。2016年度,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89.93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461.08亩,通过拆除复耕等整改措施,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7.2%。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2016年全县共立案查处涉土违法案件153起,涉及土地面积394亩;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对涉及的各类变化图斑逐一开展外业核查、内业资料比对,全面核查变化图斑931宗,监测面积5547.7(其中耕地3583.1亩),涉及违法面积258.71亩(其中耕地178亩),遥感监测覆盖率100%。全年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制止率和土地违法案件结案率均达到100%。
4.强化基本农田日常管理。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耕地保护保护责任体系,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均签订了责任书,同时,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都签订了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等保护任务层层分解,落到实处,落实到村、地块,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5.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2016年,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同步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将全县基本农田全部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完成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划定任务30.58万亩。
6.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016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任务1.1万亩,目前,我县已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11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22万亩。
(二)粮食功能区建设和管理
2016年我县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4个共8035亩,完成省下达建设任务8000亩,完成率100.44%。其中市级粮食功能区3个2433亩位于江南镇珠山村、瑶琳镇东琳村和瑶琳镇何宋村;市级旱粮功能区2个525亩;县级粮食功能区10个共5114亩。管理与保护已建粮食生产功能区59831亩。2016年功能区建设共投入资金2473万元。2016年我县扩种旱粮0.51万亩,完成县级下达任务0.35万亩,完成率145.7%。
(三)标准农田质量提升
我县积极组织实施桐庐县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作。其中桐庐县2011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项目18个,共23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10152亩;桐庐县2012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11个,共9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10093亩;桐庐县2013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12个,共14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6733亩;桐庐县2014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10个,共13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5149.9亩。对2010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进行了地力等级评价,16个子项目10054.96亩标准农田全部提升了一个等级,综合地力指数提高到0.8以上,达到了具有吨粮生产能力的一等标准农田,实现了预期的培肥目标,项目顺利通过验收。编制并上报了桐庐县2016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实施5168.9亩,落实了13个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共5个项目区块,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
(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2016年度实施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位于我县中部的旧县街道、横村镇和富春江镇,覆盖3个乡镇(街道)26个行政村,总投资3468万元。2014年11月陆续开工,至2016年9月完工,11月17日通过市级年度验收。通过项目实施,新建改造渠道长度71.48公里,排水沟21.66公里,修复了项目区的灌溉和排涝渠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农田灌排体系,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和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工程实施完成,我县2016年新增旱涝保收面积0.7万亩,新增、改善灌溉面积0.7万亩。
二、粮食生产和收购
(一)粮食生产
2016年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3.01万亩,粮食总产9.1万吨。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43.8%和142.2%。其中春粮播种面积3.08万亩、产量0.71万吨;早稻播种面积0.15万亩、产量0.06万吨;秋粮19.78万亩、产量8.33万吨。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粮食生产责任书,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再落实到村,引导农户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和商品率。
(二)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1.完善和落实粮食生产补贴政策。根据2016年省、市关于粮食生产工作安排与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工作和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的实际,县农林局、粮食局及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的若干意见》(桐农林〔2016〕135号),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等。2016年我县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51万元。省级规模种粮补贴拨付数534万,农机购置补贴96.1万。市级规模种粮补贴344万。
2.制定落实“订单粮食”政策。根据国家有关粮食收购政策,及时出台我县订单粮食收购价格,2016年我县小麦(三等,下同)、早籼谷、晚籼谷和晚粳谷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18元、135元、138元、155元。小麦和早籼谷收购价外补贴与奖励按每50公斤30元执行,晚籼谷和晚粳谷收购价外补贴与奖励按每50公斤25元执行。烘干补贴按实际烘干数量分别给予每吨80元补贴。在收购品种上新增加了小麦,解决农民往年小麦出售难的问题。全年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共7万元。
3.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在收购储备粮的过程严格执行政策制订的收购价格与奖励政策,做到敞开收购、公平定等、依质论价、现款结算和优质服务;农民没有出现“卖粮难”问题;在省外粮源基地粮的收购中加强监管,杜绝陈粮、“转圈粮”以及本县域外粮源进入当地政策性收购。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保密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05-12
学校综合目标考核自查报告07-20
在省人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反馈会上的演讲08-16
年终政务公开考核自检自查报告12-22
粮食安全工作汇报(精选6篇)03-30
学校目标考核自查报告(通用5篇)03-23
监控系统责任制度04-28
幼儿园年终考核自查报告范文12-10
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自查报告(精选6篇)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