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实践活动

民族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7-06 13:36:35 暑期实践活动 我要投稿

民族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日程安排

民族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XX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于6月下旬启动,9月下旬结束。分宣传动员、组建团队、评审立项、队员培训、组织实施、总结表彰六个阶段进行。

  二、实践方式

  XX年暑期社会实践分个人实践和团队参与两种,实践团队分校级团队和院级团队两个大类,校级团队分重点资助团队和一般资助团队两种。院级团队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践团队组队原则详见《XX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说明》。

  三、资助原则

  各团队需按要求做好团队经费预算。经学校审批通过的资助团队,学校将给予一定资助金额,其所属院(部)须配套同等金额的资助。暑期社会实践资助团队经费来源由三部分构成:学校资助一部分、学院配套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重点资助团队的资助经费不超过4000元(学校资助XX元,所在学院资助XX元),一般资助团队的资助经费为1000—XX元(学校资助500—1000元,所在学院资助500—1000元)不等。

  四、申报要求

  所有团队都需提交规范的申报表(详见《湖北民族学院XX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书》),包括实践方案、经费申请等。申报材料的要求详见《XX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说明》。

  五、验收评比

  凡受资助的团队,活动结束后,必须提交《湖北民族学院XX年暑期社会实践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关评比;院级团队须各院(部)团委推荐,方可参与相关评比,校级团队和院级团队将按照统一标准评比。验收材料的要求详见《XX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填写说明》,评比标准详见《XX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细则》。

  六、表彰奖励

  XX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将评选优秀组织奖、优秀实践团队、优秀指导老师和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若干,由校团委统一表彰。

  1、优秀实践团队:表彰本次实践活动中效果好,有突出成绩的团队;

  2、优秀指导老师:表彰本次实践活动中尽心尽职,成绩突出的专业指导老师;

  3、优秀组织奖:表彰本次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出色,实践效果好的组织单位;

  4、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表彰本次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学生;

  具体要求见《XX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细则》。

  七、相关要求

  (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通过社会实践的开展,与实践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一批相对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使学生受锻炼,当地见效益。

  (二)各院(部)团委要加强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对实践团队的前期审核、出发前培训、实施过程监控、总结评比等工作。

  (三)各院(部)团委要重视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要向所在院(部)党政领导详细汇报工作要求,并组织专业任课教师参与活动指导。

  (四)各院(部)团委要强化服务意识,特别是要为参加个人实践的同学提供咨询服务和相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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