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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小结(精选7篇)
岁月流逝,流出一缕清泉,流出一阵芳香,这段时间里,我们一定有不少启发,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小结吧。可是怎样写小结才能出彩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小结(精选7篇),欢迎大家分享。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根据省、市两级工商局要求,倪邱工商所积极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于20xx年x月x日成立了倪邱工商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们要深刻认识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效能建设,确保“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抓出成效,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为保证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于20xx年5月x日,召开了动员大会,会议宣读了《太和县工商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此次专项行动以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拉动内需为目的,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得到有效遏制,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使用行为不断规范。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工作内容为: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或部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及实施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备案工作。
三、全面调查摸底,切实掌握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是针对大型商场和超市、餐饮、美容美发、健身、物流快递、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网络商品交易、通讯服务及供水、供电、供气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重点是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依托网格化监管,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强执法。我所通过12315投诉网络和日常巡查、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及各类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分类分析,寻找案源。积极集中行政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2.加强学习交流。我所开展活动认真领会《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的规定,明确法律适用。通过所内组织学习、典型案例分析及与其他所的.办案经验交流等各种方式加大学习研究力度,领会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力争查处一批有代表性的案件,并及时整理和点评典型案例,形成有质量的案例分析及办案经验材料。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法律法规及专项工作宣传。提高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舆论引导的执法氛围。
4.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针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热点领域,特别对执法重点行业要进行深入调研论证,积极推广工商总局及有关部委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推动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主管部门制定并推广参考合同文本,促进行业合同文本的规范化、标准化。
五、查找出的问题
我所在20xx年x月关于经营者违法使用格式合同条款的共立案5起,行业涉及食品和洗衣店。内容为霸王条款的一种,售出商品不退换。通过这次专项行动,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促使经营者合法经营。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篇2
为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学习和普及,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xx银行xx分行营运管理部精心组织了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此次活动汇报如下:
一、组织动员阶段
分行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组织召开了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提升xx分行服务水平”为主题的.全员大会,会议上主管行长要求分行营运管理部按照省分行服务办下达的通知,精心组织安排全体员工学习相关文件,合理部署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并要求全体员工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分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切实提高分行整体服务水平。
二、学习宣教阶段
xx分行营运管理部按照省分行服务办提供的相关文件,组织全行所有一线员工学习了《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银行服务百姓读本》,同时分行各部门也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组织本部门员工,利用晨会时间学习了《关于印发xx年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文件,使本部门员工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更好的为客户提供服务。
三、组织竞赛阶段
分行营运部于7月12日在会议室组织所有一线员工进行了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xx分行共有4个部门参加了此次竞赛,分别为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营业部,参加人数共29人,在竞赛过程中,参赛人员利用此阶段学习的知识,以及平时的知识积累,认真答题,赛出成绩,赛出水平。
通过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活动,使xx分行全体员工认识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同时这次活动也全面提升分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了xx分行整体服务水平,为分行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篇3
20xx年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xx区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上半年
各项工作任务 3月14日,xx区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秋浦影剧院设立主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耐心解答消费者咨询。重点宣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共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 “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及下设8个分会共受理投诉40件,受理咨询5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取得了明显实效。
2、依法调处消费纠纷。上半年共调处各类消费纠纷32件,成功调解32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776.00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89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10件,占投诉总量的58.8%;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8件,占投诉总量的47.3%;。 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3、全面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区消协在“一会两站”全面建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鼓励消费者与经营者实行和解。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80件,其中:商品类和解66件;服务类和解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538.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4、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xx区消费者协会以文件的形式请示xx区人民政府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及解决xx区消费者协会办公经费,二个请示有望得到批复。
5、严格开展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推荐工作及对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进行清理复查工作。全区范围内推荐5家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清理和复查了450家(种)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均取得了预期效果。
6、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安徽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入盟企业和解情况季度统计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协每季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8、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6期,向xx红盾信息网投稿25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10篇,扩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1、区消协工作人员创新能力、主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很不规范,作用也很不够明显;
3、区消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充分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作用。区消协要加强与消协理事单位配合和联系,发挥理事单位的职能作用,方便、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努力构建功能完善的维权和服务网络。区消协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将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区消协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继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区消协将联合市消协组织开展1次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篇4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xx银行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一是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行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二是提高金融产品信息透明度。
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四是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五是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篇5
一.组织架构方面
我行在总行层面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得力,相关行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消保工作覆盖全行各个条线。同时,2014年末我行正式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简称“消保办”),消保办为我行二级部门,隶属总行宣传部,并明确了消保办专人负责实施和推进消保工作,另有2人兼职协助。
二.制度建设方面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诉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素质要求、报告制度、监督考评、宣传教育、应急预案、风险识别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明确,此办法已于20xx年8月正式印发成文。另外,我行重新修订了《遂宁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遂宁银行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目标等的制定和监督、评价,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消保工作落地实施。此外我行还成立了“遂宁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和“遂宁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分别从董事会和经营层明确和规范了消保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的措施。
我行还将消保这一内容纳入了《遂宁银行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xx-20xx)》,以战略的形式规划和规范我行未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
三.工作流程方面
我行消保办全程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在相关流程中,消保办对可能有损客户权益的产品设计,及时提出建议,并要求修改不妥开发方案,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源头保障。我行新产品开发流程具体分为内部申报、项目初审、正式立项、申报或备案、科技研发与测试、产品移交管理、营销策划、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产品运行监测及反馈等步骤。从流程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客户可通过我行维权热线96677、遂宁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人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热线12363、消保办0825-2223151等渠道投诉。另,《遂宁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对重大投诉与一般投诉的鉴定、处理流程及事后分析等做了详细规定。我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别按照业务类型进行划分,如《遂宁银行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遂宁银行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遂宁银行突发与危机事件管理办法》等,确保了我行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处置应对能力。
四.责任分工方面
明确消保办是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牵头实施部门,负责全行消保工作的有序推进,事前参与产品研发,并具体负责事后监督评价、投诉事件协调处理;总行合规管理部负责消保工作法律支持与保障;授信管理部负责信贷业务,比如贷款合同法律条款不侵害消费者权益;个金部负责个人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客户对接等工作,总行各部各司其责,负责本业务条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全行各分支行均明确消保工作由分支行行长牵头,并设立了消保联络员负责本分支行辖内消保工作开展。
五.约束机制方面
目前,我行一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中制定相关约束条款,明确了各层级消保责任和监督考评流程以及处罚措施;二是审计部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审计范畴,将按年度对消保工作制度及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和评分,以促进消保工作规范进行和不断提升。
六.工作成效方面
20xx年全行总计受理投诉事件102起,主要为非现场投诉。其中,政府服务热线12345转投诉81起,客户服务热线96677投诉17起,12363投诉4起,主要投诉类型为:社保卡业务类、贷款业务类、自助设备(包括ATM、电话银行)类、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类、其他业务类等五大方面。涉及到分支机构共计有81起,总行营业部45起,安居支行11起,射洪支行6起,蓬溪支行3起,大英支行3起,资阳分行2起,乐至支行1起,绵阳分行1起,96677电话中心9起。其余17起均为社保卡类投诉,投诉原因为新办社保卡及挂失补办社保卡的等待周期长。在所有分支行中,总行营业部的投诉占比高达45%。
为了综合提高全行员工的消保意识,我行消保办购置了《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20xx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故事集》等消保系列丛书,并下发各分支行和总行各部。同时,要求各部门就读本内容组织员工培训、学习,以增强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我行还结合新媒体优势,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发布消保信息4次、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发布消保信息累计15次、另外还通过网点电视、LED屏、街道设点宣传等多种方式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这一主题内容进行持续宣传。印制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手册》3万册,除在各网点摆放外,还定期组织员工到公共场所免费发放,以提高全民消保意识。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篇6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支行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系列活动。下面的是分享的与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xx县支行于3月9日—15日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我支行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辖区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对“3.15”期间“金融消费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活动,送金融消保知识进村委、进村文化站、进超市和进农户;在城区于3月15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二、把握重点,突出特色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支行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系列活动。在活动中,组织开展三项宣传:一是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进行定点宣传,大力营造活动氛围;二是组织宣传队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设置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金融综合服务站、进集市、进村委“三进”活动,实行重点宣传,认真解答农户咨询,在问答互动中提高村民金融知识水平;三是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深入农户和超市,开展流动宣传,主动为村民和客户讲授征信、人民币反假、民间借贷与投资等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集中宣传,做大声势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xx县支行组织辖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徽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和国元保险等保险机构,于xx青年圩广场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参加宣传的金融机构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形式,集中宣传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征信、反假货币等知识,得到了现场群众的热烈欢迎。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篇7
为积极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公众教育服务工作,营造和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工商银行南通分行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其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我行结合人行和工总行要求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活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以“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加强国家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全行员工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及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通过金融服务园地转发全行。组织全行干部员工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新消法“首修背景、新亮点以及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学习《消费者金融知识宣教手册》(20XX年版),掌握金融服务基本知识、投诉维权须知以及常见产品和服务风险及操作注意事项;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掌握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办法,提高员工依法查询、管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合规意识。
三、认真落实,积极开展“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
(一)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营业网点通过液晶电视播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题宣传教育视频,告知消费者,金融机构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应履行的义务。电子屏滚动播放“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权益保护以人为本优质服务诚信文明安全消费和谐金融“等“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如东支行营业部等网点设置“3.15“宣传专区,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客户发放宣传材料,向消费者普及“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等相关知识,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二)走出去集中宣传。
一是宣传“新消法“知识。市分行营业部、机构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以及市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联合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普及活动。发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介绍资料60余份,介绍“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3.15“活动日,一位老年客户向活动组反映市分行营业部一柜员拾金不昧,表示要送礼物或锦旗,活动组婉言谢绝,在市分行营业部宣讲员指导下在网点留言簿上留下了感谢信;个人金融业务部宣讲员指导客户现场使用“95588“咨询电话;机构业务部宣讲员认真解答了一位老年客户关于其他行业的投诉,并帮忙拨通了12315投诉热线,客户深表感谢。
二是开展征信主题宣传活动。
3月10日,我行海安支行走进海安中大街社区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征信宣传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通过布放展牌、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开展宣传,有奖问答、抽奖、文娱表演活跃现场气氛。县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当晚对活动进行了报道。港闸支行以“3.15“为契机,走进企业,将征信知识宣传手册、信贷产品手册发到企业负责人手上,详细讲解企业信用系统有关知识,要求企业珍惜信用信息,不能出现任何不良记录。开发区支行设立宣传台,向消费者宣传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等知识同时,还选择了与百姓生活相关度较高的业务种类,普及安全用卡、客户维权、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帮助社会民众增强辨假防骗能力,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开展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宣传。通州支行各网点除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并摆放宣传资料,向客户讲解反假币和征信知识外,还组织员工到农村集贸市场、人口流动量多的场所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六项权利、讲解反假币的基础知识、识假的技能、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办法、爱护人民币的意义等,并现场进行残损币及小面额钱币兑换,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
启东支行开展“3.15“现金业务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为过往市民提供人民币反假、现金结算等方面业务知识咨询服务,受到广大市民欢迎和好评。如皋支行组织12名义务宣传员,走进共建单位-如皋市如城镇供电社区开展现金业务宣传。提高社区群众对我行金融服务的满意度。四是普及银行基础知识。人民路支行营业室举办了主题为“3.15保护消费者权益,从你我做起“的主题宣传活动。向客户讲解日常生活中如何正确使用一些银行产品,如何防范金融欺诈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场指导客户使用自助银行及网上银行。青年路支行南通节制闸、虹桥、任港路、行政中心四个网点,联合展开“3.15“宣传活动,重点向农民工客户宣传银行卡、转账汇款、自助机具、电子银行等方面的内容,宣传我行服务政策。
(三)与监管部门共同宣传。3月15日,如东支行营业部理财经理、支行市场营销人员、金库管理员等专业人员与如东县人民银行货币发行科及计划统计科两位专家共同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就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电子银行、小微企业等金融知识进行了资料的发放和普及,收到了收好的效果。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南通分行115个网点开展网点宣传,开展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20余场,参与员工509人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征信管理条例》知识要点、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指南、反假币等宣传折页7600余份、发送短信758条,受众对象3900余人。海安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对我行海安支行征信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3.15“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了“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了解了自身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了解我行投诉受理渠道和处理流程,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行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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