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总结

民政局低保工作总结

时间:2018-07-15 08:36:24 民政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民政局低保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一:XX县民政局低保办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保障我县农村居民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低保办紧紧围绕上级的中心工作和本局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牢记宗旨、为民解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

民政局低保工作总结范文

  一、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㈠城乡低保工作:

  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家庭认定工作通知》桂民发〔20XX〕89号和《关于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经费即时结算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民发〔20XX〕103号等上级文件精神,我办从年初就制定并严格执行城乡低保评议方案,方案加强了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公告制,勤把审核关,严格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持农村低保半年评议一次,城镇低保一个季度评议一次,都能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排查,到2011年11月底,全县城镇低保清退了198人;农村低保虽然增加了635人,但都是经严格审核,符合入保条件。全年上级拨入和低保地方配套资金:至2011年11月底止,中央拨入农村低保资金1492万元,自治区配套48万元,县级配套135万元,合计共1675万元;中央拨入城镇低保资金626万元,本县财政配套46万元,合计672万元,为全县城乡低保的应保尽保提供了资金保障。

  随着本县今年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原来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难以维持城镇居民基本生活,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将本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200元/月提高到250元/月;同时按区民政厅要求,将农村低保补差标准从原来的50元/月提高到62元/月;城镇低保从原来的150元/月提高到165元/月。至2011年11月底止,发放农村低保8780户,24224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636万元,月人均补差63、05元;城镇低保1831户,3020人,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608、70万元,人均月累计补差达187、31元。

  ㈡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⑴按照桂民发〔20XX〕89号和《关于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经费即时结算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向县人民政府争取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资金。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合作,经过三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即时结算平台搭建已经完成,并对各定点医疗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操作培训,对系统的功能、安全稳定等技术指标进行了测试,同时召集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了软件系统操作演示,基本达到预期设计要求。并按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报务管理平台设计要求,调整了我县医疗救助报销标准,目前系统已投入试运行中。

  今年加强了城乡医疗救的宣传和救助力度。对全县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的`参合参保执行全额救助,全县共为农村贫困户进行医疗救助26595人次,救助金额140、59万元,城镇医疗救助3040人次,救助资金额24、11万元。县级配套城镇医疗救助经费1、75万元,配套农村医疗救助经费9、6万元。最大限度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就医看病难的问题,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县预期目标任务。

  ㈢五保村建设及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工程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积极筹集建设资金,紧抓工程进度,目前全县五个五保村、五个敬老院的风貌改造工程及新建12个五保村工程已全面完工。全县共有农村五保人员1252人,其中集中供养的120人,月人均提供生活费200元,分散供养1132人,每月提供生活费60元。全部五保人员每月提供大米30斤、每年发给秋冬衣服各一套、被褥一套。同时有医疗救助方面,都按最高档次和标准进行救助。

  ㈣认真抓好资助低保家庭大学生工作:全县1-11月止,共资助本年低保大学生290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5人)资助金额122600元;资助历界大学生26人,资助金额13100元。

  二、具体措施

  (一)理顺关系,严格低保评审制。

  为了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增加透明度,在各居委会成立了有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低保评议小组,对低保程序施行全过程评审。同时,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制定了申请承诺、收入申报、审批程序、资金核发、定期走访、数据统计、资金管理、资料归档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这样,使我县城乡低保有章可循,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规范操作,严格法定程序。

  一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入户调查为主,突出“问、看、议、访、算”五字法。二是实行阳光作业,每个居委会建立公示栏,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对象、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在工作要求上坚持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低保标准尽量提高,应保尽保,同时鼓励劳动自救、救穷不救懒的原则。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层层把关,三级审定,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

  (三)积极推进分类施保。

  对全县已享受的户进行了入户抽查,因家庭收入,人员变动,生活条件发生变化,已达到和超过低保标准的和不合符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严格进行清退。对新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到程序,今年新增农村低保635人,对享受的低保对象进行了分类登记,共分为特困(含“三无”对象)、重点困难、困难、较困难的A、B、C、三大类,不搞平均主义。重点对A类人员补差到位及个别可突破保障补助标准,然后再由B到C、按家庭收入据实补差。

  三、存在问题:

  ㈠低保办管理

  全县城乡人低保户11000多户,人员28000多人,负责低保资金发放达2200多元,管理农村五保户1252人,负责五保生活费资金发放100万元,大米发放45万斤。人员编制明显不够,现低保办编制才安排两个人,虽然本局临时安排有四人,但有3人兼职,实际上班脱产只有一人,工作很难展开。按目前工作量,要把低保工作做好,最少也得安排六人以上低保工作人员。

  ㈡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特别是农村低保工作经费

  县财政预算才安排8万元,全县119个村,1649个村民小组,低保8780户,人数24224人,每年公开评议两次,每个村按每次300元快餐费计算,就需要资金72000元;再加上印刷纸张表费用又需两万多元,还有下乡车辆燃油出差费用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9号,民函[2007]177号文件《民政部关于开展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及桂民发[2007]141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县级低保工作经费不低于每户低保对象20元,乡镇级不低于l0元,村居委级不低于l5元,合计45元),按此规定应安排农村低保工作经费39、5万元,本县每年实际支出也不低于15万元。城镇低保工作经费不得低于10万元。

  【范文二:民政局年度低保工作总结】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全县民政干部的努力工作,我县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截止今年11月,我县城市低保享受对象2266户4760人,其中:a类206人、b类人823人、c类3731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941、5254万元,年人均补差为165、19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各XX市低保制度,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我县在认真执行上级城市低保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使我县城市低保制度更加规范。县局印发了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和档次划分、不能申请和享受低保条件,以及城市低保申请、审批(注销)流程图。对享受对象中家庭成员进入社保、自然减员、举家外出打工、家庭生活条件好转的等,按规定进行注销。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按照申请、核查、审批的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累计年新增低保对象355人,资金65575元;减少低保对象254人,资金33459元。补差调增119人,资金4277元。补差调减520人,资金14081元。

  (二)以公开,促公平、公正

  在开展动态管理工作中,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将城市低保办理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最大程度用公开促公平、公正。经过“三次公开、三榜评议”确定保障对象。从今年4月起,县局将全县每月城市低保享受对象名单在县政府网、民政局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金额以及家庭详细住址,且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来信来访工作

  共接待来信来访82件,网上投诉36件。根据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查实,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进一步增强了城市低保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二、存在的困难

  (一)监督力度不够。

  由于工作量大、人员紧缺(现有4人,既要承担救灾救济工作,又要承担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造成跟踪调查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二)乡镇民政干部严重不足。

  相当一部分民政干部得不到专用,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民政业务工作,全县仅有34名民政干部(兼职8名),只有1名民政干部的有6个乡镇,有4个乡镇社会事务办承担有烤烟任务,兼党政办、妇联、统计、村支书等工作的有7人。

  (三)部分居委会干部和城市居民对城市低保政策认识、了解不够,误认为城市低保金可用于撤迁、计生、残疾或高龄补助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是当前形势下正确落实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加大低保工作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向群众大力宣传低保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城市低保相关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答居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对群众的举报城市低保问题,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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