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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农村消防工作总结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经费保障和消防器材装备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18年我县的农村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落实了新农村消防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建立完善农村消防软、硬件设施,按照“1123”工程的要求,购置了手抬消防泵、水枪、水带等消防器材,为所有的乡镇配齐了手抬消防泵,并为大藏寺按照乡镇标准配发了手抬消防泵、水带、水枪,为寺庙消防安全提供了物质保障。二是在3月份,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契机,组织召开了全县的消防工作会议,对2009年度农村消防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对农村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梭磨乡、大藏乡、木尔宗乡等进行了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推动了我县农村消防工作的发展。三是先后下发了《马尔康县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方案》、《关于表彰2010年度农村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马尔康县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60周年国庆期间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2018年的农村消防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充分体现了我县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各项农村消防工作深入开展,农村抗御火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按照农村消防工作三年规划要求,我县各乡镇全部成立了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了防火安全委员会对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工作承担组织、检查、督促和管理的职责。每个乡镇建立了以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乡(镇)长为队长,以民兵、专武人员、乡镇干部为队员的10人义务消—防—队,并建立了规范的执勤制度。绝大多数乡镇与辖区内各村签定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其中:大藏乡每个月开展2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记录存档备案;龙尔甲乡督促指导全乡老百姓对老化裸露的电线进行了更换,对每个村寨私存汽油的行为进行了整治。通过平时调查了解和年底的专项考核,卓克基镇、大藏乡、马尔康镇的农村消防工作成绩突出,龙尔甲乡、梭磨乡等乡镇的目标任务完成较好,脚木足乡、党坝乡、康山乡的目标任务完成较差。
(三)积极开展农村消防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2018年,各乡镇加大了对农村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在农忙、重要节假日、冬季等时期,各乡镇派出检查组深入各个村寨、寺庙,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民族宗教局等职能部门还多次深入乡镇、厂矿企业、寺庙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分管副县长多次带领检查组对昌列寺、大藏寺、草登寺等较大规模的藏传佛教寺庙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寺庙存在的管理不到位、电线老化、消防器材不足、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进行指导督促,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火灾形势不容乐观,火灾隐患突出
2018年全县共发生火灾8起,直接经济损失57万余元。其中农村火灾5起,占62%,直接经济损失55万元,占了总损失的96%,去年12月30日党坝乡一村民家中发生电器火灾,导致一人死亡,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突出反映了我县当前农村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农村火灾隐患突出主要表现在:乡镇所在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寨群众家中电线老化、私拉乱接和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严重,柴草随意堆放、占用防火间距、炉灶与易可燃物品未保持一定的距离;违章使用明火、私存汽、柴油等方面。在上述火灾隐患中电气火灾尤为突出,2009年8起火灾中电器火灾就占7起,占火灾总数的88%,直接经济损失占总损失的99。9%,因此规范、科学、安全用电成为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关键措施。
(二)部分乡镇对农村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部分乡镇消防安全主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对布置安排的消防工作重形式,轻落实,对县政府配发的消防器材装备缺乏基本的维护保养,对年底考核不认真对待。白湾乡以工作人员不在为由未做迎检,党坝乡对配发的消防器材管理保养不善,日部乡、康山乡、脚木足乡、松岗镇、梭磨乡未制作固定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语和消防宣传专栏,康山乡、沙尔宗乡、龙尔甲乡、脚木足乡未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草登乡、沙尔宗乡未与各村签定《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梭磨乡开展消防检查无记录,各个乡镇均未组织开展灭火演练等,上述现象反映出各乡镇在对待农村消防工作方面或多或少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三)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县城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知识得到了基本普及,但农村广大群众在生产作业、生活用火用电等方面的防火知识比较欠缺,逃生自救知识不足。有的群众不重视安全用火用电,家中电线零乱、用铁丝、铜丝取代保险丝、停电后不关闭闸刀、电器,生活用火中柴草随意堆放、厨房炉灶余火未熄人就离开、发生火灾后不懂如何正确灭火等问题突出,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保
三、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县、乡镇消防安全责任制
定期召开会议研判全县消防工作现状,针对突出问题制订措施。2010年一季度将召开全县的消防工作会议,与各乡镇政府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表彰2010年度农村消防工作先进乡镇,督促各乡镇严格开展农村消防工作,并纳入年终考评和奖惩。督促各乡镇与各村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制订防火公约,以制度规范农村消防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对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应付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进一步拓展我县农村消防基础工作建设,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根据农村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2010年我县计划按照“1123”工程、“八个一工程”的要求在30户以上集中的村寨组建一支义务消—防—队,督促指导村寨在无天然水源的地方修建不小于5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配置一台手抬消防泵和一批基本的消防器材。督促指导草登寺庙修建消防水池,为寺庙按乡镇标准配齐消防器材装备。同时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天然林保护工程,鼓励村民用石头、砖等改造房屋,提高建筑物耐火等级;二是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将大寨划小,以五六户为一片,片与片之间留足防火间距;三是结合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有条件的地方设置消火栓,在没条件的地方设置消防水池;四是结合农网改造,动员村民更换老化线路,规范布线,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三)深入农村地区开展防火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努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火灾重在“防”,各乡镇要以消防宣传“六进”为契机,使消防宣传深入每一个村民家庭。特别是在农业收获季节、“119”消防日、清明、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公安、安监、各乡镇要深入各个村寨、寺庙,采取现场教学、发放防火宣传单、播放火灾警示片等形式开展防火知识的宣传,督促村两委会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教育村民,遵守《防火公约》,安全用火用电,逐步转变广大农民对消防工作不重视的传统观念。
(四)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加大对农村消防检查指导力度
公安、安监、教育、宗教等部门要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谋划农村消防工作的新思路,结合藏区特点在管理模式上有所创新,为党委政府分忧。要加大对乡镇、村寨、寺庙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力度,边检查边宣传。各乡镇、派出所、村两委员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群众用电用气是否安全、柴草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水池是否有水,家庭是否私存汽油等方面开展检查,督促指导各单位、各村寨对老化、裸露的电气线路及时更换,该穿管的必须穿管,对电线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的行为予以制止。同时,为确保用电安全,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坚决打击破坏“三电”的违法行为。通过检查指导消除火灾隐患,达到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火灾形势的总体稳定,为构筑“平安和—谐马尔康”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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