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合作协议书参考
篇一:土石方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籍贯: 乙方: 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土石方工程和乙方进行合作。由乙方出资,乙方占总利润的70%;甲方不出资,负责管理及项目的签订、收款等工作,甲方占利润的30%。
二、本合作协议期即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期满全部工程尾款收回完,协议自动失效。
三、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盈利或亏损各自按比例分配。
四、合作期间双方一方持卡,一方负责保管该储蓄卡密码,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工程施工正常运作。任何一笔款项支出都必须双方签字认可或电话告知,以短信的形势等。
五、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或暂用资金。
六、双方的共同管理和施工期间收到的工程进度款,只限本着本项目工程的机械费及民工劳务费用的支出,或工程相关的费用支出。与本项目无关的资金费用不得支出,每个月按比例支付部份分成。
七、合作期间队伍的选择及分项工程的定价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八、合作期间一切施工技术管理及现场安排是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且有权对在施工期间考察不合格的施工班组清理出施工现场,以确保工期及质量目标圆满实现。
九、甲乙双方直接或见接引进的'各种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业主方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确保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相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该班组或该施工队伍自行负责,由此进该施工队伍负责全部散后处理事宜。
十、甲乙双方在执行合作协议期间有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 乙方:
合作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二:土石方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一、甲方就 土石方工程介绍给乙方 施工完成。
二、乙方按照双方协议给甲方的咨询费即0.60元/m3,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
三、乙方在签订合同进场后,先付人民币大写:伍万元(¥50000.00元),其中每个月按实际完成量支付当月的返点。
四、签订合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伍万元在以后的结算中扣除。
五、本协议在合同签订进场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贰份。
七、若有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三:土石方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方:(业务费用垫付方)
乙方:(履约保证金垫付方)
甲方和乙方(以下亦合称协议方)在公平、公正、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决定就长沙轨道1号线延长线的土石方挖运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承接与施工事宜进行合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该工程项目系长沙地铁1号线延长线土石方挖运工程,位于长沙市芙蓉北路文化艺术中心至周南中学之间,中标单位为中铁二十三局。
第二条 工程项目工程量及价格
土石方挖运量为约50万方,中标单位的劳务分包单价为73元/方,其中应付居间中介费为3元/方,实际施工单价为70元/方(税后净价,税收由中标单位承担)。
第三条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金与业务费用
与中标单位就该劳务工程签订分包合同时需向中标单位交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将根据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土石方劳务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予以返还。此外协议方还需约10万元的业务费用。
第四条 协议方合作目标
1、协议方共同合作,由乙方与中标单位进行洽谈、协商,以成功承接长沙地铁1号线延长线土石方挖运劳务工程业务,并由乙方与中标单位签署《土石方劳务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劳务合同)。
2、甲乙双方作为劳务工程项目施工方,共同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及其经营。
第五条 协议方合作责任
1、甲方负责筹措并垫付业务费用10万元人民币,并按乙方要求及时足额到位;乙方负责筹措应付的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
2、若乙方成功地与中标单位签署劳务合同,则甲方垫付的10万元业务费用由甲方、乙方各承担50%;若乙方未能承接到该劳务工程项目,则甲方垫付的10万元业务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按月息3分的标准计算并支付业务费用垫付期间的资金利息。
3、乙方筹措并垫付的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需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协作配合)工程施工组织及其现场管理,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并在施工中高度注意安全生产,保证不出工程事故。
第六条 利润分配
1、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考虑在项目承接及实施过程中所担负工作量大小及其所承担风险大小等情况,项目利润分配(以每方土石方多少元来计算)方案(暂按50万方土石方计算,工程完工后按实调整)为:甲方按每方土石方10元分取项目利润,其他的利润都归乙方所有与支配。
2、利润分配的资金支付时间与额度随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的进度与比例而定。中标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到账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利润分配比例与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比例计算的相应的分配资金支付给甲方。待工程项目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再按实结清、付清。
第七条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协议方协商处理。
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签名:身份证号:
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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