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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6篇)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当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领导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打开文档的时候却发现不知道写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教育为先”的原则,坚决杜绝师生违反交通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师涉生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保障师生交通安全,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教师驾车及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的管理监督意识、学生及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教职员工安全驾驶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监管加强,教育不严、管理不善、思想麻痹、学生幼儿乘坐超员超速车、“黑车”接送学生幼儿、学校和有关部门教育监督管理不力等方面问题能得到重点、有效解决。
三、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印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摘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案例,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让孩子乘坐“黑车”、超员车、无牌车、改装车、三轮车等不安全车辆上下学,特别提醒家长不得租车、包车或者固定拼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同时,利用学校宣传阵地,通过橱窗、板报、专栏,以及校园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介,并以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手抄报竞赛、演讲比赛、讲故事、观看图片展、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在学生、幼儿中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车可以坐,什么车坚决不能坐。教育步行上下学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12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不得骑车上路等。各学校还要把交通安全知识作为课堂教学内容,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集中清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问题。各直属学校和各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将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各校、园点等)周边公路上有必要设置但缺乏的交通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减速带、人行横道、安全隔离设栏、禁停禁行和限速标识、限速监控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清理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乱停放等问题。通过彻底清理并梳理完善后,以直属学校和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存在的问题书面报送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同时抄送县教育局备查),借本次全县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将缺失的设施补充完善。与此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门口做到“三到位”,即: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悬挂到位,安全乘车警示牌(内容是:“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超载车、不乘坐非运营客车、不乘坐车况不良和违章驾驶车”)安装到位,“学生安全乘车监督提醒岗”设置到位。
(三)开展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各学校要迅速动员部署,发放《xx学校幼儿园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摸底调查问卷》(见附件),对接送本校(园)学生幼儿的所有非运营客车进行一次地毯式的专项普查,逐车逐生全面调查了解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书面上报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同时抄送县教育局备查),力求及时整改到位。
(四)建立学生上下学期间校门口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落实学生上下学集中进出校门时领导带班、教师值守、保安执勤制度,必要时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交警(城区外学校还可联系当地派出所)现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校门口交通安全工作规范、有序。
(五)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巡查制度。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重点在学生上下学特别是周末和节假日放假时对,接送学生幼儿的“黑车”开展严厉打击,联合整治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建立教师、家长和群众联合监督员队伍,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开展劝导工作。同时,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和学生家长,发现学生乘车违规行为,随时向当地政府和交通、公安交警举报。
(六)严格校车安全管理。依法拥有校车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xx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和质监局《关于加强xx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教发〔2015〕65号),以及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和安监局《xx校车安全管理使用实施细则》(xx教发〔2015〕6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力确保校车规范使用、安全运行。要坚决杜绝学校自备或租用非客运车辆(含学校自备交通车)接送学生、幼儿行为,坚决禁止学校组织或默许学生和幼儿乘坐非运营客车和各种超载车辆。
(七)严格校园行车停车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教师私家车进出或停放校园的规定,即:校园面积小(生均面积不达标的),严禁教师车辆进入校园;校园面积较大(生均面积达标且有富余的),可以设校园停车场(位),但要划定专用区域(不占用学生主要生活、活动场地,不占用消防安全通道)供教职工停车。同时,学校要尽量设置汽车专用通道,如不能开设专用教职工私家车出入通道的,要与学生出入时间严格分开或错峰出入,确保师生安全和有足够的通行和运动空间。按照省教育厅的上述规定,鉴于当前我县学校普遍存在校园场地拥挤等实际问题,原则上我县校园内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辆(含电动车辆),符合省教育厅规定有条件允许教师私家车进出校园和临时停放车辆的学校,可通过召开职工会表决的办法,决定校园内是否停车及停车管理的有关办法。未经允许,任何车辆不准驶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和在进出校园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校园行车规定,不准在校园内鸣笛,不准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行车时速不得超过20km并须小心避让行人;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无照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技术,严禁将校园道路和场地用作训练场所;校园场所和设施严禁对外出租或临时借用、租用给社会组织、企业、培训机构和个人等使用。校园内有在建项目并需使用车辆的,原则上不得穿行校园,另外开辟专用通道;确需通过校园的,须设置专用通道,与师生生活学习环境严格隔离;既无法开辟专用通道,又不能设置隔离专用通道的,都必须在师生活动间隙期间通行,不得鸣笛,不得污染环境,时速不得超过20km;施工期间,学校须向施工方作出严格的交通安全要求,同时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严防工程车辆在校园发生交通事故。
(八)切实加强教职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要以血的'教训,教育教职员工驾车要做到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教职员工酒后驾车、违章驾驶和疲劳驾车,确保交通安全。教职员工外出乘车,也要选择安全、正规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无牌无照、无资质营运和超载违章等车辆。教职员工的自备车辆,一律不得作为运营(包括临时性搭载客人收费)使用,最好不作拼车使用(更不得拼车收费)。
(九)加强学校用车安全管理。学校有自备车辆的,要健全用车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得用于接送学生、幼儿或非工作使用。借宿制学校集中放假时,不得以学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乘车,更不得联系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师生集体外出确需车辆接送时,凡以学校名义租车的,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客运车辆,人数较大的集体外出须制定安全预案,落实随车安全管理教师。
(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不重视,存在职责不明确、教育不到位、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得力、档案不健全;校门口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混乱,无人监管或监管不力;学生乘坐“黑车”、超员超载车接送学生而不教育、不报告的,以及组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不力、未取得明显成效的,要对相关学校予以通报,取消学校及个人当年安全管理评优、评先资格;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法规从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五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一次有关责任落实会,细化工作要求和整改措施;召开一次全体学生教育大会,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印发一封致家长公开信,明确学生、幼儿安全乘车有关要求;开展一次学生安全乘车情况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活动,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规范到位、及时上报、有效处置。
(二)迅速行动,抓好落实。认真吸取各地涉校涉生重大交通事故血的教训,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排查整改,确保本次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校(园)长要认真调查研究,科学研判,查找问题根源,从源头上彻底治理违规接送学生和教师违法违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各环节有效的监管措施和长效机制,确保中小学幼儿学生上下学乘车、教职员工驾驶车辆安全。
为了确保本次专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将对各镇(街道)、各学校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检查和督查结果随时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内容、目标
(一)整顿范围:凡已取得、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的我市管辖范围内已开办的民办幼儿园、托儿所。
(二)整顿内容:保安、技防措施的到位情况、园舍和户外活动场地、饮食卫生和接送车辆、设施设备和玩教具、幼儿园消防设施、幼儿园治安保卫和周边治安环境等安全情况;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资格。
(三)整顿目标:
1、采用疏堵结合原则,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满足3-5周岁幼儿的入园需要。
2、对具备办学条件、符合办园标准,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办学理念的民办幼儿园,同意其设立并办理办学许可证;对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管理不到位,师生比不达标,教育教学方式、办园理念简单陈旧落后,教育环境差,园舍结构设施不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停办取缔。
3、规范办园行为,创设安全、良好的幼儿教育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由市政府牵头,教育、卫生、公安、交通、交警、消防、建设、文化、民政、物价等部门组成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相关部门、科局职能科室的负责人,乡镇党政有关领导。
(二)各乡镇成立相应的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三)各成员单位及乡镇政府职责:
市教育局:对民办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建立幼儿教育督导、评估、年检制度;培养和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并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负责幼儿园举办资格的审批工作,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定期复核审验。
市民政局:对审批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登记和检查;对不符合办园条件且被列为这次清理整顿取缔的`幼儿园,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市公安局:对阻碍清理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对接送幼儿的车辆依法进行检查;对幼儿园的刻制公章进行检验。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市建设局:对新申请建设的幼儿园房屋进行规划;根据幼儿园设置要求,提供科学合理的布局依据。负责幼儿园的校舍安全鉴定工作,严把校舍质量关。
市卫生局: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幼儿园的卫生保健标准进行鉴定,对幼儿园的食堂进行重点检查,为幼儿的饮食卫生提供保障,保证幼儿园卫生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市交通局:在学校门口的交通要道设立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警示标志。经常对道路、桥梁,水上交通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交通安全。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市文化体育局:协同公安、工商部门定期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市物价局:负责幼儿园收费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规范收费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管理辖区内幼儿园工作。把幼儿园安全工作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重点内容,经常检查、督促幼儿园抓好内部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增加公办园数量和质量。
三、实施步骤
(一)做好宣传,营造声势(x月x日-10日)。
召开动员会议,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宣传,广泛宣传有关方针政策,确保此项工作得到群众的拥护、支持,到村(居)做好各管区工作,得到家长、教师、举办者的理解和认可,确保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工作的顺利开展。把《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发放至每一所幼儿家长。
(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x月11日-23日)。
各民办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各中心校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地毯式检查,详细填写《全市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整顿检查细则》,认真剖析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现状,研究清理整顿方案,建立专项工作档案。相关数据造册上报市教育局。
(三)全面启动,集中整顿(x月24日—6月x日)。
根据方案,依法对全市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整顿。
1、结合年全国换发新办学许可证机会,各中心小学把已颁的办学许可证于月16-21日收齐、上缴市教育局。
2、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小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市教育局挂钩乡镇干部、中心小学对辖区的民办幼儿园依据新设置标准重新评估认定。符合设置标准的,按程序上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办公室,及时颁发新的办学许可证,继续办学;不符合新标准的,按以下两种办法解决:
①停办取缔。
②撤并到附近合格幼儿园或中心幼儿园或完小学前班。
3、颁发新的办学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是,已聘请专职的保安员(通过保安公司)并配备规定服装、器械,安装监控设施等。
4、向社会公布合格民办幼儿园及停办、取缔民办幼儿园名单。
5、由乡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本乡镇不合格园进行整顿、取缔。
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3
根据《xx市公安局、xx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我园实际,特制订交通安全周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全体师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以提高师生道德素质,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努力营造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成立幼儿园交通安全活动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宣传教育)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
四、活动主题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五、活动内容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交通安全教育进园为抓手,利用教学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势,促使幼儿熟记最基本的交通标志,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掌握交通安全常识,明确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教育幼儿从小知道珍爱生命,平安出行。切实提高幼儿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限度地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1、以班为单位对幼儿进行一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主题教育活动,教师、幼儿、家长一起收集有关交通安全教育图片,开展一次展览活动,在教学活动中看一张交通安全的图片,教会幼儿会一首有关交通安全的儿歌,唱一首交通安全的歌曲,做一次交通安全的游戏,让幼儿在玩耍中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使我园这次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圆满完成活动周的目标任务。
2、以年段为单位组织安全交通教育内容:小班小朋友学唱安全歌《三颗星》;中班孩子教师讲交通安全知识,大班孩子举行“交通安全日”诗歌朗诵会。
3、在幼儿园显著位置悬挂交通安全教育的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动员氛围。幼儿园在园内走廊过道处张贴交通安全的标志固定牌子,让幼儿在走路,玩耍的过程中耳闻目染,使幼儿能记住遵守交通规则。认识斑马线,红绿灯等特殊标记。
4、认真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特别是放学时段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交警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采取适当方式设置醒目的交通警示牌、减速带、斑马线。
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和x市关于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大对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逐步构建起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1、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必须交强险、座位险,对拒不交纳强险、座位险的予以取缔。
2、突出整治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交通事故记录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应立即停驾,更换符合要求的驾驶人。
3、坚决取缔电三轮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三轮汽车、低速汽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报废车、拖拉机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
4、对5座以上经交警车管部门检验符合国家机动车技术标准,符合《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车辆,要统一标识。
5、取消外地驾驶员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资格,取缔外地车籍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档案,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7、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违章车辆及干扰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运营的要严管重罚。
三、方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为排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
各乡镇街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和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幼儿数量、接送车辆、接送路线进行调查摸底。以学校为单位逐班级、逐路线、逐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汇总,组织驾驶员填写好《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审批表》(见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登记、审核。通过调查摸底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行车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各学校、幼儿园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召开乘坐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家长会和司机(车主)会议,向家长、司机(车主)宣传清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工作意义,做好家长、司机(车主)的思想工作,保证此次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为检查整改阶段。
1、各乡镇街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辖区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取缔;对检验合格的车辆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然后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统一标识。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各乡镇街要认真解决学校无停车场、无标志、无标线等实际问题,治理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认真抓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清理整顿工作:
(1)取缔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电三轮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报废车,严格查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2)组织开展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要严格审查监督车辆交强险、座位险情况,对未按规定交“二险”的车辆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交“二险”的车辆,取消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要逐车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要严格对司机和车辆的资格审查,对外籍车辆和不符合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的司机一律取缔。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3)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学校周边开展交通设施情况专项检查。看有无应设未设标志、标线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学校周边安全设施建设。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按时按段科学部署高峰期警力,把交通秩序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实行责任管理。公安行政部门要与交警大队、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勤务室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派出所交管勤务室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状。交警中队包辖区,车管所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安全驾车资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验,派出所交管勤务室负责辖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日常管理,纠正车辆违法行为。坚持每月对司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落实好日管理工作制度,积极协助市政府完成好本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
3、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在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中积极配合各乡镇街和公安交警部门摸清接送学生数、接送路线、车辆所有人、车辆安全状况,填写好车辆档案。按车辆乘员定额分配接送人数,并教育车主坚持“四定”原则,即:定时、定线、定点、定人。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面向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一次集中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与班级、家长与司机(车主)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家长要向学校交安全保证书。
4、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服务,禁止乱罚款行为。
5、市安监局要将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市政府将组织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对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对各乡镇街重点检查是否按市政府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召开校车清理整治工作会和落实相关责任;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对本乡镇街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进行清理整治,效果如何;相关工作有无档案和相关记录。
对市公安局重点检查交警大队、各交警中队、各辖区派出所清理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清理整治到位;检查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上路情况和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相关工作有无档案记载。
对市教育局主要检查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到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到各学校幼儿园查看学生乘坐校车有无超员现象;检查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建设情况。
对市交通局要检查是否为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提供规范合理的管理服务;是否落实市政府有关政策。
对市安监局要检查是否将全市中小学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对各部门是否进行了检查督促。
检查验收组要向市政府汇报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强化措施,规范管理。
2、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抽调专人开展工作。全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任务按方案执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并参与检查验收工作。
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5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经研究,从现在起,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通过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解决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
二、集中整治与专项督查时间
此次集中整治与专项督查为期一个月,从5月1日至5月底。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认真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各类设施、设备隐患。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工地、危险路段、及学校校舍、园舍、院墙、墙壁附属物、供电线路、电教设施、幼儿园宿舍、食堂、危化品保管室、接送学生车辆、在建工程、消防设施、避雷设施、防汛设施、生活设施设备以及防控手段等要进行严格、全面、扎实、细致的全面排查,确保万无一失。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一一建档,及时整改,坚决不留后患。
(二)突出抓好关停、取缔无证幼儿园工作。加强对无证办园行为的整治,坚决消除辖区内无证办园现象;加强对幼儿家长安全意识的教育,充分认识无证办园的危害及严重后果,提高广大幼儿家长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墙报、展板、校会、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各相关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市、区校车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健全校车管理台账及车辆手续,积极争取交警部门的支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教育驾驶员加强车辆维护和保养,不超员、不超速,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学生及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拒乘黑车、超载车、不合格车,对发现的问题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学校安全、幼儿园保卫及“三防”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大门关,建立领导带班制度,狠抓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六)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及应急照明完好有效;加强防火教育,广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召开专门会议,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排查整治阶段。
各学校、幼儿园依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照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坚持认真专业务实的原则,按照“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认真细致地排查学校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一一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能整改的要当场整改,短期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拟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相关部门,争取早日解决。
(三)督查验收。
镇党委、政府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是镇党委、政府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全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又一次决策行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开展好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
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6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出行的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现制定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稳定,学校要切实增强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以对师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师生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
二、持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交通安全教育主要方式
1、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学校要通过固定宣传栏、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校会、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通过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在学科教学中,结合与安全教育相关的课程内容,渗透交通安全教育。
3、抓好常规交通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团队会、家长会、黑板报、QQ微信群等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步行、骑车、乘车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文明出行。要教育教职工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等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4、开展专题交通安全教育。要联系当地交警部门,积极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要邀请法制副校长向全体师生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5、抓好重要时间节点交通安全教育。在寒暑假、元旦、国庆等节假日之前和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寄宿制学校要在放假前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学生,做好交接工作。
6、家校配合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签订责任书等形式,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要特别提醒家长,不租用雇用有安全隐患、非法营运的车辆接送孩子,不能让体弱多病无保护能力的老年人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
7、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演练。要邀请交警等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制定完备的演练方案、预案,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交通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加强步行安全教育。教育步行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需要穿越公路的要走斑马线并注意交通信号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2、加强骑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骑车打闹、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3、加强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乘坐公交车辆要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及家长自觉主动拒绝乘坐载货车辆、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上下学,发现问题要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4、做好铁路爱路护路教育。铁路沿线学校要进一步做好铁路爱路护路教育,教育学生不得攀越铁路、不在铁路沿线禁止区域玩耍,防止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5、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播水上交通安全知识。
(三)交通安全教育主要目标
通过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让学生了解道路交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了解出行时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增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培养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形成对交通安全危险隐患的防范意识,主动分析出行时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掌握在交通事故中自我保护和求助、求生的基本技能。
三、进一步强化学校交通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规范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需进入校园的必须事先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本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减速慢行,并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口要推车步行,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的校舍、场地等不得出租给单位或个人作车库使用。
(二)加强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在有机动车辆行驶的公路上跑步、做操和进行其他群体性活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制订专门的安全预案,切实落实责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选择安全车辆、安全路线和安全场所开展活动,严防在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
(三)加强恶劣天气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雨、雪、大雾、霜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工作,提醒学生及家长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做好学生上放学时段出入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学校值班制度,协调推动增设交警护学岗、采取“1+1+N”模式等,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专人在学校门口及临近道路值勤,引导学生有序进出校园,安全过马路,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五)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每学期开学稳定后,学校要将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情况摸底登记,并汇总上报当地政府、公安交管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供依据。校车运营要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X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坚决杜绝校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章驾驶等现象。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和校车运营单位要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和运行等方面问题的排查整治,校车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及使用率必须达到100%。
(六)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隐患排查。学校要对校园周边,特别是大门前道路沿线的交通路牌、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到位、设施损坏等有关交通隐患要及时汇总上报当地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学校要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全力推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校长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的交通安全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凡因责任心不强、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导致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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