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问名禁忌的民俗文化
问名,中国婚姻礼仪之一。西周六礼中第二礼。问名之礼最早见于《仪礼》中:“婚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问名禁忌的民俗文化,欢迎大家阅读。
禁忌
问名也是六礼之一。问名者,问女字也。民间常与纳彩礼合并。后问名扩展到议门第、家产、年龄、职位、品貌、健康等等诸方面的情况。问名可能源于周朝媒官将未婚男女的出生年月日及姓名登记成册的制度。本来是用来分别男女年龄大小的,后来被一些算命的术士故弄玄虚地披上一层神秘的外衣,因而引出许多忌讳。
问名首先是由媒人将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生辰八字交换送至对方。让对方知道议婚男女的年龄。关于婚龄,民间有一些俗规禁忌。这些俗规禁忌不能不知,因为它直接影响到议婚可否继续进行。一般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女年龄是不能超过正常婚龄太多的。假如超过婚龄太多,就会有嫌疑了。为什么这么大还未娶妻呢?为什么这么大还未嫁人呢?光是这舆论的压力就够人受的。汉族有句俗话,说:“闺女大了不可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就是讲忌讳女儿大了还不嫁人的。因为青年男女到了结婚的年龄不结婚,还恐怕会做出苟且的事情来,正如俗谚中说的“男大不婚,女大不嫁,恐怕弄出大笑话”。然而,究竟多大才是适当的婚龄呢?在中国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习尚。在西周之前和西周时期,一般认为男三十,女二十是合适的结婚年龄。《周礼·地官·媒氏》云:“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礼记·内则》云:“(男)二十而冠,始学礼。……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女)十有五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可见当是令男三十而娶是为的让其在冠礼成了之后有一个学习礼义知识的时间。另外,也还基于人体发育成熟后结婚对下一代有利的`考虑。如《白虎通》云:“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二十,肤肌充盈,任为人母。
合为五十,应大衍之数,生万物也。”(又见《礼记·昏义·疏》)当然,婚龄的限制,有时也因社会政治的动乱、战争的频繁以及经济发展的情况而发生着升降起伏的变化。如春秋初期,齐桓公为争霸天下,就曾把女子婚嫁的年龄降低了五岁。令“丈夫三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后来越王勾践,为了复国报仇,天阔兵源,曾下令:“凡男二十、女十七不婚者,罪及父母。”再后来,到了南北朝时代,婚龄曾被压降到男十五,女十三。这大约是我国历史上最低的婚龄规约了。唐初婚龄曾经恢复提高到男二十,女十五;而唐代中后期又降至男十五,女十三的水平。直到明、清两代,最低的法定婚龄还仍是男十六,女十四。建国初期,新婚姻法规定婚龄为男二十、女十八以上。1980年又改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除了国家,民族的法定以外,民间婚龄也有不同。一般农村偏低,城镇偏高。农村习尚早婚,城市则乐于晚婚,农村一般在男二十,女十八时就开始提亲,一到规定年龄,立即结婚,有的还虚报年龄,提前结婚。这仍是“早得儿子早得继”的旧思想在作怪。城市里,一般都在男三十,女二十五左右结婚。对于生育、晚婚晚育的道理,也接受得比较自然、自觉一些。有些民族,在婚龄上还有一些特殊的禁忌。比如,达斡尔族女子禁忌在母亲生自己的那个年龄结婚。还禁忌在十六、十八、二十等偶数年龄时婚嫁,以为偶数年龄结婚不吉利。一般多在十五至二十间的奇数年龄时结婚,男子则无此禁忌。畲族旧时贫家多在十四五岁时就将女儿嫁出门了,富家往往在十九、二十岁时嫁女。而不论贫富,都忌讳在十八岁时嫁女。俗以为十八岁时婚配是不吉利的。不论男女,十八岁时结婚,婚后都将受“十八难”,故而男女双方都禁忌在十八岁那年结婚;和达斡尔族的禁忌相反,基诺族男女青年结婚喜好在偶数的年龄。如男子二十岁,女子十八岁时结婚就合宜,他们禁忌男子十九岁,女子十七岁时结婚。
简介
古代中国婚礼“六礼”之二。又曰:“问名: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礼记·方氏注》也说:“问名者,问女生之母氏也。”问名时,用雁为贽见的礼物。《白虎通》卷四《嫁娶》曰:“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贽。纳征曰玄纁,故不用雁贽。”
男家行纳采礼后,再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及时辰,以便男家卜问,决定成婚与否,吉凶如何。或以为问名是男方遣使者问女方生母的姓氏,以便分辨嫡庶。后问名范围扩展到议门第、职位、财产以至容貌、健康等多侧面。问名也须携带礼物,一般用雁。我国广东海南及西南少数民族,常用槟榔作为问名携带的礼物。把女方庚帖与男方生辰做了占卜,确定可以成婚之后再行纳吉礼。
婚姻礼仪,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风俗
《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东汉魏晋之际,受当时战乱环境的影响,人多仓促成婚,六礼不备,问名之礼也就自然未行了。杜佑《通典》曰:“自东汉魏晋以来,时或艰虞,岁遇良吉,急于嫁娶,……六礼悉舍。”隋唐后,官僚富商阶层中“六礼”亦盛行起来。《宋史·礼志》规定宋朝礼制:“士庶人婚礼,并问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征。”问名一礼俗在宋时还叫“系臂”。《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全书乙集四》中说:“婚礼,古有六礼,文公家礼务从简便。自议婚而下,首日纳采,问名附焉;次日纳币,请期附焉;次日亲迎。纳采即今之系臂,纳币即今之定聘,请期即今之催妆,到亲迎则婚礼成矣。”从“问名即今系臂”一语中可知,宋时订婚也许是以纱系臂,以示双方已系成姻好。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
明嘉靖十年颁发的《士庶婚礼》中说:“问名、纳吉不行已久,止仿《家礼》纳采,纳币,亲迎等礼行之。”近代问名礼,已和纳采合并,俗名“发媒”。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上篇卷七《陕西·礼仪·咸阳县志》载:“纳采问名,县俗发媒似之。盖先通言,至是主人告庙,具书宴。媒往女氏,用雁。若羊酒致辞,女主人亦告庙复书。有启书,各具男女名字,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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