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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帮扶困难群体就业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乌海市市就业服务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重点群体就业援助与扶贫帮困相统筹,在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方面取得了良好的保障效果。
(一)扩大援助范围,提高帮扶的主动性。一是积极开展分类帮扶,推行“一人一策”援助制度,建立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就业回访机制,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加大对零就业家庭帮扶力度。截至11月底,全市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2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01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32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二是认真做好就业扶贫工作,落实《乌海市就业创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根据贫困人员致贫原因和个人需求,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截至11月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参加就业技能培训12人,参加创业培训3人,实现就业312人,享受社保补贴政策3人。三是稳妥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认真执行《乌海市失业预警应急预案(试行)》,动态掌握企业计划分流安置人员情况,通过个别推荐就业、社保补贴援助就业、托底安置就业、兑现待遇保障就业等措施,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截至目前,已为28名符合条件的去产能职工发放失业金。
(二)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帮扶的全面性。一是紧密结合乌海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战略,建立完善“两个机制”“两个资源库”(盟市岗位储备联动机制、部门间互融共通互动共促机制、求职人员信息资源库、企业招聘信息资源库),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研,共储备岗位5390个,动态更新求职人员信息1601条,为60多家企业推荐符合岗位需求的求职登记人员800多人次。二是建立人才交流集市制度,每月10号、25号定期组织用工洽谈会,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就业专项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针对性就业援助。截至11月底,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会38场,达成意向8754人次。
(三)提高补贴标准,提高帮扶的针对性。一是在原社保补贴政策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职工医疗保险补贴标准,2017年度社保补贴标准较上年度提高1000多元。截至目前,初审通过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6208人。二是提高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将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提高至880元/月,较去年提高60元,有效保障了就业困难人员生活水平,促进了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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