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临街商铺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22 19:35:2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临街商铺租赁合同范文

  篇一:沿街商铺租赁合同

有关临街商铺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则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铺,乙方用于酒店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业

  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 楼,二间共三层,第一层 , 第二层 , 第三层 ,建筑面积 的商铺,供乙方经营使用,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经营范围

  1.租赁期限为五年,自月起至年 月 日止。从第二年起,租金按前一年递增8%,直至合同结束。

  2.本合同期满后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续定合同,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不续合同。

  3.甲方如不接受乙方提出的续租条件,本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4.乙方的经营范围是酒店,在未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其不得随便经营其它项目。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第一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第二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应于 年  日向甲方全额交纳第一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并交纳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2.租金按年支付,乙方于每年月赁费用及物业管理费。

  3.乙方需交纳1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大写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间如乙方违约,此保证金将作为甲方的补偿金,不予退还;如乙方履约,待合同期满后甲方足额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和物业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经营场所或利用经营场所从事非法活动。

  3逾期不交纳租金,物业费,经限期交纳后,仍拒绝不交纳

  4严重违反青云花园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3、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为乙方经营提供方便。

  5、依合同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10%向乙方交付违约金。

  6.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和屋面防水维修费用及甲方的修缮责任。因甲方延误维修而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7.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另行销售该房屋,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也有权抵押该房屋,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且甲方保证在该房屋产权转给第三方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第三方拥有和承担,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8.租赁期间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征得乙方同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不得从事非法经营,经营活动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3.爱护经营场所设施,在租赁期间如损坏设施,必须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4、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端正经营态度,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定。

  5.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6.严格按房屋使用性质使用房屋,乙方改变使用,用途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同意。

  7.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将房屋转租,必须签定转租合同,该合同必须在甲方备案。

  8.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设备,发现房屋及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乙方负责赔偿,使用房屋不当或者造成房屋损坏,应负担修复或赔偿。

  9.租赁期间内,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租赁期满日,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回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继续租房屋,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免责条约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不负担责任(房屋租金按实际天数据实计算租金)。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2.租赁期间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可终止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其它条款

  1.在甲方交付乙方该房屋前,乙方需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房屋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用等由乙方负担。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注:

  该房屋已精装修,合同终止时,乙方需保持正常使用的状况。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篇二:临街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位于 临街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商铺坐落于  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上下两层约  m2。该商铺不得用于饭店等对室内环境及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经营活动。

  2、甲、乙双方应互示身份证以真实的证明双方身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作本协议附件。

  3、该商铺租赁期三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租金  元()/年,合同期内,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场行情在原价格基础上随行就市协商而定(注:合同期内年租金递增应控制在15%以下)。

  4、商铺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时,乙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同乙方续签合同。如果乙方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甲方,其自行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装修费。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铺房屋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纳时间为合同双方签约后2日内交付。以后两年必须在每年阳历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房屋,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

  6、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铺面,乙方拥有合同期内合法的使用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原则下有权转租此商铺,但转租前须提前30日告知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收回商铺房屋,且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7、合同期内,与该商铺有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城市市容费、垃圾清理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及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因乙方滞交所产生的罚金应由乙方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甲方应于 年  月日内将该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并经双方交验移交房室钥匙及物业手续等交割完毕后视为交付;乙方租赁后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不得因装修等原因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和墙体结构。

  9、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此商铺押金¥1000.00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冲抵商铺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将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移交甲方并交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交付的相应押金。

  1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动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自行装饰、装修(地板、地面、顶、隔房、固定电料等)的构筑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

  11、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其他损失,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篇三:临街门面租赁协议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原推光漆门面房(现隆兴源)一套(1-3层)租于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二零零九年  月日到二零一二年  月  日止,为期三年。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每年万元,三年共计万元。

  2、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签订协议后乙方交付甲方万元,第二次付款的时间为  ,金额为 万元,第三次付款的时间为,金额为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乙方执掌。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暖气费、管理费及工商、税务等乙方经营需缴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但甲方负责水、电、暖接通到租赁门面房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保证租赁期间对租赁房屋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因租赁房屋产权出现问题,由甲方配合乙方积极处理。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担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包括卷闸、玻璃门等)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设置,即增减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甲方应及时修理,或乙方修理,甲方负担费用。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任何一方不愿续租的,均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九、租赁期满后,如甲方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如甲方不再租赁,乙方要将门面完好交付于甲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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