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王七录事赴虢州》赏析
《送王七录事赴虢州》原文
作者:唐·岑参
早岁即相知,嗟君最后时。
青云仍未达,白发欲成丝。
小店关门树,长河华岳祠。
弘农人吏待,莫使马行迟。
《送王七录事赴虢州》注释
①王七录事:即王季友。录事,录事参军,州刺史佐吏。陶敏《岑参诗人名注释及系年补正》谓独孤及有《送虢州王录事之任》诗,与本诗为同时之作。考独孤及广德二年(764)夏秋间在江西,永泰元年(765)初方入京为左拾遗,故二诗当作于永泰元年,时岑正在长安。
②后时:落后于时辈。指出仕晚。
③关:潼关。
④长河:指黄河。
⑤弘农:唐虢州治所,在今河南灵宝县。
《送王七录事赴虢州》作者介绍
岑参(cén shēn) (约715年—770年)唐代诗人。南阳(今属河南)人。自幼从兄受书,遍读经史。二十岁至长安,求仕不成,奔走京洛,北游河朔。三十岁举进士,授兵曹参军。天宝(742~756)年间,两度出塞,居边塞六年,颇有雄心壮志。安史乱后回朝,由杜甫等推荐任右补阙,转起居舍人等职,官至嘉州刺史,世称岑嘉州。后罢官,客死成都旅舍。其诗题材广泛,长于七言歌行。
岑参的诗题材广泛,除一般感叹身世、赠答朋友的'诗外,出塞以前曾写了不少山水诗,诗风颇似谢朓、何逊,但有意境新奇的特色。岑参所作善于描绘塞上风光和战争景象;气势豪迈,情辞慷慨,语言变化自如。与高适齐名,并称“高岑”,同为盛唐边塞诗派的代表。有《岑嘉州集》。
《送王七录事赴虢州》繁体对照
卷200_76送王七錄事赴虢州岑參
早歲即相知,嗟君最後時。
青雲仍未達,白發欲成絲。
小店關門樹,長河華嶽祠。
弘農人吏待,莫使馬行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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