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体五首·其四》赏析
作品介绍
作者是韦应物,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86卷第2首。
原文
杂体五首·其四
作者:唐·韦应物
同声自相应,体质不必齐。
谁知贾人铎,能使大乐谐。
铿锵发宫徵,和乐变其哀。
人神既昭享,凤鸟亦下来。
岂非至贱物,一奏升天阶。
物情苟有合,莫问玉与泥。
《杂体五首·其四》注释
①体质:人的气质胸怀。
②贾(gǔ)人:商人。
③铎:古乐器,形如大铃。
④铿锵:乐声。宫徵:乐音。古乐五声音阶称宫、商、角、徵、羽,,略称“宫徵”。
⑤和乐:和协的音乐。哀:指哀音。
⑥昭享:明享。
⑦天阶;犹言天上
⑧物情:物理人情。
⑨苟:如果。有:助词,无义。
⑩玉:比喻珍贵。泥:比喻微贱。
作者介绍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15岁起以三卫郎为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安史之乱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职,始立志读书。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间,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公元791年(贞元七年)退职。世称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
韦应物是山水田园诗派著名诗人,后人每以“王孟韦柳”并称。其诗以写田园风物著名,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涉及时政和民生疾苦之作,亦颇有佳篇。作其品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
繁体对照
雜體五首·其四
作者:唐·韋應物
同聲自相應,體質不必齊。
誰知賈人铎,能使大樂諧。
铿锵發宮徵,和樂變其哀。
人神既昭享,鳳鳥亦下來。
豈非至賤物,壹奏升天階。
物情苟有合,莫問玉與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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