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实施方案
今年是我县第二个项目建设年,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9周年来临之际,县委决定召开全县庆“七一”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重点表彰县十三次X代会以来,在项目建设、软环境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这对于展示新时期我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良好形象及在各项建设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实现“汪清发展、汪清富裕、汪清和谐”共同理想中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表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二、表彰类型及范围
本次大会拟表彰先进党委10个,先进党支部(总支)55个,党务工作者30名,优秀共产党员100名。
三、基本条件
表彰重点:要体现“五个突出”,即突出项目建设、突出软环境建设、突出基层组织建设、突出宣传思想工作、突出新农村建设。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应具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业绩好,工作机制好,群众反映好”等条件,并在“五个突出”方面做出显著。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能够结合全县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并在“五个突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县委的重要决策,并在“五个突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其事迹突出、在全县或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好评。
四、推荐方式
采取自荐和部门推荐两种方式确定候选单位和个人。
(一)宣传发动(6月10日—6月11日)
县委成立全县评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县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督考办相关同志担任。下发《全县庆“七一”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实施方案》,并在汪清党建网上向社会公布,营造活动氛围。
(二)推荐人选(6月12日—6月16日)
各基层党委要结合项目建设、软环境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新农村建设等五个方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先进党支部按所属支部总数8%左右,优秀共产党员按党员总数1%左右掌握。推荐要经民主评选、征求意见、组织考核、党委会研究确定等过程,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必须征得其所居住社区或村党组织的意见;优秀基层党支部要征求所在党委的意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以上参照《吉林省委党内表彰暂行办法》)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基层党委的先进事迹(1000字)。
2、基层党支部先进事迹(1000字)。
3、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800字)。
4、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800字)。
5、相应的《推荐表》(附后)和《排序表》(附后)一式3份。
(以上材料须加盖本党委公章)
各基层党委于6月16日16:00点之前将上述材料报到县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软盘或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e—mail:
(三)确定人选(6月17日—6月20日)
县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荐情况,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筛选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四)表彰奖励(6月27日)
召开全县庆“七一”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几点要求
1、各基层党委要将本次表彰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推荐任务。要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典型的推荐上报工作。
2、各项先进称号要向在全县项目建设、软环境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生产一线岗位倾斜。
3、各党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评比和推荐工作。注重总结经验,树好典型,把推荐和宣传典型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教育党员、促进工作的有效过程。为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奋发图强,以实际行动向建党87周年献礼。
全县“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县纪检委副书记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委督考办常务副主任
成员: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县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
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县委督考办一科科长
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
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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