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参考

时间:2021-06-20 11:16:38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参考

  篇一: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

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参考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公司在绵竹成功开发的市场,每户给李凤提取20元(大写贰拾元整);

  2、凡属李凤亲自签订的镇、村合同并成功开发后,按每户给李凤再增加30元(大写叁拾元整)作为市场开发酬金;

  3、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4、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5、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属李学平所成功开发的市场,每户提取50元(大写伍拾元整)给李学平作为市场开发酬金;

  2、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3、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4、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属李凤、赵传书、李学平所成功开发的市场,每户提取100元(大写壹佰元整)给李凤、赵传书作为镇、村协调费和市场开发酬金;

  2、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3、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4、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属李凤、赵传书、李学平所成功开发的市场,每户提取50元(大写伍拾元整)给李凤作为市场开发酬金;

  2、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3、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4、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公司在绵竹通过许丽英成功开发的政府合同市场,甲方每户给许丽英提取30元(大写叁拾元整);

  2、凡属许丽英亲自签订的镇、村合同并成功开发后,按每户给许丽英再增加20元(大写贰拾元整)作为市场开发酬金;

  3、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4、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5、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二: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

  华莱国际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

  协议号: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中国华莱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市场授权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中国华莱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莱)国际市场及对甲方产品提供国际市场售后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授权商,销售 (品牌)产品如下; “华莱健”;“华莱”系列产品;

  1)授权产品:“华莱健”安化黑茶 (以下简称“产品”);

  2)授权区域包括:白俄罗斯、波黑、保加利亚、爱沙尼亚、哈萨克斯坦、科索沃、拉脱维亚、立陶宛、马其顿、摩尔多瓦、黑山、罗马尼亚、俄罗斯、塞尔维亚、乌克兰(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2、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根据发展所需来确定其他授权商。

  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私自授权下级的代理或授权商。

  二、 授权条件

  1、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公司、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形象;

  2、良好的资信能力、商业信誉和市场拓展能力;

  3、行业内、授权区域的政府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4、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的销售份额;

  5、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

  6、有 人以上的启动团队;

  三、市场开发指标

  1、**年 月前完成销售额 元/人民币;

  **年 月前完成销售额 元/人民币;

  **年 月前完成销售额 元/人民币;

  **年 月前完成销售额 元/人民币;

  2、乙方同意以上市场开发指标,并承诺兑现;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本协议自 年月日 至 年月 日终止;合同期满,在完成上述指标后乙方有权续签本合同;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根据乙方方案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技术培训和支持。甲方作为产品供应商,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客户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 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授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作为甲方的授权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授权产品的范围内,不得经营、销售、参与非甲方的授权的商务活动;

  2) 乙方在进行授权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授权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协议或转营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3)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双方拟订的价格规定开发市场,不得跨区窜货;

  4) 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的国内市场经营;

  5) 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

  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6)乙方应建立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宣传甲方产品、公司,在制定区域内树立甲方的形象;

  六、 授权行为规定

  1、 产品价格: 套;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2)(品牌产品)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 (品牌产品)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2、 定货流程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

  3、 付款条件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清,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 交货期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采购产品定金后的二十(2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5、质保和售后服务

  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二个月(12)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单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

  3)在质保期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产品将享有六

  (6)个月的`质保期。

  4)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产品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产品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

  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产品。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产品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5)对于不能修复的产品,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产品,乙方无权追究。

  6)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4) 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

  篇三:合作开发市场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本着“互利双赢”的精神及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开发移动互联网微市场达成以下协议:

  一、 协议主体

  经甲方授权,乙方可用甲方市场拓展部的名义,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联系开发移动互联网微市场。

  二、 业务范围

  1、 微信公众平台及微网站

  2、 定制化的移动互联网APP产品及系统

  三、 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公司形象宣传、产品介绍及价格表等相关资料。

  2、 配合乙方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客户需求调查,编制开发合同及项目方案。负责安装、

  测试等前期工作。

  3、 当乙方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后,按照约定时间内,提供符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依据

  合同实施项目开发、维护等各项工作。

  4、 负责对乙方的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范围内的基本知识的培训。

  5、 依据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向乙方收取行业内产品最低开发成本费。

  四、 乙方责任

  1、 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前)市场的前期拓展工作,并承担所需费用。

  2、 负责管理自己的销售、渠道,并承担所需费用和支付提成。

  3、 详尽了解客户及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协助做好技术咨询、产品测试、编制方案及签订

  合同等前期工作。

  4、 乙方与用户单位对项目实施达成共识后应及时向甲方报审,以避免其它合作单位(人)

  介入该项目。

  5、 和客户经常保持沟通,敦促客户按合同中的付款时间及时付款。

  6、 维护甲方权益,保密甲方的商业机密,及时支付甲方产品成本费用。

  7、 仅只与甲方合作开发移动互联网微市场。

  如出现下列情况的任何一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1、 乙方从事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活动。

  2、 乙方主观或客观的失误导致甲方出现大的经济损失。

  3、 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4、 乙方与第三方单位合作形成竞争的。

  五、 合作范围内产品费用及结算时间。

  (一)合作范围内的产品费用计算、结算标准:

  (另附细则。)

  (二)结算时间及相关事项

  1、在乙方与用户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按产品费用细则所约定的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不提供发票。

  2、需要甲方出具正式发票的,甲方将按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代扣所得税。

  3、乙方在产品约定范围外所承接的项目,需甲方出面支持配合,费用另行协商。

  七、违约责任

  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应赔偿给对方因此所带来的损失,情节来得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

  授权人:

  年 月 日

  乙 方: 授权人: 年月 日

  篇四: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就共同开发浙江珏鼎珠宝业务的市场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 乙方负责向甲方介绍投资客户进行参与浙江珏鼎珠宝的品种交易。

  2、 甲方与乙方进行交易费用分成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遵守国家规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业务规章,按合同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市场推广义务,积极促进客户与甲方办理开户手续,并做好服务工作。乙方有权按甲方的规定取得相应费用;

  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准确、全面、无误;

  3、 承诺遵守甲方制订的关于乙方的管理规定,保守客户资料秘密和甲方的商业秘密;

  4、 乙方负责对所辖的客户进行服务管理,协助客户熟悉珏鼎珠宝的交易品种、交易规则, 提高行情分析能力,使客户能够严格按珏鼎珠宝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

  5、 乙方严格按照珏鼎珠宝的有关规定开发、服务好客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做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保证。如有发生上述情况,扣罚当月佣金的20%,且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 对客户要准确的进行指导及风险教育,使客户能够了解风险控制并能够自行控制风险,如发生误导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保留追查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居间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乙方政策,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

  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甲方此笔费用,未能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费用,甲方有权将代理权转让于第三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加盟费。

  3、 对于乙方不积极开发市场造成网络资源浪费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居间资格;

  4、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制订的与乙方相关的管理制度;有权对乙方提出业绩指标要求;

  6、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支持乙方的市场推广。

  7、 甲方可以在乙方的要求下,为其提供系统的黄金投资知识培训和操作流程,营销、管理方案及相关培训,培训产生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管理

  1、 开户管理

  乙方开户时必须按照开户申请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客户经理姓名和电话、客户身份证复印件、邮箱等相关内容,否则不予开户。如乙方擅自改动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关机、无人接听等原因产生损失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第五条手续费返还及营销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

  2、 甲方根据乙方发展客户产生的交易费用,返还交易费用的提供乙方的报酬(乙方账户由乙方提供,乙方公司法人代表银行账户为佳)。

  3、 该报酬已包括乙方进行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

  4、 甲方在次月10日前将返还双方约定比例的上月交易费用,汇入乙方帐户;

  5、 乙方帐户信息如下:

  第六条乙方培训

  1、 乙方在签订好合同后可对甲方提出申请进行培训;

  2、 培训产生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服务考核标准

  乙方应执行甲方规定的服务标准,如乙方未能达到服务标准,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情况核实后

  采取提示、暂停或停止居间业务资格。

  服务标准具体如下: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及违约责任事项

  1、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月日。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无故拒绝执行乙方的有效交易指令和拒绝履行相关黄金交易业务的,乙方可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3、 本协议在遇到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后,决定是否在协议期满前延期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协议或者免除履行部分协议的责任。如果决定继续履行协议,本协议的有效期应按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延期的相同时间予以延长。

  4、 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规则执行。

  第九条 协议解除和终止事项

  1、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与乙方的关系。

  (1) 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2) 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扣划;

  (3) 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2、 本协议在遇到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后,做出终止本协议的决定,本协议即告终止。

  3、 本协议到期即告终止,双方有继续合作意向时,须另立协议。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

  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损失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为乙方挽回和补救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如甲方不作为,任凭损失扩大,甲方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2、 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或者由于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

  的出台而导致乙方承担风险、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事项

  1、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A、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B、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 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涉及到的条款按照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政策执行;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 主协议与补充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执行标准。

  第十三条 附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授权协议

  甲方: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乙方:

  在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作协议书》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为 类会员单位,区域为省市县。

  A类会员单位即省级总代理,有权按照浙江珏鼎珠宝代理商管理办法,发展省内市级、县级代理商。

  B类会员单位即市级总代理,有权按照浙江珏鼎珠宝代理商管理办法,发展市内县级代理商。

  C类会员单位即普通代理商。

  综合类会员单位,有权按照浙江珏鼎珠宝代理商管理办法,发展甲方授权区域内的发展A、B、C类会员单位。

  甲方: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篇五:农贸市场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合作的原则,就合作开发建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市场”建设包括行政办公区、农贸市场和商住楼等综合配套设施。规划面积: 亩,规划总建设面积约 万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许可证为准)。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以“市场”项目申请规划、土地、报建、施工、验收等批建手续。

  2、“市场”范围内的房地产及相关权益属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市场”内房地产以“市场物业管理公司”名义进行出租和出售,所有收入属于甲乙双方共有,并按比例分配“市场”利润。

  第三条 机构建立和管理

  1、组建北海市共和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其机构设置由乙方负责,甲方参与管理。

  2、“管理公司”其职能:

  (1)负责“市场”项目建设和项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2)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负责项目的规划、土地、报建、施工、验收等批建手续的办理。

  3、“管理公司”有独立的经营、管理“市场”的权利,项目完成后,负责对“市场”房产进行出租和销售。

  第四条 项目出资、利润分配及风险承担

  1、甲方以****入股,按****万元/亩计,共作价****万元。

  2、乙方负责开发建设并支付全部资金及税费。预算资金约 ****万元。

  3、甲、乙双方均为“市场”的股东,股权分配为:甲方**%、乙方**%。双方收益从“市场”房产出租、出售中获得。

  4、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期暂定20年,到期后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如终止合作,须清算资产,并按*%: **%比例分配资产或承担债务。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前,“市场”项目所属土地无债权、债务关系。

  2、甲方应统一相关群众思想和意见,本协议事宜须征得与该土地有关的村民的签字认可,确保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不正当的干预、干扰。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规划、土地、报建、施工、验收等批建手续。

  4、甲方以15%的股权获得“市场”房产出租、出售所得利润。

  5、乙方负责办理规划、土地、报建、施工、验收等批建手续。

  6、乙方负责“市场”设计、施工等全部建设工程,并承担全部的建设资金。

  7、乙方以*%的股权获得“市场”房产出租、出售所得利润。

  8、本协议签字后,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20万元项目建设保证金;为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乙方在项目动工前必须保证1000万元投资款到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果因为一方违约或过错行为使项目或对方产生损失的,应由违约或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因甲方资金不到位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乙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甲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3、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因乙方所提供土地有权属纠纷,甲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4、因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发生或项目被政府机关要求停工,致使项目不能进展并完工的,其损失由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负担。

  第七条 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并须保证双方同意,作为协议的补充部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起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六: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

  甲方:葫芦岛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更好的开发 市场,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及积极性,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于在 市开展安全评价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二、合作方式和利润分配原则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在 市以甲方名义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安全

  评价业务及相关业务活动,在 市建立葫芦岛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所驻 市安全评价业务室;

  2、利润分配比例按合同金额计算,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60%提取评价费用,余下的40%支付给乙方,做为乙方在 市的开展评价业务的代理费用,乙方承揽所有评价业务均依照以上分配比例。

  3、支付乙方40%费用方法

  (1)乙方提供合理真实的正规发票;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支付费用时产生费用乙方承担。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在 市设立葫芦岛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所驻 市安全评价业务室,提供甲方资质给乙方开展安全评价业务,拓展 市安全评价业务市场;

  2、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安全评价业务收费的发票及收据,承担税费缴纳的义务,乙方尽量减少、降低开具发票的次数和金额;

  3、甲方负责出现场及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并按要求及时制作完成评价报告,制作评价报告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按合同要求编写出质量合格的安全评价报告,并服务到报告通过

  评审;

  5、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违反相关部门规定及不合资质方面的相关评价业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 市场的安全评价业务的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

  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自筹资金,负责在 市筹建安全评价室,自行组织业务队伍,

  并自行负责房屋的租赁和办公设备的购置等相关筹建费用及日常开销;

  3、乙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安全评价委托协议,并代收评价费用;

  4、乙方应在甲方每份评价报告编写完成并交付给乙方的同时,按合同约定

  比例将评价费及时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安全评价报告;

  5、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及相关费用(如:评审会

  议费、业务提成、佣金等);

  6、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得与其他评价机构有业务往来,在协议有效

  期间将其招揽的全部业务交由甲方评价,不得向其他机构转让评价业务;

  7、乙方在承担评价业务时,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不得擅自报价,所报价格应

  按辽宁省同行业市场指导价格或甲方提供的参考价格执行,若低于上述标准价格应征求甲方意见,在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与客户签订合同;

  8、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与其所在地的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取得联

  系,协调双方之间的关系,并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为甲乙双方联手开拓 市安全评价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9、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所提供的一切与评价业务相关的价格与技术信息等

  内部信息;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

  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的二倍进行赔偿,按实际损失额无法计算赔偿额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拾万元整。

  2、乙方的相关业务活动应与甲方保持一致,遵循甲方的各项规定和政策,不得做出有损甲方相关利益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若甲方连续三次检查发现乙方工作有不符合本协议规定,或其它有损甲方声誉、形象的行为,甲方可单方终止协议,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取消尚未履行的订单,乙方无权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八:合作开发市场合同书

  合作开发市场合同书

  甲方:公司

  乙方:XXX

  甲方为开拓推销化工原料包装桶系列产品的市场,特成立市场经营营销部,乙方拥有一定的市场资源,同意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发营销该系列产品的市场。现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市场经营营销部的设立和组建专业的营销队伍,并因承担开拓市场必需的费用。乙方负责提供购销该系列产品的客户源,并以甲方名义进行与客户沟通。

  二.当甲方的系列产品销售给乙方提供的客户源时,应当由甲方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并由甲方负责收取货款。

  三.甲方收取货款后三天内,必须将乙方应当取得的业务提成款支付给乙方。乙方提成按利润取得的 %提取。由乙方提供的客户源所派生的新客户,乙方的提成按利润取得的 %提取。

  四.乙方在拓展客户源期间,应当履行宣传甲方系列产品优点的业务,不得有诋毁甲方系列产品或转介绍客户购买其它公司同类系列产品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置留乙方提成款和解除合作合同。

  五.双方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止至 年 月 日

  止。

  篇九:品牌市场开发合作合同

  品牌市场开发合作合同

  甲方:极芝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怡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原则下,本着共同塑造“极芝”品牌为最终目的,共同维护“极芝”品牌形象为行为指导思想的前提下,就甲方拥有的“极芝”商标之下的“极芝”系列产品的市场销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属于“极芝”系列产品市场营运合作关系,甲方以产品为合作条件,乙方以市场营销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为合作条件。

  第二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极芝系列产品,产品执行标准为;批准文号为 。乙方负责全国范围的市场营销工作。

  第三条:乙方享受开发商优先权资格,成为极芝灵芝系列产品开发商,应与甲方签订《营销合作合同书》,双方权利与义务按《营销合作同书》执行。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价格为。乙方应严格执行产品通路价格体系销售(见附件《极芝价格体系表》)。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应附带所需的法律文书。因产品

  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损害,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根据市场开发需要可以自行制定代理商销售计划,与代理商签订的《销售合同书》。

  第七条:甲方根据市场需求,可增加新品上市,乙方优先使用,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作协议。

  第八条:乙方根据市场需求,可向甲方建议增加那类新品上市,甲方积极配合研发新产品供应给乙方使用。

  第九条:乙方可设立固定办公、市场运营服务点,并承担所有费用支出。

  第十条:乙方在市场营运过程中,乙方应全面提高“极芝”品牌的形象,不得有损害“极芝”品牌的故意行为。乙方在市场营运中因故意损害“极芝”品牌形象,造成市场损失,应赔偿品牌市场实际损失,并且本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乙方代甲方结算订货款,乙方以合同规定的价格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结算客户货款。

  第十二条:订货: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将当月订货计划报甲方。 第十三条:甲方承担客户订货运输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完全执行本合同的情况下至 年月日止。在合同期限内,因国家法律限制本产品不能再生产的事实,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末尽事宜,以附加协议约定,其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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