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附属账户的单位授权书
中信银行 (实体单位开户分行):
我单位知悉并承诺遵守 (实体客户) 与 (实体账户开户分行)签署的《中信银行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编号: ),承担实体客户在该协议项下的一切权利义务,本单位授权 (核心客户)根据以下表格选定的操作权限范围对本单位下
本单位在签署本授权书之时,即视为向贵行确认并承诺:
1、 无论何种情形下,本授权书中所列实体客户与本单位之间因开展现金管理业务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及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概与贵行无关,本单位亦不会要求贵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本单位与核心客户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而需终止本授权书执行的,本单位将向贵行送达书面的`终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自送达贵行的第十个银行工作日起生效。
2、 本单位明确知晓附属账户及操作权限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如确需修改、变更,本单位及时将修改、变更后的有效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送达贵行,贵行有权根据内部填写要求对于新授权书进行形式审查,若符合贵行的填写要求,则新授权书自送达贵行的第十个银行工作日起生效,原授权书随之自动失效了;否则,原授权书继续有效。
授权单位预留印鉴: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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