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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居间服务协议书
甲方(投资人):
天府贷网用户名:
乙方:
住所:
鉴于:
1.甲方以其合法拥有的资金拟出借以获取利息收益,乙方运营天府贷网络借贷平台;
2.甲方自愿通过天府贷网进行投资,甲方同意遵守本协议、天府贷网用户服务协议及天府贷网的其他各类规则的全部条款和规定,乙方有权不时对上述协议、规则等进行修订,修订的协议、规则一经在天府贷网公布,立即自动生效;
3.甲方确认,本协议、通过天府贷网签订的各类协议及天府贷网的其他各类规则的全部条款和规定涉及的相关名词的含义以乙方在天府贷网发布的释义为准,乙方有权不时对相关名词的释义进行修改,相关名词的释义一经在天府贷网公布,立即自动生效。
因此,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天府贷网另有解释:
1.1 借款人:指在天府贷网与甲方签署借款协议,从而得到甲方出借资金的天府贷网用户,或者因甲方受让既有债权而对甲方负有相应还款义务的民事主体。
1.2 投资人:指通过天府贷网实现投资的天府贷网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协议项下的出借人和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受让人。
1.3 保证人:指在借款合同项下,同意为借款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人。
1.4 借款人信用评级:指乙方根据借款人信息及乙方内部的评级规则对借款人进行的信用评级。
1.5 借款协议:指甲方和/或其他出借人(视情况而定)与借款人及担保人(如有)以电子合同的形式订立的、约定甲方和/或其他出借人(视情况而定)向借款人提供一定数额的出借资金,借款人按约定偿还债务的协议。
1.6 债权转让协议:指甲方和/或其他出借人(视情况而定)与债权转让人及担保人(如有)以电子合同的形式订立的、约定甲方和/或其他出借人(视情况而定)受让债权转让人的既有债权的协议。
1.7 债权:指在借款协议项下的出借人或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受让人所拥有的全部本金、利息、逾期罚息、滞纳金、违约金等债权和在借款服务协议或债权转让服务协议项下乙方所拥有的服务费用等债权,以人民币计价。
二、居间与咨询服务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居间与咨询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提供的该项服务。双方同意,乙方提供借款人在天府贷网注册及发布的与达成借款协议有关的信息或提供债权转让人在天府贷网注册及发布的与达成债权转让协议有关的信息,以供甲方在决定是否出借资金时参考。在甲方与借款人之间债权债务尚未完全清偿前,甲方如获知借款人联络信息发生变更或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应及时以天府贷网规则公布的方式通知乙方。
2.2 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的居间与咨询服务仅供甲方决定是否出借资金时参考,无论甲方通过天府贷网形成的借贷关系或债权转让关系是否存在第三方担保,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视为乙方及其关联方对借款人偿还能力及借款协议或债权转让协议的履行作出了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承诺或担保,亦不应视为乙方及其关联方对甲方的本金和/或收益作出了明示或默示的承诺或担保。甲方应自行判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自主决定是否出借,并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或责任,乙方将其所知的借款人信息的变更情况或在其能力范围内所了解的借款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通知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视为乙方对借款人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性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三、资金管理服务
3.1 资金保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及收取本金、投资收益所涉资金划转应为同一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信息及资金安全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指定的方式向借款人指定的项目账户划转投资资金,甲方资金在项目账户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3.2 资金划转:甲方按照天府贷网的相关交易规则和本协议的规定,对借款人发布的债权转让需求进行“投标”(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后的48小时内,将“投标”对应的金额划转至项目账户内。如甲方未按本条约定划转资金视为撤销“投标”。
3.3 资金收益:甲方的投资收益,即甲方按照借款协议或债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应收取的收益,自乙方完成满标复核后开始计算。
3.4 资金锁定:甲方同意按照天府贷网的相关交易规则和本协议的规定,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锁定甲方在项目账户中相应数额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与借款人签署的借款协议成立后,锁定等值于拟出借数额的资金,该项锁定在借款协议生效后、不生效或失效时终止;(2)在甲方与债权转让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锁定等值于债权转让价款数额的资金,该项锁定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不生效或失效时终止;(3)按乙方发布的相关交易规则,须锁定资金的其他情形出现时,锁定相应额度的资金。该项锁定按相关交易规则终止。资金在锁定期内,甲方保证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和天府贷网相关规则以任何方式(如提供担保、出借等)使用被锁定之资金。
3.5 资金代付:甲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将项目账户中的资金代为划扣,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甲方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协议应向借款人划转的借款本金;(2)根据甲方与债权转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应向债权转让人支付的债权转让价款;(3)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划转的手续费和管理费等费用;(4)按乙方发布的相关交易规则,须划扣资金的其他情形出现时,应向资金接受方支付的相应资金。
3.6 资金代收:甲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代为收取其他天府贷网用户向甲方划转的各类款项,并将该等代收的款项直接转入甲方投资及收取本金、收益所用账户。
四、服务费
甲方自愿同意以投资收益的 %作为乙方提供上述各项服务的费用。
五、投资方式
甲方可以以资金出借的方式进行投资,并自行承担风险: 甲方对乙方在天府贷网上展示的借款需求或债权转让需求进行自由选择,自行决定是否向某一名或数名借款人出借或是否受让某一名或数名债权转让人拟转让的债权。甲方按天府贷网规则与借款人达成借款协议或与债权转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后,甲方有义务按约定及时付款给借款人或债权转让人。
六、账户安全
甲方对任何人使用其天府贷网账户及密码等认证信息进行的一切操作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自愿同意:
6.1 甲方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等认证信息以及相关联的银行卡密码和/或支付机构账户密码等重要信息,对于因密码泄露等原因所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2 交易异常处理:甲方充分理解,甲方授权乙方进行资金管理服务时,可能由于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问题、银行卡清算机构问题、银行和/或支付机构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非乙方可控因素,造成服务无法提供或错误。上述情况发生时,甲方确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确保所输入的用户资料无误,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无法及时通知用户相关交易后续处理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损害赔偿)。
6.3 因甲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该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用户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等。
七、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7.1 甲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出借资金行为合法有效,甲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因第三人对甲方用于出借的资金的来源合法性或归属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和责任。
7.2 甲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阅读以下与本协议的订立及履行有关的风险提示,并对该等风险有充分理解和预期,甲方自愿承担该等风险可能给甲方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7.2.1 系统性风险:由相关因素诱发的我国局部区域内甚至全国范围内金融体系出现不稳定的可能性,即我国局部区域内甚至全国范围内爆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
7.2.2 信用风险:因借款人及担保人(如有)短期或者长期丧失还款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收入情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人身出现意外、发生疾病、死亡等情况)或者借款人及担保人(如有)的还款意愿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甲方的出借资金及利息无法按时回收甚至无法回收的可能性。
7.2.3 不可抗力:由于乙方及相关第三方的设备、系统故障或缺陷、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网络中断、地震、台风、水灾、海啸、雷电、火灾、瘟疫、流行病、战争、恐怖主义、暴X、罢工、交通中断、停止供应主要服务、电力中断、经济形势严重恶化或其它类似事件、政策变化或变更等导致的风险。
7.2.4 操作风险:甲方未按天府贷网相关规则进行操作或未尽相应注意义务进行不当操作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7.3 甲方应依法缴纳相关税费,乙方不承担任何代扣代缴的义务及责任。甲方违反上述规定导致乙方受到的任何损失应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7.4 甲方变更账户信息、通讯地址、电话等相关重要信息,须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导致自身受到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乙方的声明
8.1 乙方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有关部门要求向司法机关或监管部门提供甲方的资料。在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天府贷网相关规则或者与天府贷网其他用户签订的有关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时,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有关协议和规则、国家生效裁判文书或者与该笔交易有关的其他用户的合理请求披露甲方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在乙方及互联网络上公布甲方的违法、违约行为,并有权将该内容记入任何与甲方相关的信用资料、档案或数据库),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2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及其股东、创始人、高级职员、董事、监事、代理人、关联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和雇员均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对甲方使用乙方服务而产生的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利润损失、营业中断损失等。
8.3 乙方不保证网站内容的真实性、充分性、及时性、可靠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且免除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8.4 乙方不能保证也没有义务保证第三方网站上的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甲方应按照第三方网站的服务协议使用第三方网站,而不是按照本协议。第三方网站的内容、产品、广告和其他任何信息均由甲方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而与乙方无关。
8.5 因乙方或者涉及的第三方网站的设备、系统存在缺陷、黑客攻击、网络故障、电力中断、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均不负责赔偿。
九、保密义务
9.1 甲方承诺,对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项借款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联络信息、借款需求、担保情况(如有)、收入情况、乙方对借款人的评级情况、乙方提供的其他相关信息等,甲方应保证仅用于出借参考,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但是,在借款人已经违反约定、未按期还本付息时,甲方有权使用借款人联络信息向借款人进行催收,如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甲方还可以进一步向司法机关披露其获得的借款人信息。
9.2 甲方在乙方提供信息咨询与管理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的乙方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运营情况等,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9.3 除根据本协议在甲方债权转让过程中展示甲方的个人信息、乙方履行被监管义务、向乙方会计师和律师披露外,乙方须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对甲方个人信息、资产情况和相关资料予以保密。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等因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国大陆法律。
11.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2.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部分条款因违反法律而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2.2 本协议及其修改或补充均通过天府贷网以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可以有一份或者多份并且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同意遵守天府贷网现在和未来制定和修订的其他相关规则。
12.3 本协议以电子文本签订并委托天府贷网保管。
12.4 在订立本协议前甲方已仔细阅读了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内容已经阅悉,且乙方已按甲方要求逐条进行解释说明。甲方确认对双方的合作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已充分理解。
委托人: 居间人:
姓名: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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