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怎么写
受一位好友的影响和推荐,我找来了《傲慢与偏见》。果然,从第一章我立即被吸引住,欲罢不能,一口气看了下去:
作者简·奥斯汀(Jane Austen 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和《爱玛》(也译《艾玛》)(1815)。《诺桑觉寺》(又名《诺桑觉修道院》)和《劝导》(1818)是在她去世后第二年发表的,并署上了作者真名。奥斯汀终身未婚,家道小康。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如“两寸牙雕”,从一个小窗口中窥视到整个社会形态和人情世故,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风气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被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2000年,BBC做过一个“千年作家评选”活动,结果奥斯丁紧随莎士比亚之后,排名第二,而且,她是前十位里唯一的女性作家。这位女性堪称英国之骄傲。她创造出了一大批的人物,开启了19世纪30年代的现实主义小说高潮。
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几乎影响了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奥斯汀经久不衰。而这位伟大的女性一生只走过了42个春夏秋冬。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很久没有看到这么让我心情激荡的文章的了!开始看的时候除了达西以外对其他人的印象都不太好,感觉这是个很随便放纵的社会,这些中产阶级出身的女士活着的目的就是想嫁个好丈夫,而无所谓生活......但越看到后面心情越加激荡:伊丽莎白聪慧机敏,可爱俏皮,刚出场的达西显得极其傲慢,偏偏遇上具有强烈自尊心的伊丽莎白,于是傲慢与偏见便相应产生了....其实傲慢是处于阶层的习惯,偏见只是自尊的误会,当随着相互的了解增多,误会的解除,这一切便不再存在了,存有的只是深深的爱…
在《傲慢与偏见》里,很欣赏伊丽莎白,她的聪慧机敏,她的可爱俏皮,她的善于思考,爱憎分明……她几乎齐全了所有女性的优点。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下,人人都希望嫁个有声望和地位的丈夫,但她不,她勇敢的不畏世俗,勇敢的去追求着属于自己的爱情:勇敢的拒绝自己当时还并不喜欢甚至厌恶但尽管富有的达西的求爱,勇敢的突破世俗拒绝母亲强烈推荐的克斯林的求婚,勇敢的认清对达西的误会并对他和对他的感情重新定位,勇敢的面对达西舅妈凯瑟林夫人的羞辱,勇敢的和达西一起努力说服自己的父母而去实现自己的幸福....她,真的很勇敢,很与众不同…再看伊丽莎白:听听她跟姐姐怎么议论彬格莱先生:“你真的没想到吗?我倒替你想到了。不过,这正是我和你大不相同的地方。你遇到人家抬举你,总是受宠若惊,我就不是这样。他第二次再来请你跳舞,这不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吗?你比起舞场里任何一位小姐都要漂亮得不知多少倍,他长了眼睛自然会看得出。他向你献殷勤你又何必感激。说起来,他的确很可爱,我也不反对你喜欢他。不过你以前可也喜欢过很多蠢货啊。”就这么一段话,便可知道伊丽莎白也是一挺难侍候的小姐,男人光依着女人漂亮来献殷勤那是题中应有之义,才不会让我们的伊丽莎白感动或者领情,特别是别人的抬举根本在二小姐这里讨不了好,反过来说,别人的轻视倒有可能激起二小姐的好胜之心。 正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啊,若非达西和伊丽莎白俩人都是这么个不太容易讨好的另类心性,这俩人哪能真看对了眼呢?
在《傲慢与偏见》里,达西是从一开始到最后都很让我欣赏的男人。尽管刚出场的他很傲慢,却是种让我极其欣赏的傲慢,男人就该这样,只接受自己喜欢的。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产生种很强的感觉,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别的什么,尤其是他一心爱着的伊丽莎白一直误会着他,我都深感着委屈,终于明白《大话西游》里的一句话:世间最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尤其是当他向伊丽莎白求婚的那段,到后来伊丽莎白的舅妈加德纳夫人就达西帮助伊丽莎白妹妹和维克汉姆结婚一事写信给伊丽莎白时,看到这里,我竟也忍不住流下眼泪----原来我也是性情中人!但故事发展至此,终于“守的云开见月明”了,伊丽莎白开始为自己曾经偏见的误解深深懊悔。
接着聊聊达西为什么会爱上伊丽莎白,在书里,这一部分的描述非常单薄,总之爱了就是爱了,不必细究因果。文字作品这样安排,虽让人觉得意犹未尽,但也毛病不大,因为读一本好书的过程往往就是拓展想象力的过程,读者有大把的想象空间来自行弥补字里行间不言而喻的东西,特别是越到后面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越鲜活动人,所以我在读《傲慢与偏见》时,把这两人感情的发生统共当成了大背景,达西爱伊丽莎白,这似乎在一开始就是一个定论,只需要接受就好了。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我们来看看第一章:
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嫁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们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
新来的邻居彬格莱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彬格莱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收入是彬格莱的数倍,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达西对彬格莱说,她(伊丽莎白)长的可以“容忍”,但还没到能引起他兴趣的程度。偏偏这段说话让伊丽莎白听到了,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向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最有意思的莫过于第十章里达西拐弯抹角想请伊丽莎白跳一支舞,偏偏被此时此刻完全不解风情的伊丽莎白不惮揣着最大的恶意给歪曲否决掉了,这里的描述入木三分,傲慢和偏见结合在一起最糟糕的景象莫过于此:“达西先生走到伊丽莎白跟前来,跟她说:“ 班纳特小姐,你是不是很想趁这个机会来跳一次苏格兰舞?” 伊丽莎白没有回答他,只是笑了笑。他见她闷声不响,觉得有点儿奇怪,便又问了她一次。“噢,”她说,“我早就听见了;可是我一下子拿不准应该怎样回答你。当然,我知道你希望我回答一声‘是的’那你就会蔑视我的低级趣味,好让你自己得意一番,只可惜我一向喜欢戳穿人家的诡计,作弄一下那些存心想要蔑视人的人。因此,我决定跟你说,我根本不爱跳苏格兰舞;这一下你可不敢蔑视我了吧。”
是不是如在眼前,有趣至极呢?如果说在描写达西为什么突然爱上伊丽莎白方面让我不甚满意的话,那么到了这一刻,我的所有不满意已完全烟消云散,正是达西这样一次又一次情难自抑的招惹,也正是伊丽莎白这样一次又一次的跳脱无羁,使得这一对冤家在一次又一次的品性交锋中灵犀互通,两个人都在表现自已最真实的一面,可两个人又都不知道对方最真实的心理活动,这种若有若无的吸引、猜疑和试探是初恋时最美妙的部分,相信每个经历过这种无经验的纯真过程的人都会同意我的话吧?
所以,到后来,伊丽莎白就算再怎么不相信达西先生的情深,也不得不狐疑了:“伊丽莎白本来打算使他难堪一下,这会儿见他那么体贴,倒楞住了。”而我们可爱复可恼的达西先生就对自已敲警钟了:“他不由得一本正经地想道,要不是她的亲戚出身微贱,那我难免危险了。”
这段文字看得真是舒心极了,达西先生为什么后来百般难减自已对伊丽莎白的爱也就有了极厚实的基础,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迪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肯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在舅父母的帮助下,不仅替威肯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安妮(Anne)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两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丁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洛特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还有她的姐姐也是完美结局的。不过他们所经历的远远没有伊丽莎白和达西这样从讨厌误会到相爱的,一开始就相爱,有点像一见钟情的味道。从而看出,经历波折的爱情才是完美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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