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课文赏析
《孔乙己》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孔乙己课文赏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赏析一
鲁迅的短篇小说《孔乙己》是初中课文中的传统名篇,不论什么版本都必选,这篇小说历年来常读常新,经久不衰,其艺术价值自然不可小觑。这篇小说写于1918年冬天,发表于1919年4月的《新青年》杂志上。小说反映了在封建科举制度下,一个旧知识分子的悲惨命运。小说发表于“五·四”运动前夕,这时封建帝制虽然被推翻,但封建势力仍统治全国;封建科举虽然废止,但封建教育仍流毒甚深,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仍根深蒂固,毒害着广大人民。
“五·四”前夕的中国社会,由于十月革命的影响,中国早期的共产主义者如李大钊、陈独秀等领导的新文化运动,向封建思想和封建文化进行猛烈的抨击,伟大的反帝反封建的“五·四”运动即将爆发。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一员猛将,后来成为新文化运动、文化新军的最伟大最英勇的旗手。他以锋利的笔为武器,向封建思想道德、封建文化进行最无情最猛烈的攻击。他在1918年初写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猛烈地攻击了吃人的封建制度,在文化战线上,为号召人民向封建堡垒进攻发出了第一声进军号。1918年冬,他又写了第二篇白话小说《孔乙己》,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对人们的毒害,控诉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鲁迅在“五·四”前夕发表的这两篇小说,对“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精巧含蓄的布局
(一)第一人称的叙述
小说用第一人称的手法写,既使故事显得真实亲切,又可以使文章中心得到深刻的揭示。因为连一个十几岁的小伙计都鄙视孔乙己,更说明这个社会对不幸者的冷漠,而用小伙计的眼光来写,又可以表现出对孔乙己的同情而又不致影响中心的表达。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二)精心选择的背景
小说以咸亨酒店为人物活动的中心,活动在这里的人除了孔乙己外,还我“我”、掌柜的、短衣帮和长衫客等人,他们围绕在孔乙己周围,肆意对孔乙己进行哂笑怒骂。咸亨酒店是孔乙己活动的空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缩影。看小说的具体描写: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文章通过对咸亨酒店格局的描写,自然而巧妙地交代了故事发生的社会背景,形象而又深刻地揭露了阶级对立、贫富悬殊的社会现实。掌柜对“短衣帮”与“长衫客”的不同态度,店内单调无聊、令人窒息的气氛,让人感受到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冷酷、虚伪的关系,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的特殊身份生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就注定了孔乙己悲剧的必然性。
(三)顺叙中的插叙
小说并不是平铺直叙,也没有一波三折的波澜,但丝毫不影响它的引人入胜。小说主要采用顺叙手法,截取两个主要的片断,构成小说的主干,但插叙的内容却不可少,是小说的枝叶。插叙的内容主要有:孔乙己的生活,抄书,偷书,被丁举人打,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情节,却是构成小说必不可少的细节。
二、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
(一)可悲可怜的孔乙己
孔乙己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他既可悲,又让人可怜。孔乙己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这是他自身经济地位与自身精神定位的矛盾。经济地位的低下,让他无法真正成为咸亨酒店的“长衫主顾”,那有形的“曲尺柜台”所筑起的无形高墙是孔乙己永远无法逾越的,但实现这种跨越又是他所梦绕魂牵的,他无法脱下的那又脏又破的长衫,实际就是他内心渴求的物化。精神追求的错位无疑是孔乙己人生最大的悲剧,他追求了他不该追求或者说他追求了他永远追求不到的东西。他身材高大,却四体不勤;他识文断字,却难以谋生;他从不拖欠,即便是拖欠也必定还清;他不理会我冷漠的面孔,认真地教“我”识字;他真诚地与小孩们分享着那一小碟茴香豆,这一切的一切,无不透射出孔乙己内心的纯真与良善。及至他最后的一次喝酒所付出的“四个现钱”,更是孔乙己追求人格操守的最好实证。然而,他却又以好吃懒做,小偷小摸,自命清高,迂腐穷酸来践踏自己的人格尊严。这种人格的分裂看似让人难以理喻,实则是鲁迅先生对孔乙己悲剧的最合理设计。正是孔乙己的这种纯真与良善激起了我们内心对他的悲悯,而这种纯真与良善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又是多么的无力与苍白。在掌柜的无情嘲讽中,它在“短衣帮”的快活的笑声中,在“我”这个少不更事的伙计的冷眼中被撕裂,又在丁举人的毒打下灰飞烟灭。在封建教育思想的浸染下,这纯真与良善又是如此的荒诞与可笑:追求清高而沦为小偷,追求诚信而信口狡辩,追求自己想追求的却又被想追求的所扼杀。这种对纯真与良善的漠视,这种对纯真与良善的撕裂,这种对纯真与良善的扼杀,正是鲁迅先生对“悲剧”的最好诠释——把美的东西毁给别人看。
(二)冷漠无情的掌柜
小说中的掌柜不仅是咸亨酒店的老板,也是作者要极力塑造的一个人物。他对长衫客是极力逢迎,恭敬侍候;对短衣帮则不讲情义,恣意剥削;对小伙计则是凶狠无情;而对孔乙己,则是讥笑嘲骂,不屑一顾,只有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时候,才会想起他,这些都充分说明,掌柜是一个虚伪、势利、冷酷、媚富欺贫、唯利是图的人,正是他这种人,成为加害孔乙己的一个元凶。
(三)善良的小伙计
小说中那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计”,看似无关大局,却蕴意极丰。他是小说的线索人物,通过他的观察,向我们展示了当时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风貌;通过“小伙计”的见闻,看到孔乙己的遭遇,来深刻揭批科举制度对于读书人的戕害;他有同情心,同情孔乙己的遭遇,但又无能为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同时,作者设计“小伙计”这一角色,来深刻拷问中国社会的未来,在小伙计貌似平常的言行中冷峻的显露:如果中国社会不产生剧烈的变革,国人的思想不产生深刻的荡涤,未来的中国人还将继续麻木,继续冷漠,继续沉重!
(四)可恶可恨的丁举人
小说中的丁举人并没有直接出场,而是通过别人的口说出来的,但却是不可缺少的一个人物,对小说主题的表现具有深刻意义。孔乙己和丁举人,在没有中举之前,他们都是穷读书人,但一个中了举,一个终生不中,境遇便绝色不同,而且是中举的丁举人残酷打折不中的孔乙己。这样一个情节设计,作者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揭露和批判。孔乙己仅仅拿了几本书,就被了举人私设公堂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一脚踢出门了事,连富人家一条狗也不如!这说明丁举人这条横行一方的恶狼,是致死孔乙己的直接凶手。他之所以敢于胡作非为,残害黎民,确实是他沿着科举制度爬上去成为“丁举人”的结果。
当然,分析丁举人这一人物形象,不能离开作品的实际来架空分析。这一重要情节,作品里既没有直接交代,也不是正面描绘,而是通过掌柜和酒客的平常搭话中透露出来的。先来看原文描写: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 “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⑺,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这个情节描写,掌柜随口问,酒客信嘴答,一个漫不经心,一个毫不在意。对孔乙己遭受那么大的冤屈和灾难,在熟识的咸亨酒店里竟然得不到人们应有的关切和同情;而对了举人的凶残行径,却也没有谁站出来表示一点愤慨和不平。中国封建社会里人们之间的隔膜、冷酷、麻木到了何等触目惊心、令人颤栗的地步!这是小说的高潮所在,也是作者匠心独运特别照亮主题的地方。所以我们认为,与其说了举人残害孔乙己是“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揭露和批判”,倒不如说作品最后通过他残害孔乙己在社会上竟然间无反响这一点进一步显豁主题,向读者提出了一个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改变他们的精神”的迫切任务更恰切些。因此,丁举人在小说虽是一个可恶可恨的人物,但却是不可缺少的人物,有了他,小说的社会意义就更深刻了。
(五)麻木不仁的短衣帮
小说中的“短衣帮”是穷人,但不是作者可怜的对象,而是帮凶的角色,他们与掌柜、丁举人一起共同嘲笑孔乙己,他们自己本是受害者,但却浑然不觉,反而成了害人者,可见其麻木不仁,这是小说要揭露的另一个主题。只有一个孔乙己麻木迂腐不可怕,可怕的是有千千万万的短衣帮的麻木。
小说写短衣帮的麻木,主要是通过写他们的笑声来反映的。《孔乙己》中传出的笑声大体有两种:一种是长衫人物和掌柜们的笑声,这笑声在孔乙己被打成残废、蠕动在死亡线上时显得特别起劲,这笑声里抖动着剥削阶级的残忍和冷酷,这笑声里震颤着“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残暴。”另一种就是短衣帮们的笑。孔乙己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站着喝酒”,说明他没有挤进长衫主顾的行列,而和短衣帮相近。短衣帮和孔乙己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几乎处在同一层次上,那么,短衣帮笑孔乙己什么呢?有些文章认为,短衣帮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劳动人民对孔孟之道蔑视的感情的流露。应该说这仅仅是笑声所包含的一个内容。短衣帮的笑声所深蕴的内涵远非这一点。孔乙己这样一个备受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得到同样不幸人们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酸。特别是孔乙己的最后一次露面,情景更是凄惨,孔乙己被打断了双腿,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面对这一人间惨象,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一“笑”。作者反复描写短衣帮的奚落,表达了更深的思想,主要有两方面:
其一,揭示短衣帮这样的不幸人们的“病苦”,意在抨击整个吃人的封建制度。在长期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封建文化、孔孟之道不只是造成孔乙己这样的悲剧人物,而且还普遍地毒害着被压迫人们,使他们陷于麻木、不觉悟的精神态度,甚至连起码的同情心也已丧失。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
其二,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鲁迅曾说,他的小说题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在揭示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表明鲁迅对群众的落后不是抱着嘲笑态度,而是进行严肃的思考,探索“疗救”的方法,使群众从封建思想桎梏下挣脱出来,去担负起改造整个病态社会的责任。
三、多样的艺术表现手法
(一)传神的描写
小说用了多种描写手法,活现了孔乙己的形象,下面具体从人物描写的角度分析其传神之处。
一是外貌描写。小说写孔乙己的外貌主要有两次,第一次是他刚出场时的外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一段写他“身材很高大”,说明他尚有劳动能力;“青白脸色”说明他穷困潦倒,营养不良又不肯劳动的结果;脸上“时常夹些伤痕”,是他穷困而偶然偷东西被人打伤的标志,也是他走向没落的重要标志。“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既表明他年龄较大而又精神萎顿颓唐。他那件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说明他穷酸潦倒,懒得出奇的经济状况和性格特征。
第二次描写孔乙己的外貌,是在他最后一次出场的时候,是这样描写的:“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着一件破夹袄。”说明他衣食无着,穷途末路。“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满手是泥”说明他被打折了腿,丧失生活能力。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作者通过对孔乙己外貌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都揭示的十分深刻。
二是语言神态描写。主要有六句话值得细细品味,第一句是:“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说明他以读书人自居,卖弄学问,迂腐可笑的性格。第二句是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说明他死要面子,怕人嘲笑。第三句是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于。”说明他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死要面子的性格。第四句是“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说明孔乙己“惟有读书高”的自命清高的性格。第五句是“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说明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至死不悟。第六句是“不要取笑!”“跌断,跌,跌……”明明是丁举人打断的却不敢说,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精神,摧残了他的肉体,他却至死不悟,死要面子。通过这些个性化的语言描写,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便跃然纸上。
三是动作描写。主要有“便排出九文大钱”和“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两句,前者既表现他桔据而穷酸的本相,又对酒店卖弄分文不少,自己是规矩人。并对短衣帮的耻笑表现出若无其事,这一“排”的动作,恰如其分地显示了他的心理;后者则说明他已经穷困潦倒到极点,“摸”字表明了他悲惨的境地。
(二)细节的雕琢
小说有多个细节让人非常深刻,如对他的脸色的多次刻画,他的那件长衫,还欠十九个钱等。在这里重点分析一下对孔乙己脸色的刻画,看小说是如何抓住孔乙己脸色的变化来塑造这个人物形象、表现小说主题的。
小说中有四次写到孔乙己的“脸色”,这些“脸色”的描写,对于刻画人物性格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小说的主题思想,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出场的时候:孔乙己“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孔乙己是一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残害的下层知识分子,一生穷愁潦倒,既未能进学,又不会营生,再加上他好喝懒做,不愿以自己的劳动去争取生存的劣性,使他的生活连温饱都得不到保障,穷得“将要讨饭了”。因此,他不可能有上流社会达官豪绅那种“红光满面”、脑满肠肥的“富相”,只能是“青白脸色”。这“青白脸色”的描写,再配合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不仅形象地揭示了孔乙己的社会地位,而且为下文进一步刻画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征作了铺垫。
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孔乙己偷了书的时候:“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孔乙己本是“青白脸色”,但当有人肆意耍弄他,揭他的短的时候,他就“涨红了脸”,竭力争辩,企图维护自己“读书人”的面子。这“涨红了脸”的描写,一方面揭示了孔乙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之深,另一方面也流露了孔乙己内心的羞愧,表明他不是惯偷,而只是不得已偶尔为之。
第三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了孔乙己因捞不到秀才而被人家取笑戳到内心隐痛时那种失望、颓唐的悲凉心理,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
小说最后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这“黑而且瘦”的脸色,加上用手爬着“走”,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现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告的心境。这里,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至此,孔乙己的悲剧形象也就大体完成了。
孔乙己的“脸色”由“青白”而“红”,再到“灰”而“黑瘦”,是孔乙己性格的逻辑发展。作者通过对脸色变化的描写,形象地刻画了孔乙己迂腐而又麻木的性格特征。
(三)精准的词句
鲁迅先生的小说用词非常精准、意蕴丰厚、笔法老到,而且许多词语达到传神的地步。下面以“偷”“摸”“爬”“窃”四个动词的运用来揭示孔乙己悲剧命运的前因后果。
孔乙己有一个致命的性格弱点,那就是好喝懒做,他穷愁潦倒竟至于偶尔偷盗度日。文中对于孔乙己偷鸡摸狗品性的揭示累计达9次之多,其中根据叙说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酒店顾客、掌柜对孔乙己的冷嘲热讽,肆无忌惮地直宣其“偷”,“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看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穷极无聊的顾客把孔乙己的酸心隐痛当作酒后茶余的闲谈笑料,寥寥几语,活画出他们的粗俗放肆,寡廉鲜耻。他们直言不讳地戳穿孔乙己的伤疤,胆大妄为地指控孔乙己的偷盗被打,众目睽睽之下,竟没有一点怜悯顾虑,真是泼辣得令人发指。再看一店之主的掌柜,他同样是对孔乙己百般奚落,极尽挖苦讥讽之能事。“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掌柜接二连三,连珠炮似地责问孔乙己的“偷窃”一事,其冷酷狠毒、幸灾乐祸的内心世界宛然可见。总之,无论是掌柜,还是酒店顾客,他们对孔乙己的讥哄虽然或多或少揭示了事实的真相,但是说话的口吻,粗俗的.态度无疑又暴露了他们丧尽天良的麻木和冷酷。
二是孔乙己迂腐麻木,以“窃”蒙“偷”,讳莫如深。“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酒店看客大言不惭地宣说孔乙己的“偷盗”丑闻,可是迫于生计而无可奈何的孔乙己却卖弄文字,故作深奥,企图以半懂不懂的文言词句“窃书”来搪塞、抵赖。因为在他看来,“窃”字生僻玄奥,非短衣邦之流所能理解,如此改头换面自然可以掩人耳目,聊以安慰。其实,这改“偷”换“窃”的表演正暴露了他迂腐清高、麻木不仁的悲剧性格。我们不能不震惊:封建文化对他扫摧残毒害简直到了敲骨吸髓的程度!
三是作者平静、冷峻的叙说孔乙己的“偷窃”品性,“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不直说其“偷”,出语委婉,暗含同情,表明孔乙己并非天性糟劣,实是被“逼上梁山”才偶尔做出这“偷盗”之事来的,即便是点出“偷窃”,也不象短衣帮、掌柜之流那般刻薄露骨。“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尔做些偷盗的事,”直话曲说,冷静客观,满蓄哀愤怜悯之情,实则体现了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上述分析表明,言为心声,“偷”字声声,情态种种,正是这些风情各异的“偷”字活画出了当时社会的人情世态。尤值一提的是,正因为孔乙己卑劣人格的恶性发展,才导致了他后来命运的非人异化。终末的结局是:“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手慢慢走去了。”他被打断了腿,蜕变成四足爬行的“动物”,照理说,四肢着地应是“爬”字,可是作者偏偏着一“走”字,而且一再强调孔乙己是这样“走”的。可见,其间蕴蓄着作者多么深广的忧愤和不平啊。作者不忍心改“走”为“爬”,孔乙己毕竟也是人啊,可现实又不能不令人瞠目结舌:他确确实实沦为了四足爬行的“动物”,似“走”实“爬”,这种矛盾而复杂的心态从两个“走”字中充分流露出来。更为撼人心魄的是,孔乙己嗜酒成癖,至死不改,即便是到了穷途末路,仍要“摸”钱喝酒。这是孔乙己悲剧的必然结果,更是作品振聋发聩的力量之所在。可见,“摸”字力透纸背,写尽人生苦况。
由此可见,“偷”、“摸”、“爬”、“窃”四字既精当微妙地写出了人物特定条件下的神情心态,又浑然有机地勾连一体,巧妙地提示了孔乙己命运每况愈下直至悄然离去的因果关系。这篇小说遣词炼字的精湛艺术确实令人拍案叫绝。
《孔乙己》作为初中语文教材中的经典名篇,历数十年而不衰。其精巧的结构布局,丰富的人物形象,多样的艺术表现手法,鲁迅先生高超的文学表现手法,在此文中都发挥得淋漓尽致,成为近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赏析二
鲁迅写的短篇小说《孔乙己》,至今读来仍然是那么震撼人的心灵。它再次入选初中三年级下册语文课本。下面就是我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
第一部分(1-3):环境描写。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环境,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也是孔乙己活动的环境,是他活动的舞台。作品就是通过这个环境来刻画孔乙己的形象,反映他的命运的。
第一段:描写酒店格局和顾客。
1、为什么要写酒店格局?酒店就是一个小社会。通过这个小舞台,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世态人情。为“我”的最后职务作铺垫。
2、为什么要花那么多笔墨描写顾客?通过顾客可以看到当时的社会风貌。顾客分两大类——短衣帮和穿长衫的。这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两极——贫富差别。
3、这些描写与刻画孔乙己有什么关系?孔乙己也是酒店的老顾客。而他与以上顾客都不一样,是个很特殊的顾客,为下文作铺垫。
第二段:写“我”的身份与职务的变化。由伺候短衣帮到专管温酒。与前面相照应。
1、为什么要写这些?这同样是当时社会的一种现状。往酒里羼水是酒店欺骗穷顾客的一种手段。
2、写这些与刻画孔乙己有何关系?作品是通过我的耳闻目睹来刻画孔乙己的。正“我”的特殊性才可能对孔乙己了解得很清楚。如何他伺候穿长衫的就不可能了。孔乙己是穷人,所以与孔乙己打交道,才会注意到孔乙己。
第三段:写“我” 心理活动这一段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因为孔乙己与其他顾客不同: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这也是设置的一个悬念。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对孔乙己的描写。
第二部分(4-8):第一次正面描写孔乙己出场,到酒店喝酒。
第四段:写孔乙己的外貌和酒客对他的取笑。是浓墨重彩、细致入微地刻画。突出一个“笑”字。
1、外貌描写:穿著——特殊,身材——懒,脸色——穷、不健康、挨打,语言——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名字——没有人关心,动作——排出九文大钱——得意——引出顾客的议论和嘲笑。
顾客取笑:从说伤疤到议偷窃。一方面表现顾客的麻木不仁、冷酷无情,另一方面表现孔乙己的迂腐、可怜与可笑。
第五段:插叙——揭示了孔乙己的性格和命运根源——好喝懒做——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交代了孔乙己的过去。虽偷窃,但从不拖欠。为后面埋下伏笔。
第六段:继续写顾客对孔乙己的取笑——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孔乙己的心理变化:“不屑置辩”——还有股傲气;“颓唐不安”,“脸色”“死灰”——沉重的精神打击。
第七段:写孔乙己关心“我”读书、写字。表现孔乙己爱读书的性格。
第八段:写孔乙己分茴香豆给小孩们吃。表现起善良的一面。
第三部分(9-11):写孔乙己第二次来酒店喝酒的情景——被打折了腿。
第九段:过渡段——表现孔乙己是社会上可有可无的角色,可怜而可悲,没有人关心他。
第十段:写老板想起孔乙己,因为他欠账。与前面相照应。
第十一段:写孔乙己再次来喝酒。再次写他的外貌、衣著、脸色、语言、动作,与前面形成鲜明的对照——“我”听到他的熟悉声音,却看不到他的身影;断了腿,用手走路;“摸出四文大钱——艰难。孔乙己已经凄惨到极点了,生命垂危了。可是,他迎来的仍然是酒客的嘲笑。可见当时的社会是多么冷酷!
第四部分(12、13):结局。
第十二段:写孔乙己一年多没有露面了。
第十三段:写孔乙己之死。大约——估计,因为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关心;的确——肯定,因为他以前“从不拖欠”,而现在一年多没有来还账,也没有来喝酒,除了死亡,不可能有其他原因。
一个读书人,一个“苦人“,一个弱者,他的生命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多么令人辛酸!又多么令人深思啊!鲁迅对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批判真是鞭辟入里,入木三分。
创作背景
历史背景
19世纪末期,清朝政府腐败,民不聊生,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仍在盛行。少数读书人爬上统治地位,但大多数下层知识分子穷困潦倒。小说《孔乙己》的主人公孔乙己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这样一个典型。
1911年辛亥革命后,袁世凯称帝,复辟势力猖獗,革命成果被窃夺。“五四”运动前后,科举制度虽被废除,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仍然根深蒂固,封建教育仍以其他方式推行,人民仍处于昏沉、麻木状态。
1917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列主义。中国革命的知识分子李大钊等领导和策动了新文化运动,向封建文化教育进行猛烈抨击。为了愤怒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为了“描绘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看看”以“引起疗救的注意”,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后,于1918年冬创作了小说《孔乙己》。
创作历程
《孔乙己》写于1918年冬天,当时以《新青年》为阵地,虽已揭开了新文化运动的序幕,但是封建复古的逆流仍很猖獗。科举制度虽于1906年废除,但是培植孔乙己这种人的社会基础依然存在,孔孟之道仍然是社会教育的核心内容,这样就有可能产生新的“孔乙己”。要拯救青年一代,不能让他们再走孔乙己的老路。鲁迅选取了社会的一角——鲁镇的咸亨酒店,艺术地展现了20多年前社会上的这种贫苦知识分子的生活,就在于启发读者对照孔乙己的生活道路和当时的教育现状,思考当时的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批判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
人物形象
孔乙己
环境造就人,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其性格就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孔乙己善良朴实,另一方面他迂腐顽固,真是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这样性格的人物,毫无疑问是一个悲剧形象。
迂腐
孔乙己是清朝末年的知识分子,他信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条,但是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又没有功名利禄,生活过得非常穷酸。孔乙己有着封建教育制度影响下的书生特有的清高本质,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意从事劳动赚取钱财,端着读书人的架子只能越过越穷。关于孔乙己那句“窃书算不算偷”的名言,我们可以看出他作为穷困潦倒的书生的迂腐一面。当大家嘲笑他偷书的时候,孔乙己只能无力的回击一句“窃书不算偷”,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这是多么可笑的歪理,此时孔乙己的穷酸迂腐可见一斑。
善良
孔乙己的人物形象是双面性的,复杂的,他虽然穷酸、迂腐,但是也有人性的闪光点。孔乙己善良的一面体现在他教小孩子认字和分茴香豆给小孩子吃的两个细节上。孩子们围住他,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茴香豆并不是什么稀罕物,可是在那样一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在“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咸煮笋,或茴香豆,做下酒物”的年代,在卖酒都要羼水的年代,对于一个穷愁潦倒之人来说,确是何其珍贵,可他却一人一颗,一直分到所剩无几为止。一个“便”字就可见其大方,真真是分得毫不迟疑,毫不手软。相比较那些个掌柜和长衫客们,他们中有谁不比孔乙己阔绰,有谁拥有的不比孔乙己多,但又有谁分豆给孩子们吃呢?最让人忍俊不禁的是当孩子们再次把“眼睛望向碟子”,他不是谩骂,不是恐吓,竟也“着了慌似的”哼起了《论语》里的调子直哀求,一个拥有善良与透明心性的老头跃然纸上。
穷困潦倒的“士”阶级
酒店的酒客,有两个不同的等级:以下层劳动人民为主的“短衣帮”和以上层地主阶级、有钱人和读书人为主的“长衫客”。“短衣帮”们因为生活贫困、社会地位低下,在酒店里只能站着吃喝,“长衫客”们却可以走进酒店的专属包间坐着,慢慢享受酒肉佳肴。孔乙己初次出现在酒店里,就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他是站着喝酒却穿着长衫的惟一的人。既是穿长衫的,就应慢慢走进屋里,愉快地坐着吃喝。但是孔乙己却不能,他只能跟短衣帮一样,在柜台外站着喝酒,不伦不类。他读过书,但是没有考上秀才,不能依靠认识的字、读过的书来生活,那就必须用劳动来谋生。但是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就在于它不但使人与劳动脱离,而且还教育人轻视劳动阶层,灌输唯有读书是最高尚的思想。不劳动,不能生活,自然越过越穷,可是孔乙己还是死要面子,觉得读书人无论如何都应该比普遍人高一等,处处要显示出自己的身份,卖弄学问。站着喝酒这个细节显示他不是地主阶级,不是有钱人,理应把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脱下来,融入短衣帮的人群里。可是孔乙己又不愿承认自己的穷困潦倒,相反还觉得自己比他们都要清高,处处摆读书人的架子。他既不属于贫穷人士也不属于上层地主阶级,与这两个社会主流阶层都存在着距离。生活贫穷的孔乙己和当时社会的下层人民没有什么两样,但他时刻穿着在他看来是身份象征的“长衫”。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内心轻视广大劳苦众生,同时又渴望融入在他看来高大上的上层地主阶级和读书人、有钱人的世界,这种意识使他处在一种尴尬的社会地位当中,不但不被这两个阶层认可,反而成为他们讥讽的笑柄。孔乙己穷苦、懒散,身上的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年多没有补,也没有洗”;反复被人欺负、殴打,脸上经常挂着新痕旧伤,偏偏他又自恃清高,满口“之乎者也”,“孔乙己”称号由此而来。鲁迅通过对孔乙己的社会地位、肖像、穿衣、话语及称号的刻画,向我们展示了他的社会地位与思想意识的矛盾所在。孔乙己热衷功名利禄,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民,时刻不愿脱下标志自己读书人身份的长衫。
孔乙己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他是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的牺牲品。统治阶级不但在政治经济上对他进行残酷的控制,推残了他的肉体,剥夺了他的生路,而且在精神上毒害了他,使他蒙受了极大的耻辱和痛苦。文章刻画了一个被封建思想所毒害所麻木而最终又被社会抛弃吞没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形象和他的悲惨命运,对吃人的封建文化教育和害人无数的科举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无情的揭露。孔乙己最终在肉体的毒打和心灵的虐杀中孤独地死去了,但他不觉悟,至死都不明白是谁造成了他最后悲惨的结局。
酒店掌柜
掌柜是一个封建社会没落时期典型的小商人形象。这些小商人群体在生意上狡猾精明,在精神上却空虚愚昧,他们似乎没有受到封建礼教过多的束缚,可以和一些下层人打成一片,一起“哄笑和奚落,咀嚼着弱者的骨髓”(李长之《鲁迅批判》),然而却正是他们麻木的笑容、愚昧的笑声,使孔乙己们生活得更潦倒、尴尬,最终被扫出了这个社会,同时也让读者在窒息中沉思。
叙述者
咸亨酒店里进进出出的小伙计,时方12岁,鲁迅将孔乙己的遭遇通过小伙计的口一一说出,将咸亨酒店中发生的一切通过他一一铺排,让读者看到了孩子的变化。曾经的淳朴纯真“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样子太傻”这样的判词显然不是小伙计的自言自语,而是对掌柜或是他人的口无遮拦的“直接引语”,总之是来自成人世界的评价,从这一句看似贬义的评价里,我们看到了小伙计最初的纯真。“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无非长衫主顾傲慢,小伙计不会或不愿阿谀;小伙计从侍候长衫主顾的差使旁边赶开后,做不到伺机往酒里羼水,是淳朴诚实的天性使然;别人嘲笑孔乙己,但小伙计看到了他“从不拖欠”的品行……渐被同化的麻木冷酷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等级分明、欺诈势利、冷酷无情的咸亨酒店里成长的小伙计,渐被同化而麻木冷酷。
孔乙己在酒徒和小市民那里找不到丝毫的人间温暖,他把自己真诚的感情转移给孩子们,他诚恳地教“将来做掌柜”的小伙计“茴”字的写法,小伙计的态度是“‘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并“努着嘴走远”。对于孔乙己的诚恳和善良,小伙计回报的却是鄙视和不屑;别人嘲笑、挖苦孔乙己的时候,小伙计呢“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面对穿着一件破夹袄盘腿垫包坐着用手走路的孔乙己,小伙计也只是“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只放在门槛上而不递给行动不便的孔乙己,“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小伙计的麻木冷酷跃然纸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在孔乙己身上,小伙计才找到快乐。“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倍增其哀乐。”这是一幅多么令人可笑却又叫人可悲的画面。因为样子傻不让他侍候长衫主顾,因为诚实不会往酒里羼水而被派去做专管温酒的无聊职务,小伙计逐渐势利、冷酷,甚至把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表现出当时畸形社会对人的影响和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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