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资料

时间:2022-08-03 22:54:15 志愿填报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7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资料

  要想在成考民法考试中脱颖而出,首先还得做好相应的知识点的复习。那么关于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资料有哪些呢?下面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资料

  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资料

  1、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首先是未成年人的父母。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设定的范围和顺序依次是:(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3、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4、 引起监护关系终止的原因约略有以下几种:

  (1)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已达成年;

  (2)被监护的精神病人痊愈,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撤消监护的裁决;

  (3)监护人死亡。

  (4)自然人的户籍:是户籍管理机关记载自然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等的自然状况的基本法律文件。

  (5)合伙的法律特征:

  ①合伙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的联合形式。

  ②合伙是住所合伙合同而成立。当事人之间共同进行生产经营,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的, 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当事人之间有口头协议的,也可认定为合伙关系成立。

  ③合伙须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出资是合伙成立的前提和合伙经营的基础。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也可以是技术、劳务。只出资金、实物或技术而不参与经营、劳动,担参与合伙盈余分配和承担亏损的,共同负担合伙风险。

  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经营活动和监督合伙事务的权利。②对合伙事务的决定权和执行权。③分离合伙收益的权利。

  成考民法测试题

  一、选择题

  1.不需要设置监护人的是 ( )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B.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精神病人

  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依此规定 ( )

  A.自然人出生前取得民事权利能力

  B.胎儿即为有民事权利能力者

  C.自然人在出生前即可以自己名义享有权利

  D.不能认为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

  3.农民甲以个人名义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经营,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享用。该个体工商户 的债务应由 ( )

  A.甲的财产消偿

  B.甲与其妻的共同财产承担

  C.甲的家庭共有财产消偿

  D.A、B、c三项财产共同清偿

  4.在我国民法中,监护制等适用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监护人的产生根据是 ( )

  A.法律规定

  B.法律规定或有关单位的指定

  C.被监护人的委托

  D.有关单位的委托

  5.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 )

  A.因其年龄是否成年而有所不同

  B.因精神健全程度不同而有所区别

  C.人人平等

  D.因个人活动能力不同而有不同

  6.下列当事人中,不能作为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 ( )

  A.被宣告人的父母

  B.被宣告人的债务人

  C.被宣告人的子女

  D.被宣告人所在单位

  7.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从性质上讲属于 ( )

  A.公有财产

  B.集体所有的财产

  C.个人所有的财产

  D.以上答案均不对

  8.某合伙企业原只有甲乙两个合伙人,后经甲乙一致同意,丙成为新的合伙人。在丙加入合伙之前,合伙企业对丁有6万元的债务。现该债务到期,合伙则产又不足以清偿债务,丁可以请 求偿还债务的是 ( )

  A.甲和乙

  B.可以分别向甲或者乙主张,也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向甲和乙一起主张

  C.甲、乙或者丙

  D.可以分别向甲、乙或者丙主张,也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向他们中的任何两个人或者全体主张

  9.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是不同的,它标志着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中的. ( )

  A.行为能力

  B.法律地位

  C.民事权益

  D.权利和义务

  10.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 ( )

  A.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B.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C.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D.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二、简答题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何特征?

  2.什么是公民?它与自然人有何区别?

  三、论述题

  试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案例分析题

  11岁的中学生甲从亲友馈赠的钱财中拿出2万元,到乙商场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第二天,甲之父丙得知此事,遂到商场要求退货。丙认为,甲年龄尚小,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购买如此贵重的商品,商场应当予以退货。商场认为购买电脑系双方自愿,且已钱货两讫,所以不能退货,双方协商未果,丙遂诉至法院。

  问:法院能否支持丙的主张?为什么?

  成考民法复习资料

  一、自然人的概念

  宪法概念——公民: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民法概念——自然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人。

  自然人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概念和特征:

  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取得具体民事权利、承担具体民事义务的前提和可能性。公民享有具体的民事权利、承担具体的民事义务是实现民事权利能力的体现。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两层含义:主体资格、主体享有权利的范围。

  2、特征:

  ①平等性;

  ②完全性与广泛性;

  ③权利能力与义务能力的统一性;

  ④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物质保障性;

  ⑤不可转让性。

  3、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1)开始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

  (2)终止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到死亡时终止。

  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宣告死亡。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概念和特征: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以意思能力为基础的,因此,公民享有民事行为能力必须以能够确切表示意志为前提。意思能力,是个人具有的自然的和精神的能力,包括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即合理的判断力和预期力。

  确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尺度是年龄和理智是否正常。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有能力以自己的行为取得和行使法律所允许的'任何权利和履行任何义务。

  (1)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精神健全。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精神不健全。

  4、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

  精神病人。

  5、民事行为能力的变更:

  自然人因年龄、精神状态的变化而发生的变动。

  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要件

  1、宣告失踪的要件:

  宣告失踪,是指公民因一定事由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下落不明;

  (2)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

  (3)下落不明满二年;

  (4)由人民法院宣告。

  2、宣告死亡的要件:

  对已经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消息,并且达到一定期限的公民,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资料】相关文章:

2023年成人高考专升本《语文》重点模拟试题05-25

自考、成考和网络教育毕业证的区别03-17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04-02

中考语文复习资料汇总01-20

电大民法学的试题及答案01-19

电大民法学试题及答案01-26

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01-25

专升本英语写作范文04-02

自考专升本的作用及优势09-15

教育学复习资料汇总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