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报销规定

时间:2022-08-03 17:15:04 报销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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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报销规定

  公费医疗的待遇,除挂号费、营养滋补药品以及整容、矫形等少数项目及住院的膳食、就医路费由个人自付费用外,其他医疗费用全部或大部分由公费医疗经费开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北京报销公费医疗费用的比例,希望大家喜欢!

  公费医疗简介

  公费医疗(free medical treatment;free medical service),是指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而实行的、通过医疗卫生部门按规定向享受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保制度。2010年公费医疗改革全面施行。北京市各区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年内将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2012年2月,中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费医疗。 截至2013年11月,公费医疗范围已经缩减至个别省份。

  公费医疗制度是中国医疗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根据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建立起来的。公费医疗对象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立医院职工、高校教职工等。开支范围涉及门诊、住院所需的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门诊费或住院期间经医师处方的药费。随着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公费医疗制度对象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原有公费医疗制度将自动取消。

  公费医疗制度是中国对享受对象实行的一种免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公费医疗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因此,这项制度实质上是国家或政府保险型的保险制度。

  北京市公费医疗报销比例

  (1)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在职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

  (2)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退休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7%,个人负担3%;

  (3) 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门诊费用报销90%,个人负担10%;住院费用报销95%,个人负担5%。(4) 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的报销比例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南京2013年起取消公费医疗2013年1月起,南京市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实现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制度政策、统一参保缴费、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医疗服务。

  据介绍,目前南京有参加企业职工医保人员330万名,有约2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将和企业参保职工一样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卡就医、购药,按照职工医保和大病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同时,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各参保单位可在参加职工医保外,另行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此前,江苏省除南京以外的其他12个省辖市已取消公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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