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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瓦房小学教师校本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教师校本培训不断取得新成果,特制订教师校本培训考核制度。
1、严格教师校本培训的各种培训的考勤。教师按时参加上级及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活动,每迟到或旷会一次,学校将按教师日常考勤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严格教师校本培训学习情况的检查。学校不定期检查教师的校本培训情况,教师要有校本培训学习目标计划、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学习阶段性总结等,每缺一项酌情扣除教师的年终量化考核分。
3、严格教师的上岗培训。新毕业分配的教师及新应聘教师,无论其是否已经实习过或培训过,都必须由学校派遣再次参加教师上岗前的培训,并获得岗前培训证,否则不予上岗。新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还必须及时取得社会认证的教师资格证。
4、教师必须修满最低教育学分。学校规定每位教师每学年最低学分必须达到40学分,达不到学分者,年终量化考核要酌情扣分。
5、严格教师学历达标。教师学历必须达到专科(含专科)以上,并且与所任教学科专业一致。学历不达标的教师
必须在最短时间内通过自考或函授等渠道取得相关学历证书。
6、严格教师的校本培训完成情况。教师在校本培训中,不能达到培训要求,将在年终量化时视为不合格教师,年终不能评为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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