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制度处室
1、公厕保洁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石河子市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2、公厕保洁人员必须服从环卫处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物价、卫生、治安、社区、老龄委等部门的检查。如有违反将予以辞退。
3、公厕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免费入厕的政策,坚决不能收费。如有违反;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二次违反处以200元罚款,三次违反处以300元罚款,超过三次及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4、公厕的管理必须由保洁人员自己和家人(限二名固定家人)、进行管理,不得由他人顶替,如有特殊情况,由保洁人员打报告说明原因,由暂替人员(顶替人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天),环卫处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允许。如有违反;一次处以50元罚款,二次违反处以100元罚款,三次处以200元罚款,超过三次及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5、公厕保洁人员如有特殊原因要求公厕暂时关闭,必须由保洁人员打报告说明缘由和时间,并由环卫处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允许。如有违反;一次处以50元罚款,二次违反处以100元罚款,三次处以200元罚款,超过三次及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6、公厕门前如需摆放物品,必须由保洁人员打报告说明原因,由环卫处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如有违反;一次处以50元罚款,二次违反处以100元罚款,三次处以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 1
予以辞退。
7、公厕保洁人员严格执行公厕开关门时间;公厕没有节假日,如有违反;一次处以50元罚款,二次违反处以100元罚款,三次处以200元罚款,一个月内超过三次绩效工资全部扣除,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8、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以10元罚款。
9、公厕内外墙面、天花板、隔离板、门窗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广告、无乱涂乱画,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以10元罚款。
10、公厕内地面应光洁,无积水,无杂物、无脚印,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以10元罚款。
11、座便器、蹲位应整洁,大便槽底部应无粪便,两侧无便迹,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以10元罚款。
12、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杂物,基本无臭味,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以10元罚款。
13、公厕内沟眼、管道应保持畅通,单位每年义务疏通三次,超过三次费用自负,特殊情况例外。
14、勤倒纸篓,不得使便纸高出纸篓平面,纸篓周围不得有杂物,如有违反,发现一次一个蹲位处以5元罚款。
15、公厕外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应放置整齐。公厕四周3-5米范围内,应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以1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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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公厕应定期进行消毒、灭蝇,每月1---2次。孳生季节应增加消毒、灭蝇次数,同时利用灭蝇蚊药物和设施进行灭蝇,保持基本无蝇,最多不能超过5只,如超过,发现一次处以5元罚款。
17、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以10元罚款,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18、绿化标准为:花八盆以上,花品种三个以上,绿化时间从当年的6月1日开始——10月31日止,不符合规定者,一次处以20元罚款,二次违反处以30罚款,三次违反处以50元罚款。
19、公厕内的清扫工具必须按要求进行摆放整齐,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以10元罚款。
20、、保洁用房及地下室的物品要求摆放整齐干净,严禁在保洁用房及地下室使用煤炉、液化气炉、电磁炉等影响公厕安全的物品。如有违反;一次处以50元罚款,二次违反处以100元罚款,三次处以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保洁人员不服从管理偷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1、公厕内的水、电、暖按原有设计使用,不得私自对外接水、卖水、接电、卖电、私接暖气。如有违反将扣除当月工资并解除合同。公厕用水、用电根据公厕面积大小,人流量和蹲位的多少,时间的长短进行核算定量使用,超出部分管理人员自己负责。
22、公厕保洁人员对待入厕人员要态度热情、文明服务。如有因卫生质量或服务态度不好被投诉、被登上报纸或卫生大检查被扣
分,经调查情况属实,经核实一次处以50元罚款,二次违反处以100元罚款,三次处以200元罚款,屡次三番,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23、公厕保洁人员在工作期间,不能脱岗,违者一次扣20元罚款,二次违反扣30元罚款,三次处以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24、公厕保洁人员在工作期间,通讯工具必须畅通,一次联系不上扣20元。每月开一次大会不能迟到早退(开会不能请假),迟到5分钟扣一元,依次类推,超过半小时扣20元,不到会者扣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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