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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十二五”职业卫生工作目标,根据年度安委会精神,按照2011年安全工作思路,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4月份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健康第一
二、活动主要内容:
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契机,拉长活动时间,认真宣传、培训《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标准;清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险源);重点组织对有害作业环境进行检测、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对有害作业现场的防护设备设施及员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单位(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单位一把手就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了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现状,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了解工厂的职业危害情况,始终把员工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放在首位。
2、全面清理识别、评价职业危险源
全面清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险源),对新增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辩识、评价。对新辨识的职业危险源,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
3、针对体检和现场检测,实现重点岗位、重要人员、重点关注 各单位认真组织完成本单位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认真组织完成作业场所的检测工作。对每年的职业健康体检情况和现场检测情况进行分析,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及检测超标的现场进行重点关注,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以减少和控制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发生,实现职业病发生率为“零”目标。
4、严查防护设备、设施,提高本质安全度
各单位必须建立防尘防毒护设备设施台账,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监控管理,严格检查防护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按台账逐台清理,排出隐患,提高完好使用率,提高本质安全度。
5、加强个人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真正实现个人保护
全面检查本单位个人劳保用品的配备情况。按照标准,给员工发放标准的质量可靠的个人劳保用品,培训员工在生产中正确穿戴和使用,监督检查员工的使用情况 ,对不能治理的部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噪声场所),预防措施主要依靠个人劳保用品支撑,各生产单位要对配备的个人劳保用品进行评价,切实有效地对个人起到保护作用。
6、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宣传活动
(1)组织员工(正式工、外聘工、农民工),开展专项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活动,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实现我要预防,我要健康的目的。
(2)组织工厂、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工段长、班组长,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标准及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活动。
(3)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职业健康知识问答、宣传稿件、滚动条幅、宣传挂图、漫画等多种形式,宣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职业健康知识,丰富员工的知识内容,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健康水平。
7、各单位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各种记录和总结,并于次月3日前将“职业病防治活动月”总结报XXXX部。
请公司各单位按以上要求组织开展好“职业病防治活动月”活动,公司将每周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提高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保护意识,提高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利益及员工生命和健康安全。
职业病防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篇2]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7〕37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3.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4.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四、宣传方式
各地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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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围绕宣传主题,针对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情况,深入企业、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
(三)加强配合,强化宣传。充分发挥卫生、劳动、工会各部门的积极性,加强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四)认真进行总结。各地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5月25日前将活动情况(含电子版)及统计表(见附件2)报省局职安处。联系人:涂惠敏,0571—87058114(带传真),邮箱:#url#。
各县市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全市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总体安排,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传主要内容、对象
(一)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5.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6.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宣传对象
面向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宣传教育。
四、宣传形式
宣传形式包括召开知识讲座,现场观摩会、专题培训,开展新闻报道、现场咨询、专家在线访谈,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公益广告等。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利用网站、微博以及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专题宣传。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通过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发送微博以及微信专题文章等形式,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开展公益宣传咨询活动。联合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印制有关主题宣传画及宣传材料,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码头、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采取张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三)开展送书进企业活动。将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宣传紧密结合起来,编印有关职业病防治图书、职业病防治须知、漫画知识手册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工作场所,切实通过深入基层宣传贯彻,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护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
(四)开展现场观摩会。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可组织矿山、危化、建材及石材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到规范化企业先进单位参观学习,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五)组织观看职业病防治宣传片。及时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组织制作的《〈职业病防治法〉系列宣传片(2017年)》下发至基层,组织广大安监干部、企业和广大劳动者集体观看。积极营造人人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把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具体实践,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围绕活动主题,针对本地重点职业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工种,深入基层、企业、社区等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通过活动推进,努力使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家喻户晓。
(三)认真搞好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地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并于5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统计表(见附件2)报市局职业健康科。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全市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总体安排,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宣传内容、对象和形式
(一)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5.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6.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宣传对象和形式。
1、面向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包括召开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举办知识竞赛、专题培训,开展新闻报道、现场咨询、专家在线访谈,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公益广告等。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如网站、公益短信、微博以及微信等进行专题宣传。
2、举办杭州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法规与防控知识专题培训班。杭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联合在富阳举行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召集近三年发生过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重点危害企业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同时,委托市职业病防治院承办“杭州市职业卫生有奖知识竞赛”,制作一批职业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分发至各区、县(市)有关单位。
四、活动时间
2017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宣传经费。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具体实践,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做好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围绕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制定宣传周实施方案,争取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活动重点,服务重点工作。各地要围绕宣传主题,针对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情况,深入企业、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向广大职业人群和基层群众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结合杭州市即将承办g20国际峰会的契机,为保障峰会期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序可控等重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信息。各地要从活动安排、经费保障、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于5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附件2)分别报送市级相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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