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

时间:2023-02-18 23:16:08 职业病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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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7年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按照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我市职业卫生需求为目标,以全市公共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为企业提供基本的职业卫生服务,切实保障劳务工的职业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017年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职业卫生体制改革 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胆探索职业卫生体制改革。坚持职业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坚持职业卫生科学创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建立适应全市公共卫生体制改革的职业卫生运行机制,建立科学管理制度。

二、做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及推广工作

继续做好宝安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相关工作,保证试点工作的总结验收。继续推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管理,贯彻实施《深圳市推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方案》,在全市全面推行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三、进一步推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提高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能力和水平,以我市存在的有机溶剂、镉、铅、矽尘等重点职业危害企业为重点,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为开展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审查工作做好技术支撑。

四、巩固和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

继续巩固三氯乙烯、正己烷、苯等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成果,做到常抓不懈。针对各辖区存在不同重点职业病危害的特点,扩大整治范围,做好镉、铅、矽尘等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

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业卫生技术规范

加大全市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及监督指导力度,确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加强职业卫生信息统计与网络直报规范化管理。继续完善我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体系。

六、做好放射卫生防护工作

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做好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提高放射工作场所检测与评价的能力和水平,满足放射诊疗机构技术服务需求。继续做好核电站30公里范围内人群健康调查工作。

七、进一步做好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接受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企业的覆盖率及劳务工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以提高职业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性为重点,积极探索职业卫生培训新模式,扩大参与式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范围,建立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及指导企业培训劳务工的长效机制。

八、做好突发职业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完善我市重大职业中毒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协助卫生监

督部门做好重点职业病危害哨点监测工作,筹建我市化学物中毒控制及救援中心。全市统筹开展新的化学毒物检测项目,满足职业卫生应急检测需要。加强职业卫生应急人员的培训及演练工作,提高突发职业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和完善职业卫生应急技术信息和相关应急物质储备。

2017年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 [篇2]

2012年,是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的第一年,是集团公司加快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二0一二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逐步将生产工作从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2012年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以学习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抓手,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为重点,夯实六方面基础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权益,维护企业利益,促进集团公司更好更快的转型跨越发展。

一、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重大意义。 《职业病防治法》作为规范职业卫生工作的基本法律,是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制裁各种职业卫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此次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突出了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强化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保护,必将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集团各生产单位(包括各重点项目责任单 1

位)要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摆上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各生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自学以及举办培训班、岗前、岗中培训等多种形式,抓好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接害职工的学习培训,让他们了解《职业病防治法》的新规定,增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观念。培训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要针对各工序的职业危害因素采用的防护措施、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紧急情况下避免意外伤害的紧急应对方法、职业危害因素的理化性及对人体的危害等内容重点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水平,进一步增强接害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自觉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集团公司将在4月份集中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月安排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开展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宣传普及职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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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知识,在集团公司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也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保障职工健康权益的有效手段。今年,集团公司十三项重点项目要实施,为了确保这些新项目的顺利开展,各项目负责人要强化前期预防,责成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一)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于凡是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设计,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应当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完善,并对其合理性、实用性、先进性负责。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建设项目职业

病防护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四)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进行评审、修改、完善、验收,并向监管部门提出审核、审查、验收申请。

三、进一步夯实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

修订完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地面单位要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修订完善9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煤矿单位要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要求修订完善13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切实促进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到人,落实防治资金,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追究制;二是落实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制度,通过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集团公司将在三季度针对煤矿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治理职业病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职工健康权益。

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既体现了企业“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又有效地预防职业病的发生,降低医疗费用的开支和社会资源的浪费,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也体现了一个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成效。今年,各生产单位要认真核实接害职工人数,准确鉴别接害类别,全面覆盖所有接害职工,做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率100%。对职业禁忌症和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要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医学观察对象和职业病人要定期体检。今年,焦化厂、第二焦化厂、煤矸石热电厂等单位将关停,涉及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2017[577]号文件要求,做好从原单位离岗前和到新单位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各生产单位要在三月底前以电子版形式将今年体检人员统计表报卫生处,统一安排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年度体检工作。

集团公司所属医院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严格实行人员准入制度,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严格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确保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及其结果的客观、科学、公正、及时;要进一步加强职业病报告和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和防止漏报、瞒报等违法行为,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提供可靠的依据。

要实行科学防治。积极依靠科技进步、优化生产布局以及科学有效的个体防护措施预防职业危害。研制、开发、应

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职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要坚决限制、逐步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要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数量;要强化劳动保护观念,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17)、《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17)规定,为接害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各生产单位要建立职工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考核机制,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开展日常监测和申报工作。集团各生产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由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作业场所粉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等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动态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监测促防治。监测数据应存入档案并按时报集团公司卫生处。根据国家安监局、煤监局相关规定,各单位按时完成年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煤矿3月底、地面单位10月底)。

继续严格档案管理。各单位要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在达标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统一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为保护接害职工职业健康、维护企业利益把好关。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

依据之一,也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和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档案,是搞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基础工作之一,是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良好的基础。今年厂区关停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保管、移交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明确责任人,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队伍建设。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成效。所以,要不断加强培训和交流,建立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培训方法可以有“送出去”参加各级举办的培训班,到先进单位学习,“请进来”聘请职业病防治专家到企业讲授相关知识、先进经验或者是下发相关资料,提倡自学等,努力打造一支具有丰富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准确识别、评价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能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控制职业危害。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熟悉企业管理知识,讲究工作方法,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职业感和敬业精神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队伍,为集团公司的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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