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华亭镇211家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

时间:2022-08-03 21:07:43 职业病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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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华亭镇211家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

延平区政府:

嘉定华亭镇211家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

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是我区职业病防控重点行业。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投入生产以来至今已近30年,预测推算我区现阶段正值矽肺病发病率快速上升时期。从2003年到2012年,已确诊矽肺病人8名(I期矽肺6名、II期矽肺2名),应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的防制措施,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

一、我区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现状

1、企业基本情况:目前我区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共30家,主要分布于南山、太平两个乡镇,从业人员200余人,大多数来自四川、安徽、贵州等地农民工。其中透辉石开采企业4家(为洞采作业方式),从业人员95人;透辉石加工企业26家,从业人员106人。从2003年至2012年,共检出职业禁忌人员34名,确诊矽肺病人8名,其中2004年1例、2017年1例、2017年2例、2017年1例,2012年3例。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透辉石开采、加工行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矽尘、噪声,尤其以矽尘危害为突出。卫生部门对该行业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结果显示:我区洞采作业场所矽尘平均浓度为5mg/m,国家矽尘标准为1mg/m,平均超标5倍;透辉石加工作业场所矽尘平均浓度为25mg/m,平均超标 1 333

25倍;以上两种作业场所噪声强度均在90dB(A)以上,超过国家噪声强度标准[85dB(A)]。

3、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状况:近年来在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我区矿石开采加工行业在一定程度上改用了湿式作业,但除尘能力仍有限,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仍然严重超标。大部分企业还存在通风排尘设施不完善,设备简陋等问题。作业工人未按规范操作也是导致粉尘超标的原因之一,如在作业中未及时打开喷淋降尘设施等。有部分作业工人未佩戴防尘口罩直接从事接触粉尘的作业,企业在日常的职业病防治管理上存在较大的纰漏。

二、卫生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对职业卫生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指标。我局确实承担起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对我区厂矿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监测力度。二是提高对我区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监管能力。把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将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列为区级职业病危害预警监测单位,加强对辖区内30家矽尘作业企业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督促企业组织安排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要求企业加强作业工人的职业卫生防护,按要求配足个人防护用品,改进防护设施,引导企业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入。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以监督检查与宣传指导相结合,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力促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协会加 2

强行业自律。四是督促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准确的摸清本辖区内职业卫生基本状况。五是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我局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督促企业整改.近十年来对30多家次限期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企业予以警告,2017年、2017年分别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两家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3000元。

三、我区矿石开采加工行业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 1、作业场所设备简陋、劳动卫生条件差。经卫生监督部门多年的监督,该行业的作业方式均在一定程度上改用湿式作业,但仍存在操作不当,通风排尘设施不完善、设备简陋等状况,作业场所矽尘浓度依然超标严重(超过标准2~80倍)。

2、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薄弱。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多需卫生部门督促后才予申报,目前仍有5家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仍有部分接触矽尘作业工人未安排职业健康体检,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和防护用品佩戴落实也不到位。

3、部分企业职业病防护意识薄弱。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作业工人的健康权益,导致全区矿石开采加工行业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体检率不足70%。此外,用人单位频繁更换接触粉尘作业工人,导致矽肺的检出率降低,矽肺危害存在很大的隐蔽性。

4、卫生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已经颁布实施10周年,仍未形成一整套有效的职业病防治监管模式。目前我区仅有两名兼职的卫生监督员从事职业卫生监督,从而影响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而对违法行为的纠正也只能以宣传指导为主。

5、用人单位未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法律法规已经明确用人单位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义务承担者,但许多单位未能充分履行,主要表现在:未能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验收;未向劳动者告知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未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未完全落实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6、政府投入不足,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滞后。我区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因业务、设备经费不足,职业病防治设施、装备、技术都相对滞后,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存在诸多困难和压力,严重影响监管实效。

四、加强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宣传普法力度。每年定期召开矿石开采加工行业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广泛、持久地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同时企业应对接触粉尘的作业工人定期进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以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防护意识。

2、政府适当增加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建议政府每年增加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5万元,加强职业卫生监督队伍建设,配足职业卫

生监督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及监督检测设备,以适应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3、强化企业职业病防治职责的落实。建议安监、卫生、劳动等执法部门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同安全生产相结合,将责任落实到当地乡镇政府部门。对经过治理、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应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对企业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以执法促普法、守法,为职工撑起一把安全的保护伞。

4、建立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制度,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和监督执法。对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经过卫生部门预防性审查验收,严格执行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厂使用的规定。这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减少企业在职业病防治资源上的浪费,降低防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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