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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企业年审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的有关要求,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现将获证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要求如下:
一、获证企业年度报告采取企业自查申报,受理部门对企业自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企业提交年度报告时须附以下资料。
(一)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一式二份)(背面有申报表下载说明);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各1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四)提供最近二个月的台帐(原料辅料进货和验收台帐、食品添加剂进货验收和使用台帐、销售台帐、包装物台帐),查看后退回。
(五)提供主要原辅材料(含包装物)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检验报告(最近一年1份);原辅材料进货验收记录(最近1个月);提供两份企业出厂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如生产企业有不同申证单元产品和不同类别产品,应按照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抽样方法规定分别提供两份完整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如果检验报告中不包含出厂检验项目中带“*”号项目,企业还需提供本年度两份带“*”号项目的检验报告;
(六)提供企业主要产品的标签。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获证企业必须报告必备条件现场审查不合格项改进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
(二)企业有否发生迁址、生产工艺或者设备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使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资源食品等情况。如有,变更后是否能持续保持原有质量保证水平,是否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和提供安全评价报告;
(三)原材料进厂验收和食品出厂检验实施情况,特别是如何保证出厂产品逐批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受控。
(四)委托生产加工及其备案情况,包括:委托加工和被委托加工。如果有委托加工的,注明备案情况,并附上备案表;
(五)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备案情况;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七)行政机关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及不合格整改情况;
(八)社会监督情况。是否有重大质量投诉及其后处理情况;
(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企业应当说明的其他相关情况。
QS企业年审注意事项 [篇2]
1、 负资产期末数=负责期末数;
2、 负期末数=下一年度年初数;
3、 负未分配利润 = 利未分配利润;
4、 利 财务费用为正数,有短期贷款,利息支出>收入额;
5、 有营业收入发生额,营业税金和附加项目必有发生额;
6、 利 有投资收益 负必有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7、 负工业企业有固定资产金额,金额在固定资产原值中显示;累计折旧一般期末数>年初数,除非处理固定资产;
8、负债合计=流动负债+长期负债+递延税项
9、 非公司负债表中实收资本的数目需要和注册资金数目一致!
10、 出资者是一次性缴足出资的,则财务报表上的“实收资本”与执照上“注册资本”的数额三者是相同的,但如果财务报表上的“实收资本”大于执照上的 “注册资本”,则说明企业增资后未办理变更增资手续,应责令限期办理,逾期可按规定处罚。反之,如报表上的“实收资本”小于执照上的“注册资本”的数额,则说明企业可能有虚报注册资本行为或股东、发起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的行为,需及时对该企业财务帐册的实质内容
进行具体审查;
11、 如出资者是按公司章程规定分期缴纳出资的,则在规定的缴清出资期限前,出资者尚未足额缴纳的,报表上的“实收资本”的数额应等于执照上的 “实收资本”的数额(执照上的 “实收资本”的数额一定小于“注册资本”的数额),如出现报表上的“实收资本” 与执照上“实收资本”数额不同的,应认真审核,如发现企业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其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而在规定的缴清出资期限后(一般公司二年、投资公司五年),报表上的“实收资本”的数额仍小于执照上的 “实收资本”的数额,或二个“实收资本”的数额是相同的,但执照上的 “实收资本”的数额仍小于“注册资本”的数额,则要重点审核,检查是否有虚报注册资本等行为;
12、 常见的抽逃出资的形式有下列几种表现形式:1、先借后还式:公司股东在成立前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取资金,公司成立后归还给对方。这类抽逃行为往往发生在公司新设或增资后几天内,帐务处理往往体现在虚设一个往来款的资产帐户:如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其他应付款(借方)等进行长期挂帐或者开假发票逐步冲销。2、转作它用式:公司成立后,企业由于某种原因未正常运行,或者正常运行不需要登记的资本额度,造成大量闲置资金。为
了追寻更高的资本回报率,公司将资金转出用于其他项目的投资,比如炒股、炒房、投资其他实业;或者将机器设备等实物取走后变卖、或者改作它用。这种资金的体外循环实际上使得公司丧失了对资金的拥有或控制,背离了资本的确定和维持原则,也是一种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这种抽逃方式帐务处理也表现为往来款或借款的长期挂帐。
13、 重点审查企业重要财务比率:针对利用往来款抽逃出资,我们需要重点审查以下财务比率:应收帐款/主营业务收入、应付帐款/主营业务成本、应收帐款/注册资本、其他应收帐款/注册资本。如果上述指标高于1,表明财务指标异常,需要重点追查。
14、 一是“表表相符”,即本年度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和企业上一年提交的资产负债表期末数相符。二是“账表相符”,即本年度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期末数及损益表的累计数和总账相关科目数字相符,如不相符,可按《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二十条处理。三是“账账相符”,即总账数字和相关科目明细账数字相符,以验证企业帐目的真实性。
15、 4、关于“实收资本”、“本年利润”、“所得税”、“盈
16、 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会计科目内容的审查与
17、 分析
18、 检查“实收资本”明细账,看其实收资本金额是否和注册资本一致,是否发生了变动;企业股东名称及出资金额、比例是否发生变更;对于集体企业,要检查原始投入资金来源,看其投资主体是否真实,是否为“假集体”。对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企业,检查其“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的明细项目。首先,要检查其最初入账的资产项目、数量是否与注册出资时一致,不一致的,应考虑其是否无实物或仅有部分实物,而在设立时提供假发票等虚假文件取得了登记;然后,检查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是否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看公司是否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提取了“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并按规定分配利润。
19、 二、理清年检报告书中的“经营情况”类与“资产负 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的对应关系 “经营情况”类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实收资本”等四项的数额分别对应且等同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合计、负债合计(流动负债+长期负债+递延税项)、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等四个科目的数额。“销售(营业)收入”对应于“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项的数额(工业企业有的表述为:产品销售收入,商业企业有的表述为:商品销售收入),如工
业企业的则应为“产值”,即“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品销售收入)的数额,而商业企业则应为 “营业额”,即“主营业务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的数额;“全年利润总总额、全年净利润”两项对应于“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项的数额,如出现负数即为全年亏损额,反之则为税后利润,两者必居其一。“年未资产总额、年末负债总额”分别等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负责合计”。“长期投资、长期负债”对应负债表中相应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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