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劳动保障年审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机构代码复印件;
三、法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四、劳资管理人员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六、上月《工资支付台帐、清单》;
七、上月《社会保险费综合缴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表》;
八、《招用流动人员申报备案表》;
九、《职工名册》;
十、劳动保障年审手册;
十一、劳动合同附加《劳动合同鉴证人员名册》。
备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
办理劳动保障年审资料 [篇2]
(一)业务范围
在本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参保的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年检。
(二)受理部门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市桥平康路48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大楼1号楼1楼)。
(三)须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劳务协议的单位带《劳务协议》复印件、劳务人员名册;
4. 《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该表电子版。
备检资料:①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②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
以上的带30份);③《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人员花名册》;④招用外籍、台、
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⑤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
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四)办理流程
1. 办理年审的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先到东涌镇政务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
中心窗口进行审查(有主管局的先送主管局进行审查);
2. 审查后,由东涌镇政务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窗口送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有主管局的单位由主管局报送);
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合格的`予以审批通过。
(五)业务流程图
办理劳动用工年审手续五注意
一年一度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年审工作开始了,为了使该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参审单位请注意以下五点:
1、凡2006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及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应主动参加劳动用工年审。
2、参审单位应先到相关社会保险登记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3、参审单位应到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劳动用工登记手续。
4、年审提供的材料包括:上年度年审合格登记册、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合同登记台账、企(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单位劳动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企业职工花名册、从事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劳动部门颁发)、企(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劳动保障法规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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