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国发办[2017]34号),2017年7月6日,广东省政府成立了由宋海副省长为组长的省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排查和鉴定工作的通知》(粤校安办[2017]2号),制定了此次排查鉴定工作的排查范围、排查程序及工作机制。我区根据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校舍安全工程排查检测鉴定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得力 为做好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我区政府抓紧成立龙岗区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曾稳高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督办专员赵予忠、教育局局长臧动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务局、审计局、建筑工务局、安监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龙岗规划分局、龙岗公安消防大队等12个单位。并及时制定龙岗区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从2017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全区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危房改造、迁移避险,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全面改善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顺利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2017年9月28日,曾稳高同志主持召开了全区校舍安全工程动员部署会。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区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校舍安
全工程办公室运作资金,由教育局统筹使用。领导小组根据全区校舍安全整治实施计划的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疑难问题,落实工程进度。
二、校安办加大力度、工作扎实 2017年9月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深圳市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7]94号)的要求和部署,我区专门召开各职能部门协调会,制定龙岗区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落实资金800多万元,在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教育局于2017年10月在龙岗区建设局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招出三家具备资质的检测公司,并于2017年1月完成了龙岗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排查工作,
此次排查总面积约为246万平方米,其中公办学校校舍面积约为134万平方米,民办学校校舍约为112万平方米。依据深圳市建设局关于《深圳市学校现有建筑抗震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引的通知》(深建质安[2017]226号)的要求,排查为B2、C类建筑物需进行进一步的检测鉴定。经排查,检测鉴定建筑物建筑面积约为65万平方米。通过龙岗区建设局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标,第一批校舍需检测鉴定建筑物约124栋,建筑面积约为26万平方米,2017年9月已出正式检测鉴定报告。第二批需检测鉴定建筑物现已完成招标预计11月初能够完成检测鉴定工作。
三、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由于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如相关
报建手续按正常程序申报,要如期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将会存在较大困难。主要几个工作环节如下:
1、鉴定结果评审。建设部门需对龙岗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鉴定报告进行评审认定,并对需进行整治的建筑物出具整治意见书。建议建设部门能够特事特办、加快评审,以便我局将整治意见书作为向发改部门申请立项的依据。
2、工程立项。建议该工程取消项目建议书编制及报批工作,由我局直接委托专业造价单位编制概算及初步设计报发改部门评审。市、区两级投资的项目由区发改一并审批,报市发改备案即可。建议发改部门能够给以大力支持,开通绿色通道,加快评审工作。
4、明确方案。对于拆除重建项目,仍需进一步研究并明确方案,以保证2011年前完成。
3、确定设计单位。由于加固改造工程专业性较强,为保证设计阶段顺利推进工作,建议此次整治工程的设计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或直接指定设计单位,届时可直接投入到设计工作,今年即可启动,照此可为后续工作争取更多的工作时间。
在区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下,龙岗区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正有序、顺利的进行,确保保质保量地完成省市政府的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汇报材料 [篇2]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全局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三门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校舍安全工程自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校安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市校安办统筹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富有成效地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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