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口镇打击两非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3-02-18 22:40:32 汇报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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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口镇打击两非工作汇报材料

灵口镇位于洛南县城东南45公里处,全镇下辖39个行政村,221个村民小组,7382户、30140人,其中育龄妇女5248人,已婚育龄妇女4903人,三查对象2021人。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上半年,全镇共出生122人(男62人,女60人),其中一孩81人(男45人,女36人)、二孩41人(男17人,女24人),死亡76人。计生率100%,性别比为103,人口自增率为1.67‰。全镇累计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95人,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96户11760元,合疗减免805户2225人44500元。二胎全程优质服务116人,其中:完成监测56人,正在监测60人(未孕43人,怀孕17人)。

灵口镇打击两非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镇把打击“两非”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采取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打击相结合的“三结合”方法,不断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镇政府主导,计生办、卫生院主抓,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镇上把打击两非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治理措施,部署打击行动。成立了灵口镇打击“两 1

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专门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包抓的工作机制,镇上还与计生站、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并在全镇范围内实行了终止妊娠引产手术申报审批制度,确保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

镇上积极通过修建计划生育文化长廊、育龄妇女座谈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广播、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服务站、卫生院B超室、妇产科和村卫生所醒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活动期间,我镇共出动宣传车辆14次,悬挂横幅30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26条,散发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品5000多份,召开会议44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政策的目的,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活动的浓郁氛围。

三、部门联动配合,落实监督管理

在镇打击“两非”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镇各单位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密切合作。一是镇上统一组织计生、卫生等部门 2

共出动检查人员60多人次,对我镇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二是强化了对服务站、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的监督,增加监督频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明察暗访,盯死重点监管对象,形成了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两非”打击网。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环节。严格查处全镇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确保了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

工作中,我们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全镇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并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严格实行了二孩优质跟踪服务,执行了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成立了计划生育服务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获准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确认真实身份。卫生院和计生站B超室外全部张贴了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产科门诊日志》、《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薄》上如实填写。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使用。卫生院和计生站明确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全镇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并做到在工作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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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全镇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4、规范全镇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两非”行为作为我镇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规范了我镇医疗机构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击两非行为,并探索长效机制,以促进全镇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

灵口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四月七日

灵口镇打击两非工作汇报材料 [篇2]

为综合治理我市出生人口比例偏高问题,我院把打击非医学需要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监督相 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办法。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开展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是目前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两个重要因素,是违反母婴保护-法的行为。为此,我院成立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B超、流引产、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等制度,与B超及妇科人员层层签订了禁止“两非”的工作责任书,定期检查B超登记、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登记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打击两非氛围

利用宣传橱窗、宣传牌及各科集中学习与分科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和宣传“两禁止”相关内容和法律法规等,充分认识到禁止“两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医院醒目位置、B超室、妇科门诊和手术室、病房等处张贴了“两禁止”警示标语及“关爱女孩”宣传内容,公开承诺对举报不法行为核实者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吊销医生执业资格并罚款3万元,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工作职责,及时做好信息上报

严格执行孕妇B超检查程序,凡检查者必须经妇科医师申请,科室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检查。对孕14周以上要求终止妊娠的必须持乡计生办出具的介绍证明,方可入院进行终止妊娠手术。人工终止妊娠的药品由专人负责、专帐管理,专门处方登记;要求相关人员做好一年一度的履职报告。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及上报工作:2017年我院引产胎儿34例;2017年我院引产胎儿22例; 2017年1-5月份我院引产胎儿11例;所有引产均有计生部门出具的介绍

信。

四、加强对科室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市卫生局与计生委、药监局联合会签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或施行引产手术前及入院时,都要查验孕妇身份证明,并认真、完整、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登记。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申请、双人检查、双人签字、双人登记。对14周以上要求终止妊娠的必须出具证明和审批手续,严格按要求审批合格后方可终止妊娠,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管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本院使用。我院明确规定禁止利用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至今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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