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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浦司法所年度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下面,我代表鹤浦司法所向大家汇报一下鹤浦司法所2017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2017年我所的工作思路。
一年来,我所在县司法局和鹤浦镇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各项责任措施。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为今年浙江省星级司法所复评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建立和完善特色调解组织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今年来,我所严格按照“四有”、“四规范”的建设标准,深入推广“樊岙经验”,将鹤浦属于海岛乡镇,本地捕鱼业及造船业较为发达的实际情况与“樊岙经验”相结合,帮助和指导四家上规模造船企业(东红、振宇、博大、振鹤)相继成立了以公司副总为主任,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的企业调委会,并对其调解制度及档案制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完善。2017年一年来,四家企业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41起,涉及外来务工人员89人,无一件上交镇政府,全部化解在厂里,实现了“三无”目标,即无员工上访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矛盾纠纷上交,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厂、矛盾不上交”。
同时,我所还构建和完善了以镇渔办为主、镇综治办为辅、村组为基础的“三级”调处网络的矛盾纠纷调解自治组织。为此,镇里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鹤浦镇特色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目前渔船资源,充分发挥船老大和渔嫂的调解能力,并对其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切实有效的促进了渔区的和谐稳定。目前,我镇8个渔业专业村已全部建立了 1
调解委员会,组建了17个编组,由经验丰富、办事公正的船老大担任渔船编组组长,将调解网络延伸到渔船上,让懂法律、威望高的船老大担任编组船队的“船上老娘舅”,主动帮助调解海上纠纷,积极化解矛盾,渔船调解员已经成为了海上纠纷调处的主力军。截至目前,共成功化解各类渔业纠纷125起,挽回损失700余万元,有效地保障了鹤浦镇渔业的正常开展。
由于上述特色调委会的存在,我所今年共受理各类纠纷29件,调处并成功29件,调处率与调处成功率均达到100%, 矛盾纠纷数同比去年下降了71.01%,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抓好普法教育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法制宣传教育等相关政策,积极做好我镇2017年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年来,镇里共投入财力10多万元用于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截至目前,全镇共悬挂法律宣传横幅75条,出专栏、橱窗、板报168期,张贴标语、宣传画2041张。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12场,接待咨询和参加讲座1500余人。举办法律知识竞赛2次。举办普法培训班2期,计232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全镇共组织各种系列活动63个,召开会议42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17400多份,法制漫画展板巡展4场次,观看人数达21132人次。通过这一年来的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全镇的法治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发挥维权只能作用,打造特色法律援助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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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打造特色法律援助品牌。一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及局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搪塞,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截止目前,司法所共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1件(属损害赔偿纠纷),接待来电来访咨询37件。在37件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中,电话接待26件,来访接待11件。
四、建档立制,深化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
在档案管理上,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和“三帮一”的工作机制,并根据每位矫正人员的详细情况,综合考虑矫正对象的生活经历,犯罪原因,认罪态度、家庭情况等多方因素,细化矫正措施,形成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案。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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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现有社区矫正人员共13人,其中被判处缓刑人员12人,假释人员1人。我们对以上社区矫正人员依据考核奖惩情况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教育,不同管理等级根据具体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不同的矫正处遇。此外还落实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公益劳动基地2个,有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34人,社区矫正工作站60个。
五、加大力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为全力做好全镇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到“三个一”。一是收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发的刑释、解教通知书后,及时复印下发有关各行政村、居,使他们了解掌握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可以提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二是接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后,对未按规定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刑释解教人员每季度下发催报单给村、居,要求督促定期报到,避免脱管现象;三是建立了司法所长首谈制。刑释解教人员报到时,由司法所长与其谈话,在了解和掌握犯罪的原因和改造的情况后,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按照有关制度落实帮教责任人。目前我镇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68人,做到了一人一档,对农村户籍人员也相应的落实了责任田。
对于2017年,我司法所要继续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
1、强化全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和规范镇、村二级调解组织,对全镇人民调解员等级根据(象司【2017】29号文件)进行评定上报。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3、加强人民调解的队伍建设,对全镇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4、大力培养树立人民调解工作典型,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声誉和影响力。
二、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三调联动”工作,着力提高化解社会矛
盾纠纷的效力。努力构建和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格局,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三、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构建完善的镇村法律援助体系。
1、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网络站点建设,完善站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2、着力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实现办案数量同比增长10%以上,当事人满意率达98%以上。
四、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要有新进展。
2、农村和农民用法上要有新发展。
3、推进法律进单位、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组、进农户“六进”活动。
4、深入开展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5、采取宣传画、宣传板报、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不断改进安置帮教工作,争创无重新犯罪镇。
1、建立健全镇村二级帮教组织,做到“三清”,即底数清、分布清、情况清。
2、建立健全帮教岗位责任制。
3、落实帮教措施,定期走访帮扶对象。
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寻社会管理新途径。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等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途径。
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我所将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综治维稳上冲到第一线,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解决好每个具体问题,从而进一步赢得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
八、积极完成上级与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努力塑造人民满意的司法工作人员形象。
3、强化廉政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建设服务型的司法所。
十、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好,争创优秀司法所。
总之,我所在县司法局以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利的完成了2017年的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是,我所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和问题,如开展对外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不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特色还不够创新,司法服务和人民调解
网络建设还不完善,我们将在2017年的工作中尽职尽责,认真加以解决。一定不辱使命,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按既定的工作思路及其目标和任务,努力做好接下来的工作,为我镇的司法行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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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浦司法所年度汇报材料 [篇2]
一、基本情况
xx-xx位于城北15公里处,全镇辖12个行政村,74个村民小组,有省、市、区驻牛单位21个,镇总人口21299人。为了做好司法行政基础工作,司法所设立在镇政府北楼,设有办公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室、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室,共4间75.6平方米。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工作制度、业务范围、主要任务、工作记录等各类工作流程图全部上墙;室内办公设施基本配备齐全,调整了业务档案柜,购置了档案盒,统一了档案标签,将所务管理、人民调解、司法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日常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2017年,牛家梁司法行政工作在镇党委和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各阶段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方面工作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积极开展司法所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幸福牛家梁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二、典型做法
(一)为了更好的提高辖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让广大农民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我所今年相继在每个行政村宣传民间借贷、交通肇事赔偿实例、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婚姻继承法等知识。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的要求,我所把每个行政村作为普法宣传阵地,逐步扩大了普法宣传面,进一步提高农民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二)严格管理,注重实效
为了进一步做好各村管理服务工作,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切实提升全镇行政村管理服务水平,把全镇的行政村划分成若干个单元格,片区民警任网格片长,通过整合各类资源,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搞好服务工作。组织矫正对象在网格内参加公益劳动,每月不少于12小时。掌握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本网格内可能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的调查﹑走访﹑谈话笔录及评估工作。做好刑满释放、社区矫正等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制定安置帮教“四位一体”(即:片警、司法干部、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家庭成员)计划,签订帮教协议书,落实帮教措施。帮教对象一人一档,无一人重新犯罪。
(三)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人性化、亲情式管理。
1、目前,我所登记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19名,其中,缓刑人员19名,已期满解矫29名,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一直在不断摸索前行,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序的推进。为了让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我所利用各种媒体采取不同形式和方法,向社会全面深入地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和意义。通过一系列的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治文明的进步,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所提倡的“人文关怀”。对于教育改造罪犯,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为了给矫正工作营造一个充满爱心、宽容的环境,为矫正对象提供情感支持,帮助其融入社会。我所主要采取了理解、沟通、尊重、开导、鼓励、教育、帮扶的工作方式,并落实了一系列矫正措施,形成了良好的矫正氛围,促使矫正对象能正确对待生活中的挫折,认识所犯的罪行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使其痛改前非从新做人。
3、因人施矫,提高矫正对象改造质量。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年龄层次,从事职业以及家庭背景等各不相同,我所按照“分类管理,因人施矫”的原则,结合矫正对象实际情况,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工作,做到管理上严格要求,灵活多样,提高了矫正对象的改造质量。
4、加强道德教育,引导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所加强对矫正对象进行引导式教育,内容包括法制教育、政策教育、人生观教育、公民道德规范教育等,引导他们遵守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规范。
三、存在问题
在我们的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没有经费,不能对困难矫正人员在经济上帮扶。二是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还需要不停的探索。各项工作还要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但是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争取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
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认真落实“重在矫正”的要求,确保管得住、矫治好,不脱管失控,不发生重新犯罪。
通过对解除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增强矫正人员改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使他们在就学、就业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实现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成为自食其力、有益于社会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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