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地方林业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情况汇报

时间:2022-11-23 16:56:44 情况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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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地方林业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情况汇报

按照《关于开展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调研的预通知要求》,结合宁安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宁安市地方林业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情况汇报

一、宁安市地方林业基本情况

宁安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属东部山区。北临牡丹江市和海林市,东接穆棱市,南、西与吉林省汪清县、敦化市相毗邻。境内有长白山脉北延部分的张广才岭和老爷岭相并行的山脉及宽阔的河谷平原组成,是一个“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山区县级市。

宁安市行政区辖12个乡(镇)243个村,全市现有总人口44万人。宁安市林业局所属8个国有林场、1个自然保护区、1个林木种子园。总户数1,153户,总人口3,707人。职工总数1,954人,其中:离退休职工576人,在册职工1,378人。现有在职职工927人,就业率67.2%。年生产木材3.7万立方米,年经营收入1,600万元。

宁安市地方林业经营总面积148,736.9公顷。其中有林地114,082.1公顷,总蓄积量10,104,766立方米;国有经营总面积108,623公顷(含林地流转和承包经营面积),集体经营总面积40,113.9公顷。

我市实行国家、省级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共有9个国有场圃,重点公益林管护面积59,205公顷,补偿资金287.9万元,安排管护人员327人,人均工资8,800元。

根据《黑龙江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林业厅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试点方案》的要求,经黑龙江省林业厅批复, 2017年8月24日宁安市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试点工作开始启动,对直属的7个国有林场6,753.1公顷国有林地和529,630立方米国有森林活立木蓄积实行公开拍卖流转。共成功交接流转地块136宗地,面积745.6公顷,蓄积39,069立方米。

宁安市地方林区管理体制实行的是政企、事企合一的管理体制。林业局、林场既有政府的行政职能,又有企业的管理职能,既代表政府行使行政权利,同时又承担企业经营管理职责。机关事业经费没有纳入到地方财政预算,只有靠自身的经营来维持生存。

二、林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生态保护

全市国有林业纳入重点生态林保护面积为59,205公顷,重点生态林保护面积仅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4%,由于我市国有林业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以木材采伐为主,木材收入约占总收入的70%,由于连年过度采伐,致使森林质量下降、林分郁闭度较低,林分公顷蓄积量不足80立方米。

集体林地多年来经营管理不善,毁林开荒严重,造成林地面积锐减。仅“两荒”划拨时就从国有划出46,000公顷由集体经营,现减少到目前的24,288公顷(还不包括集体原有的自留山)。

森林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森林的生态保护功能严重退

化,致使全市大风、雹灾年年时有发生,造成粮食大面积的绝产绝收,局部区域水土流失严重,致使大面积的农田被毁,生态保护问题非常严峻。仅2017年,全市造成水土流失面积达

3.73万公顷,土地严重沙化面积2.23万公顷。

2、森林资源

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比较,森林面积增加5,206公顷,蓄积增加137万立方米。从龄组分析成过熟林减少12,513公顷,蓄积减少184万立方米;由于过去采好留次和乱砍盗伐现象,使天然针叶纯林和针叶混交林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减少,造成目前柞林和软阔混交林比例明显加大,占森林面积的74%,林分质量下降。从生物多样性分析,由于过量的索取,一些珍贵树种特别是红松、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等树种遭到明显破坏,使原生植物群落发生了变化,生物物种的生态稳定性较差,物种也随之减少。

由于近几年的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公益林补偿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虽然森林面积增加了,但与生态系统功能恢复相距甚远,还远未起到生态保护的作用。

3、经济发展

⑴由于木材采伐限额逐年调减、人员增多、木材材质逐年下降、生产成本逐年提高、职工工资逐年增长等因素,2017年全市木材产量37,000立方米,销售收入1,600万元, 仅人员工资和两险就达2,712万元,靠木材销售收入无法维持正常的开支。

⑵在计划经济时期,宁安市林业局一直由黑龙江省林业厅

直管,1996年以后划归到地方,虽然国家和地方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是由于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滞后衔接不上,特别是林区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没有纳入到地方政府的统一规划。

⑶由于多年林业管理体制的束缚,林区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陈旧,在旅游业等其他二三产业的发展方面相对滞后。

⑷在林农交错地区,由于国家不断加大的惠农政策,致使农民侵占林地的现象非常严重,国有林区职工赖以生存的林地资源无法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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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计划经济时期,林业采伐木材主要以支援国家建设为主,没有资金投入到木材加工,无法形成产业链条,造成工人就业难。

4、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

国有林场大部分始建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为了林业生产方便,林场所在地离地方社会服务区很远,购买日常用品和出行极不方便。由于当时受国家投资限制,不少林场该建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没有兴建,或者建设标准太低,加之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长期不足,国家又很少安排后续投资,基础设施欠账和破旧情况十分严重。全市国有林区总户数1,153户,林业人口3,707人,职工住宅总面积72,955平方米,其中危房面积16,692平方米,危房户数396户,人口1,058人。供水设施年久失修,个别林场水质较差,铁、锰、碘超标涉及人口924人,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涉及1,920人。排水设施不完备,使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极为不便。供暖设施不完备,大部分林场职工的取暖靠烧木材、秸杆维持。宁安市国有林区道路通行

困难,年久失修,大部分林区道路都是1973至1979年修建的简易路,养护、修建缺乏资金,严重影响着林区经济的发展和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用于森林防火的各种设施设备陈旧老化,数量少,达不到现代化的扑火需要。由于经费严重不足,林区职工及其家属就医、子女入园等社会公共事业及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林区办公条件差,多为七八十年代建设,生活娱乐设施简陋,职工的生产生活无法正常保证。同时林区职工的家属及其子女就业也无法保障,到目前,宁安市地方林业还有451人没有就业。

5、民生保障

林业局所属子弟学校,均为六十年代初期创办的学校,归属于所在地林场管理。生源以林场子弟为主,同时有附近村民子女就学。经费来源除收取部分学杂费外,全部由所在林场承担,共有教师41名。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林业场办子弟校在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力量等软硬件建设方面与地方学校的差距逐步拉大,特别是生源短缺、办学经费不足更是严重制约了学校生存和发展。面对这种现实,自2001年起,林业子弟校先后停办,林业教师转岗,教师转岗后,其工资收入明显少于原教师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2)267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第5届19次和69次会议研究,决定由教育局代管41名林业教师,由人事局单独编制名册,从2017年

12月15日起,两年的教师工资由林业局解决。

6、管理体制

长期以来,受政企、事企不分管理体制的影响,加上地方财政资金有限,林业局和各国有林场采取的都是自收自支的经营方式。林业局即承担代表政府行使林业行政职能时所付出的经费,同时又承担自身经营难以弥补的亏损,造成了拖欠职工工资、欠缴养老医疗保险、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现象。

三、建议和措施

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林业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应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建立生态型林场的要求,我市国有林场应按事业单位管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⑴将林业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财政全额预算。 ⑵将林区离退休职工全部纳入社会统筹。

⑶将林区没有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职工全部纳入社会统筹。

⑷将林区困难职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

⑸将林区职工纳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⑹解决林区无岗人员和职工子女就业问题。

⑺按照国家六部委[国经贸企改(2002)267号]文件精神,将林业教师编制纳入地方教育部门,教师的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⑻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70年不变的政策,将生态效益补助的期限适当延长,同时变生态补助为生态补偿,随

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增加,大幅度提高单位面积的管护费用,同时建议商品林纳入补偿范围。

⑼借鉴国家的惠农政策,建议对有林地和湿地给予生态效益补偿。

⑽继续加大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道路、森林培育、森林公安、资源监测、基础设施等建设的投入。

宁安市林业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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