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企业负担情况汇报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质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我县在行政管理中围绕是否重处罚、轻服务,以罚代管、以罚代纠及下罚没指标的情况,是否被要求强制参加协会、评比、展览等类似的不合法、不合规情况重点进行查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从转变职能深化审批改革减轻企业负担
努力提升机关效能、完善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和转变职能深化审批改革,一直是我县促进提升服务企业质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围绕苏区振兴发展,紧扣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这一重点,我县开通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便民直通车”,通过建立协助上报审批制、一窗口受理制、专人负责制、提前介入制、并联审批制、限时效能问责制等制度,为工业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使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见效。据测算,重大项目通过“便民直通车”,审批工作实现了全面的提速,平均节省70%的时间。同时,加强问责整治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整顿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大讨论大整改活动,强力整治政令不畅、工作效能低下、办事程序过多等影响机关效能的突出问题。通过组织3个督查组对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38家单位就贯彻落实“便民直通车”的情况进行督查,建立特派员制度,将工作重心前移,在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纪委工作人员并设立办公室,对企业落户上马情况跟踪问效。今年
以来,共受理并办结效能投诉案件30件,对9个单位21名干部进行了效能告诫,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二、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目前,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物价上涨造成企业人力、物力成本增加,企业利润空间正在被压缩;二是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而生产规模的扩大却需投入更大资金,两者间的矛盾正在扩大;三是企业劳动力流动性大,给提高员工素质造成较大的障碍;四是地方性税收过高,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为企业松绑减负的几点意见措施
根据企业提出的问题,拟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继续把为企业减负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拿出决心、拿出信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竭尽所能地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空间;二是坚持中央八项规定,着大力气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深化服务理念,坚定服务信念,以服务代替管理,用服务促进管理;三是通过政策引导方式促进企业改革和产业优化升级,通过企业自身产业改革和优化升级创造利润实现自我减负;四是继续加大引农进城工程建设,转农民为市民、转务农为务工,为企业吸引更多劳动力;五,制定更完善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杠杆扩大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为中小企业减负松绑。
2017年10月16日
减轻企业负担情况汇报 [篇2]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县科工委领导高度重视,对我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的严峻形势,我县按照国家、省、市企业减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企业减负工作,为进一步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实现稳增长、促改革的发展大局,在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督促各项惠企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开展大规模的企业帮扶行动等方面采取了各项切实有力的措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编制我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禁止。对现有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将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公开,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曝光并查处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
(一)加强涉企收费管理。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
明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将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 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禁止。各级财政、价格主管等部门要不断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管理,加强收费管理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完善收费票据和许可证管理制度,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各乡镇、各部门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同时,要将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公开,重点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性收费事项,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要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按照“正税清费"原则,进一步清理取消、整合规范现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逐步减少项目数量。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减免措施,将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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