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支付应急预案措施
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快速妥善地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增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维护公司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农民工投诉举报、群体上访、过激行为、恶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㈠成立江苏伊曼雅实业有限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欠事宜,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㈡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清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张琳兼任主任。
㈢公司清欠网络体系。在成立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劳保所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网络,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及时查清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于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无论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予以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责令其及时补发。工会切实行使工会权力,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恶意拖欠单位要派专人督查,严重者要进行通报。司法所要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立案,最大限度的保证裁判文书的执行,帮扶农民工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薪。综治办、司法所要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果断处理,确保农民工人身安全。
三、深入调查,确定可能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恶性事件的应急目标 清欠办公室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源头治理,主动深入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一线农民工群体中走访,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对施工企业发放农
民工工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清欠情况日报表制度,对企业兑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将有关建设和施工单位资金筹备计划和农民工举报情况相结合,明确部分可能需启动应急预案的目标,制定应急措施,提高反应速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四、应急处理措施
㈠利用清欠网络体系,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快速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事件。清欠办公室接到投诉举报后,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关企业清欠人员,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调查核实,协调处理。清欠办公室不能处理的重大投诉上访事件,要及时向清欠领导小组进行详细汇报。
㈡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对清欠办公室经两次调解不成的投诉事件,若债权债务比较明确,视为恶意拖欠的,街道劳保所申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拖欠单位予以严惩。
㈢恶性事件的处理。当农民工因过激行为,制造诸如绑架、威胁自杀等恶性事件时,迅速将信息进行上报,清欠网络体系中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公司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本着保护农民工人身安全出发,做好防护工作;公司要集中清欠人员的精干力量,集中处理突发案件,力保不出现伤亡事件
农民工工资支付支付应急预案措施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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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
一、加强用工登记管理。建筑企业招用职工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就业登记、劳动合同鉴证。否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明确工资支付责任。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是招用农民工的建筑企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因工程款拖欠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筑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建设单位依法对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责令施工单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四、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建设单位对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的争议,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事实清楚,施工单位无故拖欠工资超过三个月,致使农民工生活确实无基本保障的工资争议,建设单位可直接进行监督管理。
五`结算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全部结清,确有困难的,也要至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85%以上,其余工资的支付不得超过一个季度。
六`为了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巩固清偿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反弹,故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工程总承包企业要按照工程预算金额的5%足额将工资保障金存入建设部门指定的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如没有拖欠工资的投诉,施工单位可以将本息一并支取。如有拖欠工资投诉,建设单位从保障金中划支所欠工资;
<二>`是合同管理制度。总承包企业实行分包时,要与分包企业签订合同,承担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工资发放义务与责任;
<三>`是用工签发工票制度。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月发放工资时,向农民工签发工票,作为领取工资的依据,也可作为农民工讨要被拖欠工资的凭证;
<四>`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
<五>`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制度,促使施工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清欠责任,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六>`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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