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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化工地验收注意事项
一、为迎接标化工地验收准备工作
1、验收前未及时通知甲方、监理,造成相关资料无法查阅;
2、个别资料对口负责人不在现场,造成相关资料无法查阅或查找困难;
3、前期资料收集不齐全,施工中声像资料收集较少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整体效果,汇报资料质量不高;
二、现场检查易提出问题
1、外架连墙件设置间距偏大、设置不规范,首步即应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私拆后未及时恢复;
2、墙体与外架间空隙无防护,落地架个别无扫地杆,横向扫地杆应在纵向扫地杆以下;
3、外架个别安全网未绑扎;
4、支模架立杆接头在同一水平线,无扫地杆或纵横向扫地杆没有形成整体;
5、通道口处外架开口未设人字剪,安全通道下坠变形;
6、未认真落实黄线管理;
7、施工电梯顶部或底部有杂物,防护棚未工具化;
8、钢筋房内违规使用碘钨灯;
9、电梯井口防护门固定不牢,电梯井内脚手架搭设不过范且水平防护不符合要求,电梯间未安装红色警示灯;
10、施工电梯楼层入口处铺板不符合要求,擦挂电梯轿厢;
11、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无相关记录,灭火器破旧、压力不足、外观锈蚀严重;
12、消防沙、灭火器设置不符合要求,沙池未采取防雨措施;
13、总配电房内无用电线路图;
14、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参数偏大(要求150毫安以下),现场使用的为300毫安;
15、个别电箱用途标识不明,未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的规定;
16、楼层电缆破损未及时处理,电梯间、楼梯间、地下室照明不足;
17、开关箱箱体不清洁,内有杂物;
18、总配电箱无防小动物进出措施;
19、生活区宿舍内有杂物、车辆、工具,厕所未及时冲洗、异味严重、卫生差;
20、食堂工作人员未统一着装,卫生条件较差;
21、扬尘整治措施不力;
22、未按建委有关规定使用商品砂浆或干混砂浆,且无应对措施;
23、外脚手架无喷淋装置或灭火器数量不足;
24、安全协管员不戴袖标。
三、安全管理资料
1、资料归档混乱,检索、查找困难;
2、相关管理人员对文件要求不了解,迎检时作过多不合理的解释;
3、施工电梯防坠器检测报告、龙门架备案牌遗失或未及时收集;
4、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费用台账做假资料,未根据过程中拨付费用,日常投入的情况登记形成流水账;
5、文明施工日检记录未每日记录;
6、悬挑架方案与现场搭设不一致,变更后无计算书;
7、临电方案中无焊机三项不平衡计算;
8、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的正对性不强;
9、对分包单位审查不严,假证较多(08年后真证件上建设厅的公章上应该有数字,如无数字均为假证,证书也可以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查询真伪);
10、对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建造师、安全员)审查不严;
11、分包单位资质个别过期,安全技术交底需要对所有操作人员交底;
12、对分包单位工作面移交未办理移交记录;
13、应急预案未根据497号令明确事故报告时限、程序,相关人员联系方式不明确;
14、炊事人员无健康证;
15、安全日志、安全工程师日志填写不规范,未根据填写说明进行填写,日志中“存在问题”未跟踪验证;
16、“一师两员”人员变动,不能提供相关资料;
17、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针对性不强(应记清危险源防护措施,包括工完场清、危险品存放等情况);
18、安全技术交底有代签字现象;
19、无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证等资料(三宝);
20、安全资料中无对管理层的安全教育记录;
21、未编制机电设备的事故应急预案;
22、方案审批不规范,交底未至操作人员;
23、支模架搭设时应充分考虑布料机浇筑混凝土所产生的荷载;
24、施工方案与施工现场实际不一致;
25、验收汇报资料中出现错别字或违反规定的表述;
26、悬挑梁计算书中不应考虑倒拉钢丝绳;
27、专家论证记录中无专家会签记录或论证报告。
标化工地验收注意事项 [篇2]
一:防雷检测:
检测条件: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门窗、栏杆安装完成并做好防雷接地工作后),所有电器设备安装完成以后(需要电气检测报告与否视情况而定),请气象局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此项检测由总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配合。 二:节能验收:
申报条件:普通商品房住宅楼保温工程主要分为3个分项:屋面保温工程、墙体保温工程、门窗保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分项工程应隐蔽前请节能办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并取的相关验收意见,在各分项验收合格后进行总体节能验收。
注意事项:屋面保温工程应在屋面保温材料施工完成没有进行刚性层施工前请节能办工作人员到现场验收,墙体保温工程应在砌体工程施工完成并没有进行抹灰施工时请节能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一次验收,在保温材料施工完成没有进行面层施工时请节能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第二次验收,面层施工完成后进行第三次验收,门窗保温工程应在玻璃安装完成后请节能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其中影响验收时间的主要因素为塑钢门窗玻璃的安装完成时间。各项工程所使用保温材料必须有相关出厂报告、合格证以及复检报告。
此项验收由总包单位、塑钢窗施工单位、保温施工单位三方配合完成。 三:人防验收:
申报条件:人防地下室相关设施、设备施工完成后。(防爆密闭门、防爆波地漏、人防封堵框、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等)
注意事项:总包单位在进行人防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时应请人防办工作人员在底板钢筋绑扎完成后、剪力墙钢筋绑扎完成后、顶板钢筋绑扎完成后、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分4次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完成相关资料以备最后人防验收使用。
此项验收由人防施工单位主导,总包单位和消防施工单位配合完成。 四:空气质量检测:
检测条件:室内墙地面工程施工完成、门窗工程施工完成。(达到密闭条件)
注意事项:在检测前附近楼层必须没有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的工种进行施工。(腻子工程、油漆工程、草酸清洗外墙等)
此项检测由建设方联系,总包单位配合完成。
五:水质、水压检测:
检测条件:现场达到供水条件后
注意事项:水质检测前应进行室内外管道冲洗工作(可通过防水试水完成此项工作),水压检测前应将户内管道串联在一起。
此项检测由建设方联系,总包单位配合完成。
六:消防验收:
申报条件:在消防设施、设备全部安装施工完成并调试合格后
注意事项:所有消防产品必须有信息网打印出《消防产品供货证明》,消防验收还需要总包单位、防火门单位、弱电施工单位和电梯施工单
位的配合。
此项验收由消防施工单位主导,防火门施工单位和总包单位配合完成。
七:通风单项验收备案:
申报条件:消防验收后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后报于质检站。 注意事项:玻璃钢管材必须有复检报告。
此项验收由消防施工单位主导,总包单位和其他地下室管线施工单位配合完成。 八:分户验收:
申报条件:室内外工程全部完工后。(总包单位对质检站对质量要求不太了解造成多次整改而耽误验收及单项备案时间和最后的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
注意事项:此项验收为质检站对项目验收的主要控制验收,其检查内容牵涉到工程质量、使用功能、观感质量等。 九、规划验收:
申报条件:主体工程和总平工程全部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完成。 注意事项:总平景观图纸应与规建局认可的总平图相符。 十、竣工验收:
申报条件:主体所有分项验收和备案全部完成,规划验收完成后。 注意事项:此项验收为项目最终验收,前期所有资料和各项分项验收必须全面完成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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