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防台风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2-11-23 11:43:01 一般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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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台风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紧急通知

区各防汛责任单位:

关于做好防台风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紧急通知

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今年第9号强台风“梅花”将于8月6日夜间到7日在浙江象山到江苏启东一带沿海登陆,或沿海北上于8日夜间登陆山东半岛。受其影响,预计7-9日我区将出现暴雨、大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为认真做好第9号强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确保防台风防汛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运行,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启动预案,全面落实防台防汛工作责任 本次强台风的特点是台风风力强、影响范围广、移动速度慢、路径有变数、影响时间长,极有可能形成强风、暴雨极端天气叠加极为不利的严重局面,全区防台防汛工作形势面临严峻考验。为此,区应急办自8月5日18时启动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等预案,全面做好防台防汛各项准备。区各防汛责任单位必须充分

估计本次强台风可能造成的严重影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御9号台风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防台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靠上抓,相关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抓紧落实防台防汛措施,将各项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台风期间要敢于决策、当机立断,必要时可采取封闭交通等非常规措施,务必确保人员及交通安全。

二、全面防御,突出重点,全力做好各项防台防汛准备 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各防汛责任单位要在台风来临前,根据各自职责、所辖范围,全面部署、全面准备、全力以赴,做好防暴雨、防强风、防山洪地质灾害、防城市内涝以及河道洪水等各项预案的准备和落实。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各单位领导要自8月6日起带队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安全防御和应急抢险措施,务必将强台风对我区的影响降到最低。

1、区建管局:一是对辖区在建建筑工地逐一检查,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重点做好预防工作。防台风期间,高空作业一律停止,深基坑要做好支护,现场设臵警示标识,排水机械准备到位,避免出现坍塌事故;在建的工地围挡要全部放倒归拢,避免伤人。二是要组织、督促各有关单位对主次干道行道树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重点做好新栽植树木、大型树木及枯死树木的防护措施,对倒伏的树木要即时处臵,枯死树木要提前清理,确保道路交通顺畅和行人安

全。三是对于辖区河道、塘坝、山头、陆地公园、易积水部位要提前落实好现场作业人员和机械,遇有情况,即时采取强排措施,避免出现严重城市内涝;做好排水设施安全警示,避免出现伤人、损车事故。四是防汛物资、应急抢险队伍准备齐整,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2、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预案落实监控责任,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疏散危房人员,确保危房人员安全。特别是永清办乐亭路21号、永安办兴山路83-85号等部位要重点防范;交通商务办、九水路街道办事处等拆迁责任单位要立即停止拆迁施工工作,对前段时间的拆迁动工部分要做好清理工作,对尚未进行拆迁施工的部分要进行加固,对等待拆迁的居民要做好转移的准备,做出转移预案,并做好拆迁区域的排水和垃圾清理工作,协调各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小区防台防汛工作,严防内涝。

3、生态商住办、现代商贸办、交通商务办:做好施工工地的防台风、防汛督查工作,尤其要确保地下工程、拆迁区域、建筑基坑、塔吊、工地用电、临建设施、物料堆放以及人员安全。

4、国土局要加强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控、预警和防范工作,做好紧急情况下人员的紧急转移和安臵,避免因灾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5、城-管执法局:要组织对户外广告牌,特别是户外大型广告牌、高层建筑广告牌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加固措施,或坚决予以拆除。组织抢险队伍100

人随时待命。

6、交-警大队:要重点加强对交通主次干道、重要路段的交通管理,加强道路巡查,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做好交通疏导,在危险路段要设立警戒标志,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

7、区商务局:要做好台风、暴雨期间辖区各大商场、地下超市、地下停车场、农贸市场安全管理,加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监管,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避免因灾引起的盲目抢购、哄抬物价等现象发生。

8、区教育局:要组织做好各中小学校舍防汛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校舍的监控,及时采取加固措施,确保校舍安全。在遇强台风和重大汛情期间,必要时提供校舍、体育馆等作为临时避难和安臵场所。

9、区人防办:要对地下人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要特别落实对书院路人防工程等在建项目的排水、基坑支护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严重倒灌和基坑坍塌事故。

三、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置汛情险情

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在台风影响我区期间,各办事处打开视频会议系统,应急通讯设备必须保持通畅。自接到通知起,各责任单位要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详细核查应急队伍、抢险机械、物资储备的数量和存储地点,抢险队伍要始终处于待命状态,重点防汛部位所需机械、物资要求全部现场准备到位。对于存在缺口的机械、物资要进行补充或落实来源。以上工作要求于8月7日12时前全部

完成。

四、有关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商、协作,认真组织落实防台防汛措施,台风期间要全力以赴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市运行安全。

2、请各责任单位于8月7日10:00前,将本单位防台防汛应急队伍、抢险机械、物资储备的落实情况和采取的应对措施,通过金宏网报至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区应急办 电话:87899110 传真:87899110

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

关于做好防台风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紧急通知 [篇2]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迅速高效地做好全市建筑工地防台风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市建管局统一制定的《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安全检查表》(见附件)下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市房屋建筑工地立即全面行动,按照《检查表》中规定的检查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要确保全部检查内容于8月6日19:00前整改到位。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连夜全面动员部署,企业负责人员要分工负责,带队深入施工现场一线,全面检查项目部开展防台风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连夜紧急部署,按照《检查表》要求,利用8月6日一天时间,迅速对本行政区属内的全部房屋建筑工地防台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统计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跟踪检查,确保于8月7日妥善解决。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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