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知单

时间:2023-03-23 13:23:23 一般通知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关于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知单(通用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知单,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知单(通用8篇)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知单 篇1

各部门、项目监理部:

  春节将至,为确保在此期间项目工地施工安全,即日起各项目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现状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确保本项目安全无事故,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提高警惕,预防同类事故发生

  春节前后是安全生产的敏感时期,其中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一是到年底极易盲目赶工、抢工,放松警戒,违章作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二是临近节日,久拖不放假或干脆不放假,强留工人,人在心不在,做事心不在焉,麻痹大意,引发安全事故;三是现场施工机具在放假期间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留守人员擅自使用,导致安全事故。针对述情况,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预防风险,做好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的设置和检查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特点和安全生产现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1、对于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要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进行搭设,并及时组织验收;对于正在使用的`防护设施在放假前要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放假前,

  各项目部必须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整改和消除,并做好防范措施。对一些易发生坍塌等部位,必须在放假前搭好临边防护栏杆做好安全防护,该封闭阻隔的部位要及时进行封闭和阻隔,防止节日期间过往路人或外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

  2、各项目部总监、安全员要部署组织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特别是对脚手架、满堂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彻底排查;要求有检查记录、具体措施及人员安排、整改落实情况。

  3、安全防护做到“四口五临边”不留死角,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检查按专项专表形式进行;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安全保卫和设备物资管理,特别是易燃易爆物资须重点监控,责任到人;

  5、要求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经理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确保联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状况。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

  6、加强工地施工作业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要求施工单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正常。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的配臵情况,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维护。

  三、预先安排,做好工地放假前后的安全管理工作

  督促施工单位提前制定放假计划,做好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放假前工人的安全意识不放松;要求施工单位放假前要从一级配电箱处切断施工用电和工人生活区电源,现场小型施工机具和二、三配电箱要入库封存,大型设备要锁箱断电,除必要安全通道外,其余进出通道要封闭断交;放假后要全面排查工地各个区域,确保无人员滞留和安全隐患。

  四、及时沟通,做好项目放假和复工情况的上报工作

  各项目监理部在放假前要向公司上报放假计划和时间;节后复工要通知公司领导和技术部,严格审批复工通知;复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对工人再次进行安全教育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要对工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复工。

  以上要求,各项目监理部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落实,公司技术部将在近期对各项目监理部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有隐患且未安排相关单位及人员整改落实的项目监理部,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xxxxx公司

  20xx年4月2日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知单 篇2

各位员工: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人民公园花卉种植、公园管理、园林工艺品生产等工作的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根据园林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所实际,就安全生产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从20xx年6月15日起,《人民公园安全生产工作指南(试行)》开始实施。各位员工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贯彻落实到生产实践中,并及时将有关修改和补充意见上报公园管理所。违反本指南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并依法严肃处理。

  二、为保持园林局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精神面貌,强化安全意识,从20xx年6月15日起,所有员工(含固定工和临时工,技术员暂时除外)必须穿工作服上班。凡不穿工作服上班者,视为不符合上岗条件和违反规定,即使出勤也不予记录工时。确有正当和合理理由的,事先需书面申请,并征得领导同意。

  希望各位员工遵照执行,珍惜机会,加强认识,努力学习,认真工作。

  xx市园林局人民公园管理所

  20xx年xx月xx日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知单 篇3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明确政府工作职责。各乡镇办对本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组织开展渔船渔港安全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渔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置安全事故善后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渔业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遇有蓝色以上等级大风海浪预警,要到渔港码头检查渔民渔船防风避浪工作;要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掌握辖区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抓好渔船及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近期,各乡镇办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船”的工作标准,对辖区“三无”渔船进行清查和登记,及时报县海洋与渔业局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三无”船舶指定监管地点停泊。对辖区发生的“三无”渔船违规出海航行作业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报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辖区渔船的安全监控,认真做好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渔船和非法从事捕捞生产的养殖渔船的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对辖区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力度,配备经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保证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及其停泊渔船的安全。

  (二)明确渔业主管等部门工作职责。要加强渔业船舶和船员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按照“谁检验、谁负责”,“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船舶安全准入关。严格规范渔船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等管理秩序,对于非法买卖渔船证书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强渔船检验管理,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对于擅自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改变船舶作业类型等违法违规行为,检验部门不予检验,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严格规范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行为,杜绝船员无证上岗,不断提高在职船员安全技术素质。严格渔船签证制度,5级以上风力挂机渔船和木帆渔船不得出海,6级以上大风6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7级以上大风40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8级以上大风所有渔船不得出海。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和养殖渔船管理,保证伏季休渔期间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加强对养殖渔船海上航行作业的监管,禁止养殖渔船超船舶证书核定航区航行作业,坚决杜绝养殖渔船非法捕捞。对于非法捕捞作业的养殖渔船和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捕捞渔船,渔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扣发燃油补贴,吊扣船舶、船员证书证件,责令其禁止离港并到辖区指定停泊点停泊,并委托相关乡镇办具体监管。加强海上航行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密切监控辖区航道船舶动态,加强大风、大雾和夜间等恶劣条件下的交通管制;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注意提醒渔业船舶加强值班瞭望,保持安全航速,防止发生碰撞事故。安监、交通、公安、边防和气象等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同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明确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到船、到人。全面掌握所属渔船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准确地传递各类预警预报信息,督促船长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做好渔民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工作。

  (四)明确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工作职责。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分别是渔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对渔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和直接责任。渔船所有人(经营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整改自查自纠,确保渔船安全适航。船长要严格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生产作业规则规程,自觉遵守伏季休渔规定,不在休渔期间违规捕捞;严禁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载航行作业和非法从事运输、载客等活动;严禁以渔业辅助船名义购买、新建捕捞渔船;严禁养殖渔船非法捕捞;涉外作业渔船要严格遵守国际渔业条约、双边渔业协定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从事渔业生产,严禁进入涉外争议水域作业。

  (五)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原则,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实行控制指标“一票否决”制。建立乡镇办和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较大安全事故质询和问责制度,对负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监管责任。因经营主体违法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负全部责任。对造成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创新渔业安全生产组织化管理。以渔船编队生产为基础,以自律管理、网格管理为手段,创新渔业安全基层组织化管理模式。

  一是积极发挥渔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二是完善县级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联系网络,建立乡、村渔业安全联络员制度;

  三是推行《县渔船诚信守法信誉等级考核机制》,提高广大渔民诚信守法意识,推进“渔业双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渔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渔业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在册渔船按规定必须配备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保证设备随船携带并正常运行。未按规定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或者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依据《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酌情扣减其燃油补贴。构建以CDMA网络、AIS网络和卫星网络“三网”为主体,以渔船基础信息管理(IC卡)、近海渔业通讯、渔船射频识别与渔港视频监控“四大系统”为辅助,省、市、县、乡(镇)四级共享的海洋渔船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对海洋渔船和渔港全海域、无缝隙的动态监管。

  三、切实提高渔业防灾减灾与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将灾害天气报告县政府、有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相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收到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后要及时传达到渔区、渔船和渔民,同时发布渔船避险路线、避险操作规程、养殖人员撤离等事项,为渔业防灾减灾和渔民渔船避险做好服务工作。

  (二)加快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乡镇办要制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水(海)上搜救和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渔业执法船(艇)和渔船的辅助救助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救助装备,鼓励渔船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海上专业搜救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建立渔船应急救援志愿船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提高渔业风险保障能力。各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引导鼓励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推行互助保险保费补助激励政策,不断提高渔民互助保障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xxxxxx

20xx年x月x日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知单 篇4

各二级机构、各在建项目单位:

  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水务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各单位负责人要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跟踪,督促整改;要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及时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要做好水、电、气安全使用及防火、防盗工作,安排人员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在建项目工地确保正常交通秩序。

  二、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必须认真落实监控责任和措施。要求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制定监控方案,落实监控责任。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生产一线,严防事故发生。要按照通知要求,就本部门本单位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和查摆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并于本月6日前将落实情况及春节期间值班表报区水务局备查。

  xxxx区水务局

  20xx年2月4日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知单 篇5

各进杭施工企业:

  为切实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xx]14号)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杭安委〔20xx〕7号)的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市建委近期召开的安全生产成员单位会议精神,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技能培训;

  4、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事故发生后自救互救培训;

  5、结合各企业自身工程项目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针对性培训。

  三、培训形式

  1、组织专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事故安全教育培训;

  2、举办安全知识竞赛;

  3、利用民工学校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利用张贴安全教育宣传画、安全生产横幅、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四、工作要求

  1、各进杭施工企业应针对企业驻杭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执行以及所属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隐患,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专职人员的培训教育。

  2、各企业应结合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风险源,开展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风险教育等活动,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各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填报“进杭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并在20xx年7月5日前报送至站市场检查科102室。

  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20xx年6月8日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知单 篇6

司属各部门: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秋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供水,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国庆长假期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周密部署,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节前自行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根据各自实际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深入细致检查,确保通过检查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及措施等。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并跟踪了解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1、金沙湾水厂、污水处理厂要确保节日期间设备运行正常,原材料、备品配件要准备充足。要提高警惕,防范人为破坏,节日期间无公司领导许可,禁止任何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2、华水公司、安装队及抢修中心要做好安装、修理工程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3、各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防火防盗工作。保卫处节前要对公司所有的监控设施、灭火器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有故障的要及时修复,确保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4、节日期间群众性活动较多,外出游玩人员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去外地游玩的需向部门领导汇报。

  三、加强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部门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xxxxxx

20xx年x月x日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知单 篇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上升,特别是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上升100%、125%,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当前,烟花爆竹行业正处在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安全监管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为认真做好当前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遏制事故上升势头,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

  十月中旬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当前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做好今年烟花爆竹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各地区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认真做好当前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紧密结合实际,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强法治观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制定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督查检查。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5号),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湖南岳阳“1·24”、湖南临澧“5·16”、陕西富平“6·24”、江西万载“8·26”等较大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精心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督查检查,持续推动深化分包转包、“三超一改”、黑火药引火线和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严格把住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和延期换证关。

  各地区要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生产企业复产“六不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尚未通过延期许可审查换证的,“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不达标和“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足的,库存产品已经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未使用自动装药机进行爆竹生产和带药插引的,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未消除的,没有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等六类企业不准复产)要求,细化复产标准,明确验收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住复产验收关,严防企业“带病”复产。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把住延期换证审核关,对“三库四防”和生产工艺不达标的,一律不予换证。要强化复产验收未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等停产企业的安全监管,采取视频监控、定期巡查等有效措施,严防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期间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复产验收、行政许可工作不认真、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的,依法提请严肃追究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不得销售和购买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登记流向的产品;积极推行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监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要坚决取缔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集中连片经营、走街窜巷销售,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超量存放、使用明火。

  五、切实加大违法违规企业的执法处罚力度。

  各地区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对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经济处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复产验收未通过违法组织生产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继续进行生产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经济处罚,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对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制度不落实、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存储等违反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零售点“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和破坏事故现场、相关证据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照总局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和行业禁入。

  六、持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高压态势。

  各地区特别是近年来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地区,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着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要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突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厂房、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闲置工库房等场所,对关闭退出企业从业人员、重点人员等要建档立案并跟踪管控。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彻底追查生产药物来源和产品购销渠道,捣毁非法生产经营经济链条。要严肃责任追究,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依法给予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对“打非”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积极宣传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严防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xx年9月11日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知单 篇8

xx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二季度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经xx委会研究,决定召开委系统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xx年4月24日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市建委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领导及参会人员

  (一)出席领导:xxx

  (二)参会人员:市政公用局、市园林局、散装办、墙革办、重点办、安全站、质监站、市场站(装饰办)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及主要内容

  (一)宣贯学习相关文件

  1.《x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xxx]18号);

  3.《xxx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巡查及安全事故情况通报》(鄂建办[xxx]62号);

  4.《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鄂建办〔xxx〕64号);

  (二)参会单位工作汇报。对一季度本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及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二季度工作部署。部署安排委系统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安排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景区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

  xx委会办公室

  xxx年4月22日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知单】相关文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08-07

安全文明现场施工标语08-05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语11-25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汇报材料08-0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02-07

现场文明施工承诺书11-2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议书12-03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11-23

现场施工安全警示标语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