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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汉川市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具体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本镇大学生“村官”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目前在职在编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时间
12月下旬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考核采取正向考绩和逆向考评的“双向测评法”,从正面确认实绩,从反面查找缺点和不足。
正向考绩具体内容为:①村(社区)分工工作完成情况(50分);②创业富民工作成效(30分),其中参股创业的得10分,自主创业并带动10人以下群众创业致富的得20分,自主创业并带动10人以上群众创业致富的得30分;③参与镇(区)工作完成情况(10分);④发挥为农服务作用为民办实事情况(10分)。
正向考绩另设加分项目。获得镇(区)表彰奖励、在镇(区)重大会议作交流发言、参与镇(区)重大文体活动的,每次加5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市级及以上重大会议作交流发言、参与市级及以上组织的文体活动的,每次加10分。
逆向考评主要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镇(区)、村(社区)和大学生“村官”三个层面帮助大学生“村官”查找德、能、勤、廉、法等方面的存
在问题和不足。
考核实行百分制,正向考绩得分减去逆向考评得分为最后得分。
四、考核等次和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等次控制在10%左右。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由镇党委给予表彰奖励;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在全镇处于末位的,由镇上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解聘手续,予以辞退。
五、考核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年度考核是对大学生“村官”全年工作的综合评价,考核结果是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切实承担起具体责任,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确保考准考实。
2.严格考核纪律。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严格考核标准,突出考核重点,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使考核结果让大学生村干部信服、让基层干部群众信服,以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进工作的目的。对因考核工作不客观、不公正,或不如实反映考核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考核人员责任。
3.及时上报结果。汇总结果最迟于12月下旬上报。
中共回龙镇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关于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的通知 [篇2]
各县区委组织部:
按照中央《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工作,是对大学生“村官”强化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形成大学生“村官”在实践中比干劲、比奉献、比业绩的正确导向,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埋头苦干、创先争优具有积极作用。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对大学生“村官”考核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切实做好2017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公信度。
二、精心组织实施。2017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
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县区实际,认真制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县区2017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总数的15%。考核结果要在全县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确保每名大学生“村官”都知道自己的考核结果。
要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大学生“村官”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不良苗头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加强正面引导,促其尽快纠正。
三、及时上报结果。公示结束后,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在3月20日前将2017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结果和《2017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报市委组织部复审、备案,《安康市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大学生“村官”个人档案。
附:《2017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安康市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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