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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企业、各单位: 关于开展“十一”、“中秋节”期间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双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一”、“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此次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安排:自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10月10日。
检查范围: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村(居)委会、企业自查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员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村(居)委会、各企业务必
在9月25日前自查完毕,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开发区安监中队,开发区安监中队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居)委会、各企业自查结果进行督察。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成立情况,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各类检查记录情况:①安全统计报表和安全检查情况总结报告(月、年);②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台账(周自查表、月自查表);③检查整改的意见和结果上报材料;④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记录;⑤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记录。
(三)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建档、整改情况。
(四)特殊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五)消防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六)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等。
(七)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八)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情况。
(九)建设工程脚手架、深基坑、塔吊、垂直运输机械等安全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积极迎检,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村(居)委会、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要注重检查的实际效果,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
2、严格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的,要列入隐患登记,责令立即整改。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检查结果负责。
3、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居)委会、各企业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隐患整改。要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针对安全隐患,协调各方力量,认真加以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能立即完全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务必加强应急值守。各村(居)委会、各企业要加强双节期间的安全应急值守工作,要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
**开发区管委会 〇一二年九月**日 二
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篇2]
各子公司、各部门:
为确保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巩固和提高G20峰会安全生产管控成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1、检查日期:9月26日-28日。
2、检查方式:以各责任单位自查为主,集团公司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检查由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带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检查组。
二、重点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建筑施工。检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对水、电、燃气安全管护是否到位;建筑材料的堆放是否影响逃生通道。
(二)酒店消防安全。检查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检验、维修、更换等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出口、警示标志以及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三)游船安全:重点检查旅游公司游船靠泊及设施安全,船员及其他需持证上岗人员的资质证书是否齐全,安全制度制订情况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特种设备及重点部位(锅炉房)。检查特种设备设施的定期检验、日常维护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重点部位(水源地及配电室)节假日期间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回头看整改效果。对G20峰会前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看整改是否到位。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亲自研究部署,从即日起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分管负责人要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逐项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部位和场所,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停工。
(三)、国庆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各单位值班人员每天17:00前向集团公司值班人员电话汇报当天值班情况。各单位值班人
员和带班领导手机要确保24小时畅通。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苗头,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对迟报、漏报、瞒报伤亡事故,特别是由此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请各单位于9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十一”期间值班表报至集团公司办公室,集团公司节日值班人员每天要做好各子公司上报信息的登记,并负责做好向上级上报信息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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