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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中心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做到疾病早发现早治疗,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现就全区各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区直机关,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职(编内人员)、退休(职)人员。
不安排在本次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另行安排):副处以上在职(实职)、副处以上退休干部(实职)和全体离休干部。
二、承检医院
2017年体检医院为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丽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莲都区人民医院。各参检单位自行选择一家医院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体检后续个性化服务
参检对象可根据健康需求自行选择体检项目。为方便参检对象选择体检项目,体检医院可推荐体检基础项目和自选项目,其基础项目是必检项目。2017年体检医院推荐的基础项目、自选项目及免费的体检后续个性化服务详见附件。各体检医院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体检项目价格上可给予适当优惠。
四、体检标准和时间
2017年健康体检标准:700元/年.人。健康体检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干部职工体检每年一次,5月份开始,11月30日结束,具体体检时间由各单位与承检医院联系确定。
五、体检组织和费用结算
健康体检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所在单位与承检医院按相关规定统一结算。参检对象的体检费用超过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参检对象与体检医院自行结算。
六、其他事项
1、各参检单位确定一位联系人,负责本单位参检人员的组织。
2、参检单位提供的体检名单需包括:参检对象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联系电话、职务以及参检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用电子版发给承检医院。承检医院必须把参检对象的身份证输入体检软件,以便建立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
3、各承检医院应及时组织专家对体检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出具体检报告。
七、医院体检中心和区卫计局联系人
1、市中心医院:何一芳
电话:2285168,13735988299邮箱:#url#。
2、市人民医院:付 丹
电话:2780157,18957090200邮箱:#url#。
3、市中医院:刘玉萍
电话:2156112,13567618897邮箱:#url#。
4、市第二人民医院:汤丽莉
电话:2559898,13575392101邮箱:#url#
5、丽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王彩书
电话:2227146,15905789988邮箱:#url#.
6、莲都区人民医院:吕铮铮
电话:13587185808 电话:#url#
7、区卫计局:华先妹18205880058电话:2025926
附件:1、体检基础项目(分基础项目a、b)
2、各医院体检自选项目及免费的体检后续个性化服务。
3、干部职工体检情况表
莲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莲都区财政局
2017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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