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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购房补贴管理办法
住房补贴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公司或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员工购房补贴管理办法 1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特殊福利体系,减轻经济负担,加强团队凝聚力,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2、家住(户口)在天津市(市内六区)区外;
3、未婚,名下无任何房产;
三、内容
1. 补贴的种类划分与金额:
2.提供补贴期限:五年
⑴ 补贴期满后无论是否符合第二条的第2项及第3项人员,公司不再提供以上补贴;
⑵ 享有补贴期间发现存在不满足第二条的'第2项及第3项人员,公司将按相关依据(如:结婚登记证、房产证或房产贷款合同等)登记时间,终止提供以上补贴;
四、补贴形式
补贴形式:住房补贴与水电气补贴以现金的形式在申请人符合条件期间每月进行发放。
五、惩罚
对以上规定若有关人员未按相关规定条件申请,或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划为补贴范围以外的人员,公司给予100-500元罚款,时间长者按上限处罚。
六、办理流程
本人申请(《员工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录一)→本部门领导审核→总监批准→经办人办理
七、实施日期
1、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法规条例执行。
2、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补充。 3、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购房补贴管理办法 2
为了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扶持员工购房置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
(一)、具有公司中层管理及以上职位并在公司工作满5年及以上者;
(二)、具有公司中层管理及以上职位,已与公司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公司工作满1年者,申请购房补贴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三)、普通员工在公司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者;
(四)、所购房屋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
(五)、符合本办法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购房补贴标准
(一)、按职务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此项补贴与工作年限购房补贴可同时享受):
1、高层管理人员补贴:4万元;
2、中层管理人员补贴:3万元;
(二)、按工作年限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
1、 工作满1年补贴:0.4万元
2、工作满2年补贴:0.8万元;
3、工作满3年补贴:1.2万元;
4、工作满4年补贴:1.6万元;
5、工作满5年补贴:2.万元;
6、工作满6年补贴:2.4万元;
7、工作满7年补贴:2.8万元;
8、工作满8年补贴:3.2万元;
9、 工作满9年补贴:3.6万元;
10、工作满10年补贴:4万元;
11、工作满11年(含11年)以上最高购房补贴为5万元。
第三条、购房补贴申请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所在部门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及相关材料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申请人按本办法的规定提供申请购房补贴所需的相关材料;
(三)、人力资源部对申请人所申报的资料和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后,认为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拟定购房补贴标准和意见报董事长审核;
(四)、经董事长审核并通过后,财务部根据董事长审核意见将购房补贴款一次性转入享受购房补贴员工的帐户;
(五)、购房补贴申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购房补贴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公司所任职务及工作年限的'相关证明
(五)、有关申请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提供的担保材料。
第五条、相关规定
(一)、房产证与申请人的姓名原则上应一致,如果房产证不是申请人姓名的,必须提供申请人与房屋产权人是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且同属一个户口的相关证明,方可享受购房补贴。
(二)、申请人所购房产位置原则上应在 辖区内,如果申请人
所购房产在 区以外的 市城区其他区域的,按购房补贴款总额70%的比例予以补贴;申请人所购房产超出 市城区范围的,按购房补贴款总额50%的比例予以补贴。
(三)、夫妻双方同属公司员工的,申请补贴时按其中一位享受最高补贴标准的员工予以一次性购房补贴,夫妻一方享受购房补贴后,另一方不得重复申请购房补贴。
(四)、一个户口内的家庭成员有两名或以上人员同属公司员工,购买一套房屋的,申请购房补贴时按其中一位享受最高补贴标准的员工予以一次性购房补贴,该员工享受购房补贴后,一个户口内在公司工作的其他员工,在未购买新的房屋之前,不得再申请购房补贴。
(五)、凡符合公司购房补贴条件的员工,无论购买多少套房屋,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第六条、义务与责任
(一)、已享受购房补贴的员工,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追究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公司辞退,从而导致该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不足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年限的,则该员工和有关担保人必须按担保合同的约定及本办法的规定,将已享受的购房补贴款全部返还公司。
(二)、申请购房补贴人员应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款项的,除必须全部退还购房补贴款外,将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公司有关人员对申请人所申报的购房补贴相关材料不认真核实,或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将依照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购房补贴管理办法 3
一、公司住房补贴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二、公司住房补贴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标准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二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三条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四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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