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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车辆补贴办法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对公司内部员工自购机动车辆用于办公用途的,经公司批准后,按以下方式进行补贴。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自购车辆用于对外联系工作业务、采购、出差等办公用途的公司内部正式员工。 补贴标准
一、长期使用
1、 加油费用:用于办公用途的车辆,当月以实际办公公里数为准,经总经理审签后,到财务部进行核算报销。
2、 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用于办公用途的车辆,一般不推荐走高速公路,但若因公需要,可将费用单据上报公司,经总经理审签后,到财务部核算报销。
3、 车辆折损费:自购车辆,用于公司办公用途的,公司按月发放车辆折损费,小型车辆、吉普车,每月折损费用500元;小型面包车、中巴、货车(1.8吨),每月折损费300元。中、大型货车与公司协商后,按协议支付。
4、 洗车费、维修保养费、年审和保险费:费用自理。
二、短期使用
1、 短期使用是指公司单次使用员工自购车辆或使用期限未满一个月。
2、 加油费用:用于办公用途的车辆,当月以实际办公公里数为准,经总经理审签后,到财务部进行核算报销。
3、 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用于办公用途的车辆,一般不推荐走高速公路,但若因公需要,可将费用单据上报公司,经总经理审签后,到财务部核算报销。
4、 车辆折损费:单次使用员工自购车辆,或使用期限未满一周,一般不发放折损费用;使用期限超过一周,但未满一月的,按周结算折损费用:小型车辆、吉普车,每周折损费用200元,小型面包车、中巴、货车(1.8吨),每周折损费用100元,中、大型货车与与公司协商后,按协议支付。
5、 洗车费、维修保养费、年审和保险费:费用自理。
车辆使用状态要求
1、 享受公司相应补贴的员工,应保证自购机动车辆保持良好使用状态,满足正常办公和工作需要,因车辆问题影响正常办公的,将取消相应补贴。
2、 享受补贴的车辆在任职期内丢失和维修期间(超过3天),被补贴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综合部,综合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相应天数的补贴额度。
3、 若享受补贴的员工在任职期内,由公司或个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则用车补贴自动取消。
4、 出车前应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与安全,车辆丢失或损坏、违章操作等造成的损失均由驾驶人负责。
5、 对未办理好年检、车辆保险等相关手续和超出车辆使用年限的车辆均不在管理规定范围。
6、 公司对于自购车辆不再给予维修方面补贴,所有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补贴人自行承担。 本管理办法自总经理审批之日起施行,本规定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员工车辆补贴办法 [篇2]
一、为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员工福利待遇,增进员工归属感,公司制定《》。
二、员工车辆是指员工自购或自有的为方便上下班和工作而使用的代步小汽车,享受车辆使用补贴的车辆要求性能完好、牌证齐全、自已驾驶。
三、使用范围是指员工上下班用车、员工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用车和公司临时性工作安排用车。
四、使用补贴包括油耗补贴和停车补贴,补贴标准因岗位不同而金额不一,如下表:
员工车辆使用补贴标准 单位:元
五、员工车辆使用补贴实行核准制。凡申请享受车辆使用补贴的员工,应坚持每天带车上班,特殊情况不能带车上班的要向公司综合
部门报备,且每月不能超过三天,超过三天者将被取消车辆使用补贴。
六、员工享受车辆使用补贴后,其外出拓展业务、联系工作、完成任务等,公司不再派车,不再因工作需要而报销市内打的费,不再给予上下班的交通补贴。
七、遇到特殊情况时,公司可征用享受车辆使用补贴的车辆和员工去完成紧急任务,届时员工不得拒绝使用和出车,否则,取消车辆使用补贴待遇。
八、公司综合部门要加强对员工自有车辆的登记管理工作,受理员工车辆使用补贴申请与退出,负责本办法的执行与解释。
九、本办法与2012年6月起执行,执行中如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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