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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公司员工的车辆使用问题,同时明确车辆使用及其相关费用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的实行范围仅限于江苏广行天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正式聘用员工,有驾驶执照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通过,符合享受车辆使用补贴的员工。
二、补贴标准
凡属本办法实行范围的人员,补贴标准由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确定。
三、车辆产权归属
自购自备车的员工,该车产权必须是本人,并与公司签订《车辆补助协议》。
四、车辆月使用补贴、保险费管理
公司配备和已购自备车的员工,保险费由员工自己支付,公司根据车辆日常使用费用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给予车辆月使用补贴,补贴标准详见“附表1”,补贴以IC加油卡充值形式按月发放,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五、申请程序
所有适用本办法需享受车辆补贴的,从报到之月起可享受车辆月使用补贴,至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由管理中心统一办理IC加油卡。
六、职位变动的适用情况
已享受车辆使用补贴的员工,职位变动后,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之日起,于次月开始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
七、车辆管理
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用车时必须坚持以服务工作为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加强公司对内对外的办公形象,用车管理具体如下:
7.1 已享受车辆使用补贴的员工,旷工1天的,扣发2个月的车辆使用补贴费用;旷工2天的,扣发6个月的车辆使用补贴费用;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的,公司将取消该员工的公司车辆补贴享受政策;
7.2 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必须坚持车辆为本人所用,不得私自外借(管理中心调度除外),车辆外借或维修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说明,向管理中心备案,如车辆私自外借一次的,管理中心扣除一个月车辆使用补贴;发现车辆外借三次的(在管理中心报备外借的除外),公司取消该员工的公司车辆补贴享受政策;
7.3 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日常工作中(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不再派车,南京市范围内发生的交通费用均由本人自理,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费用,确因工作需要出南京市区的长途用车,原则上公司派车;
7.4 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其车辆在工作时间内需接受管理中心的统一调度;
7.5 未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因公用车,由公司管理部统一安排。
八、其他规定
8.1 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调整;
8.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车辆补贴办法自动失效。
车辆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篇2]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公司员工的车辆使用问题,同时明确车辆购置、使用及其相关费用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一、 适用范围
本办法的实行范围仅限于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正式聘用员工,有驾驶执照并经公司办公会议审批通过,符合享受本办法的员工(名单附后表。特殊人员或特殊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商量决定。
二、 补贴标准
凡属本办法实行范围的人员,补助标准由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确定。
三、 车辆产权归属
1、 自购自备车的员工,该车产权必须是本人,并与公司签订《车辆补贴协议书A》。
2、 公司购置车辆,产权归公司所有。如因政策及历史原因,产权并未落户公司名称的公司车辆,产权依旧归公司所有,以车辆登记证书存档公司档案室为凭证。此类车辆车主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并且自动放弃车辆的买卖权,待车辆进行交易,应尽力配合公司完成买卖。使用该类车辆,应与公司签订《车辆补贴协议书B》。
3、 公司与个人共同出资购买车辆,产权人为本人的,应与公司签订《车辆补贴协议书C》
四、 车辆月使用补贴、保险费管理
1、 自购自备车的员工,保险费用由员工自己支付,交强险部分公司根据发票金额给予报销。公司根据车辆日常使用费用结合不同职务分别给予车辆月使用补贴,补贴标准详见“附表1”,补贴以发票报销形式按月发放。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2、 公司购置车辆,分配员工长期使用的,保险费用由员工自己支付,交强险部分公司根据发票金额给予报销。公司根据车辆日常使用费用结合不同职务分别给予车辆月使用补贴,补贴标准详见“附表1”,补贴以发票报销形式按月发放。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五、 申请程序
所有适用本办法需享受车辆月补贴的,每月25日前将发票交至公司办公室,(项目人员将发票交至商务经理),经过公司办公室审核,确认无误,凭发票至财务部报销。 1
享受车辆月使用补贴,。
六、 职位变动的适用情况
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职位变动后,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之日起,于次月开始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
七、 车辆管理
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用车时必须坚持以服务工作为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加强公司对内对外的办公形象为根本原则。办公用车管理具体如下:
1、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必须坚持车辆为本人所用,不得私自外借(自购自备车辆除外)。车辆外借(办公室统一调配除外)及维修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说明,告知办公室,经办公室同意进行维修,维修后请将维修单据交到办公室备案,以备日后变更车辆使用人员,维修方便。如发现车辆私自外借一次的,公司给予扣除一月车辆月使用补贴;发现车辆外借三次的(特殊情况在办公室同意的除外),公司取消该员工的公司车辆补贴享受政策。
2、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日常工作中(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不再派车。北京市区范围内发生的交通费用均由本人自理,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其车辆需接受公司的统一调度。公司确需派用员工车辆的,该员工应予以积极配合。因车辆调度使用产生的交通违章及汽油费用损耗,均由使用人进行承担,如使用后未履行此项义务,公司有权拒绝车辆的调配。
4、未享受本办法的员工,外出办公由本部门经理调配,公司办公室不做统一安排。
八、 其他规定
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调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车辆补贴办法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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