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时间:2022-11-23 11:45:57 补贴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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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除已享受公司油耗补贴的管理干部外,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因上级指派任务或本职工作需要外出办事,在公司无法调遣公车的情况下,利用私车外出办理公事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原则

员工外出办公事,原则上应乘坐公交车。但任务较紧急或办事地点分散而又没有公务车调派情况下,经相关部门审批,可以私车公用。费用报销时需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起止地点、时间及因何外出等情况说明。

第三条 申请程序

(一)因公外出的,先向行政部申请公务用车。在行政部证实车辆无法调遣的情况下,用车人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

(二)《私车公用申请单》列明去向、车牌号、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填写完整后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行政部审核。

第四条 费用报销标准

私车公用申请报批后,费用参照1元/公里数进行核定。报销费用包含油耗、车损、保养费用。为方便计算,核定本厂到椒江市区、路桥城区往返报销费用为50元。如私车办事后直接回家的,只报销单程费用。

第五条 私车公用费用补贴报销流程

用车人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 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行政部审核—→保安在《私车公用申请单》上登记出车时间—→用车人返回由保安登记返厂时间—→ 用车人将《私车公用申请单》交还行政部报备—→ 月底行政部统计后报总经理审批,再到财务部据实报销。

第六条 私车公用车辆在因公外出情况下,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私车公用过程中车辆发生故障自行负责修理。如发生交通事故,除应先急救伤者及向交-警部门报案、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外,并应立即联络单位主管或处理。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17年8月10日起执行。

浙江弘达机械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十日

附件:

私车公用申请单

私车公用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篇2]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公司根据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以及私车公用频繁程度确定适用人员。暂定项目经理、基金经理及公司管理干部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原则

私车公用费用管理本着“必需节俭、效益优先、分类指导”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对于未有私车公用的岗位,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车,不鼓励乘坐出租车,但因特殊情况确要坐出租车的,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费用报销时需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起止地点,时间及因何外出等情况说明,实报实销。

第三条 申请程序

(一)因公外出或出差的,在公司无公务用车或车辆无法调遣的情况下,用车人可以申请私车公用。

(二)私车公用都应填写《派车申请单》提前报准,列明去向、车牌号、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填写完整后报部门主管签字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第四条 费用报销标准

私车公用申请报批后,费用参照公里数进行核定,机动车按1.5元/公里实行补贴。过路、过桥费据实报销。

第五条 私车公用费用补贴报销流程

用车人填写《派车申请单》— 报相关领导核准—行政事务岗在《派车申请单》上登记起始里程—用车人返回后登记终止里程— 用车人将《派车申请单》交还行政人事部报备— 月底行政人事部统计后报总经理审批,并以实际开支费用据实报销。

第六条 私车公用车辆在因公外出情况下,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发生交通事故,除应先急救伤者及向附近交巡警报案、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及确认肇事责任外,并应立即联络单位主管或处理。

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年**月**日起执行。

附件: 派车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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